城市规划 的主要功能

2024-05-19 00:09

1. 城市规划 的主要功能

1.是唯一通过具体、准确的图形,在空间上描绘城市或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蓝图的手段;
2.为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判断所有城市建设和开发活动的合法性提供准确的依据;
3.以形象体现的城市发展蓝图易于广大市民的认识与理解;
4.城市政府实施城市发展政策的有力工具。
 参考:《城市规划》谭纵波 著   清华大学出版社

城市规划 的主要功能

2. 规划的作用

法律分析:个人或组织制定的比较全面长远的发展计划,是对未来整体性、长期性、基本性问题的思考和考量,设计未来整套行动的方案。规划是融合多要素、多人士看法的某一特定领域的发展 愿景。提及规划,部分政府部门的工作同志及学者都会视其为城乡建设规划,把规划与建设紧密联系在一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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