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才认定标准

2024-05-21 03:42

1. 温州市人才认定标准

【法律分析】—、A类人才   1.诺贝尔奖、菲尔兹奖、图灵奖、普利兹克奖等国际性重要奖项获得者。   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3.省“鲲鹏计划”入选者   4.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   5.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及美英德法日加澳国家院士。   6.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7.全国创新争先奖奖章获得者。   二、B类人才   1.国家“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入选者;国家级引才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不含青年学者);中科院“百人计划”A类人才;国家杰青基金获得者;何梁何利科技奖获得者。   2.意大利、瑞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新西兰、俄罗斯、新加坡、韩国、西班牙、印度、乌克兰、以色列等国家院士。   3.省特级专家;中国政府“友谊奖”获得者、省“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人员;全国文化名家暨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全国创新争先奖奖状获得者。   4.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医大师,国家级名中医,国家级医学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浙江大工匠。   5.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浙江科技大奖获得者。   6.近5年来,担任过世界 500 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职务的人才(指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三、C类人才 四、D类人才 五、E类人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温州市人才认定标准

2. 温州市人才认定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  —、A类人才  1.诺贝尔奖、菲尔兹奖、图灵奖、普利兹克奖等国际性重要奖项获得者。  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3.省“鲲鹏计划”入选者  4.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  5.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及美英德法日加澳国家院士。  6.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7.全国创新争先奖奖章获得者。  二、B类人才  1.国家“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入选者;国家级引才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不含青年学者);中科院“百人计划”A类人才;国家杰青基金获得者;何梁何利科技奖获得者。  2.意大利、瑞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新西兰、俄罗斯、新加坡、韩国、西班牙、印度、乌克兰、以色列等国家院士。  3.省特级专家;中国政府“友谊奖”获得者、省“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人员;全国文化名家暨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全国创新争先奖奖状获得者。  4.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医大师,国家级名中医,国家级医学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浙江大工匠。  5.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浙江科技大奖获得者。  6.近5年来,担任过世界 500 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职务的人才(指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三、C类人才  1.长江学者青年项目入选者;中科院“百人计划”B类人才;优青基金获得者;梁思成奖获得者。  2.省“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入选者;省级引才计划入选者;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负责人、省政府“西湖友谊奖”获得者、省“海外工程师”、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员。  3.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前三位完成人),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前三位完成人)。  4.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全国技术能手、浙江杰出工匠;钱江技能大奖获得者、省首席技师;省级工艺美术大师。  5.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入选者、省级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省“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入选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省功勋教师(省杰出教师)、省特级教师、省高校教学名师;国家卫健委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级名中医、省医学会专业委员会主任、省卫生领军人才;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省级以上会计领军(高端)人才。  6.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班主任;全国教书育人楷模。  7.近5年来,担任过中国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指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指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世界500强企业任高管的经营管理人才(指总部的副总经理、大洲级区域总裁、首席财务管理人员、首席产品管理人员、首席技术人员等)。  8.市“特支计划”杰出人才。  四、D类人才  1.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员;省卫生创新人才、省医坛新秀;省有突出贡献青年科技人才;获得A类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才(不含市场评价人才)。  2.省技术能手、浙江工匠。  3.市“全球精英引进计划”创新长期项目、创业项目入选者。  4.市“特支计划”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原市杰出人才与青年拔尖人才、市突出贡献科技人才和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市“5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员。  5.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前三位完成人)。  6.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前三名完成人,教育部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入选者。  7.“德国IF设计金奖”“红点奖最佳设计奖(best of thebest)”“IDEA金奖”获得者,中国设计智造大奖金智奖、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红星奖金奖获得者,光华龙腾十佳奖等获得者,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设计创新带头人。以上均要求为主要设计人。  五、E类人才  1.获得B类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才(不含外籍语言教师及市场评价人才)。  2.市“全球精英引进计划”海外工程师、海外专家智力项目人才;市高水平创新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前5名),原市重点创新团队带头人、市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负责人。  3.市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省教坛新秀,市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浙江青年工匠,瓯江技能大奖获得者、市首席技师;市名中医;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才;原市“551人才工程”第二、三层次培养人选、市名师名家,  4.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获奖者(前三完成人),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获奖者(前三完成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设计创新带头人,市工业设计大赛金奖获得者。  5.任职时年销售收入超20亿元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特指职业经理人)。  6.其他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正高职称、或具有特级技师职业资格、或具有正高级新动能工程师称号的人才。  7.世界大学排名前200位大学(以最新一期ARWU、THE、QS、U.S.News排名为准)或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及2018年以来省委组织部统一公告招录的省市县机关“一流大学”选调生。  8.其他具有全日制硕士学位、或具有副高职称、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具有副高级新动能工程师称号,且具有以下四类条件之一的人才:(1)市科学技术二等奖、三等奖获奖者(前三完成人)。(2)拥有一项以上发明专利且为原始申报人(前三发明人)。(3)为主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制定。(4)近3年取得其他成果且年度考核优秀2次以上。  9.以下县(市、区)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鹿城区“白鹿引才工程”,龙湾区“罗峰领雁计划”,瓯海区“瓯越英才计划”,洞头区“海岛振兴特色人才”,乐清市“凤栖雁山”特殊支持计划,瑞安市“云江英才”培育计划,永嘉县(特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平阳县“百名英才引育计划”,苍南县杰出人才与青年拔尖人才,龙港市“龙城鲲鹏”计划,泰顺县杰出人才与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文成县“乡村振兴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瓯江口产业集聚区创新创业人才工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3. 温州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温州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高层次人才指在人才队伍各个领域中层次比较高的优秀人才,或处于专业前沿并且在国内外相关领域具有较高影响的人才。下面是我整理的温州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内容,一起来看看。
     A类 
    1、诺贝尔奖、菲尔兹奖、图灵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
    2、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加拿大、瑞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新加坡、韩国、西班牙、印度、乌克兰、以色列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一般为member或fellow,统一翻译为“院士”)。
    3、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4、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5、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国家技术发明、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6、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B类 
    1、浙江省特级专家。
    2、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客座教授。
    3、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
    4、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5、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
    6、国家自然科学、国家技术发明、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第二、三完成人和二等奖第一完成人,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获得者。
    7、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
    8、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9、美国《财富》杂志每年评选的“全球最大500家公司”中的境外企业的二级公司或地区总部总经理以上的职业经理人。
    10、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11、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C类 
    1、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培养人员,长江学者青年学者,“钱江学者”特聘教授。
    2、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
    3、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
    5、国家自然科学、国家技术发明、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第二、三完成人,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6、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省专利奖金奖前2名(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
    7、中国服装设计金顶奖,中国十佳服装设计师,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第1名(须为专利设计人)。
    8、省特级教师。
    9、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企业300强企业担任相当于总经理职务的职业经理人。
    10、制造业领域全国技术能手,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杰出技能人才”入选者,钱江技能大奖获得者。
    11、国家社会工作领军人才。
    12、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D类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2、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才。
    3、市“海外精英引进计划”创新长期项目、创新短期项目、创业项目入选者,省“海外工程师”。
    4、市“特支计划”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原市杰出人才与青年拔尖人才、市突出贡献科技人才和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市“5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培养人选。
    5、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第二、三完成人,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
    6、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前三名完成人,教育部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入选者。
    7、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
    8、省级工艺美术大师。
    9、“德国IF设计金奖”“红点奖最佳设计奖(best of thebest)”“IDEA金奖”获得者,中国设计智造大奖金智奖、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红星奖金奖获得者,光华龙腾十佳奖等获得者,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设计创新带头人。以上均要求为主要设计人。
    10、省“325卫生人才工程”领军人才和创新人才培养对象。
    11、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拔尖技能人才”入选者,制造业领域省首席技师、省技术能手。
    12、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E类 
    1、市“海外精英引进计划”海外工程师项目、海外专家智力项目人才。
    2、原市“551人才工程”第二、三层次培养人选、市名师名家,市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瓯江技能大奖获得者、市首席技师。
    3、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才,市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优秀技能人才”入选者。
    4、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第二、三完成人和三等奖第一完成,温州市科学技术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5、省级工业设计中设计创新带头人,温州市工业设计大赛金奖获得者。
    6、市高水平创新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前5名),原温州市重点创新团队带头人、市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负责人。
    7、任职时年销售收入超20亿元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特指职业经理人)。
    8、其他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正高职称、或具有特级技师职业资格、或具有正高级新动能工程师称号的人才。
    9、其他具有硕士学位、或具有副高职称、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具有副高级新动能工程师称号,且具有以下三类条件之一的人才。三类条件:
    (1)市科学技术二等奖前三完成人。
    (2)拥有一项以上发明专利(前三发明人)。
    (3)为主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制定。
    10、其他经评审认定为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市重点发展产业的技术、管理优秀人才或急需紧缺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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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4. 温州人才引进政策202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办理人才引进落户:(一)《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ABCDE类人才、大专(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以上学历、初级以上职称、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人员,可以在市区先落户后择业。(二)前项之外的下列人员,可以在就业地落户:1.经市委人才办认定的创新团队和创业项目成员。2.经市级科技部门认定的地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完成人。3.经市级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急需紧缺人才、紧缺工种技能人才。4.其他由市级职能部门或者区委(区政府)核准并经市委人才办同意引进的人才类人员。根据中共温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温州市面向全球招引高校毕业生“510+行动计划”的方案》(温委人〔2022〕2号)文件精神,现将按有关规定测算的2022年度各县(市、区)引进大学生目标任务数(见附件1)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省厅《人力汇》填报根据省厅通知要求,《人力汇》相关数据暂按去年统计口径和时间要求填报,即每月8号前填报上月新增数据。具体任务数及统计口径是否调整,待省厅明确后另行通知。二、关于市局新增大学生和硕、博申报1.博士、硕士新增数:新增博士、硕士仍按去年同口径填报,即各县(市、区)填写附表2后,于每月月中、月末向市局人才开发处各报送一次。报表发市局人才处陈秀华(已建钉钉群和微信群,邮箱:1204679496@qq.com)。2.大学生新增数:新增大学生人数仍由市局信息中心从省社保信息系统采集(养老、医疗和机关事业保险系统),于每月月中、月末各采集一次。三、关于新增大学生数据补充校验1.各县(市、区)如有未录入省社保系统,但有纳税证明的新增大学生,可与市局信息中心采集的数据合并计算。2.市局信息中心将定期对新增的大学生对象进行学历学位校验,及时校正数据并告知相关县(市、区);各地在申报新增硕博对象时,要先验证学历学位和参保情况后再申报。四、工作要求1.招引青年大学生是落实市委市政府“百万人才聚温州”战略的重要举措,各地人社部门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强化认识,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以最强力度抓好青年大学生人才引进工作。2.博士、硕士数据须严格按报送时间要求和统计口径上报,要设立A、B岗申报员,确保不因岗位缺位而延迟或漏报。3.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指导督促用人单位,尤其是民营企业填报参保人员信息时,准确填报参保对象的学历学位情况,进一步提高统计准确率。法律依据《温州市户口迁入规定》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办理人才引进落户:(一)《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ABCDE类人才、大专(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以上学历、初级以上职称、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人员,可以在市区先落户后择业。(二)前项之外的下列人员,可以在就业地落户:1.经市委人才办认定的创新团队和创业项目成员。2.经市级科技部门认定的地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完成人。3.经市级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急需紧缺人才、紧缺工种技能人才。4.其他由市级职能部门或者区委(区政府)核准并经市委人才办同意引进的人才类人员。

5. 温州市人才引进政策2021

法律分析:第一类:创业人才
直接落户条件:获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大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大于2000万元(含2000万元),且在上海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并连续工作满2年。
第二类: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直接落户条件: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2年,且最近3年累计实现技术交易额大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
第三类: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
直接落户条件:本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且已完成在上海投资累计达3000万元。
第四类:企业高级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
直接落户条件:最近4年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保的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达到100万元。
第五类:企业家
直接落户条件:须同时符合
1、运营本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或持股大于10%(含10%)的创始人。
2、企业连续3年每年营业收入利润率大于10%,且上年度应纳税额大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或科技企业连续3年每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大于10%,且上年度应纳税额大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或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3、企业的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不属于国家和本市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目录。
4、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罚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温州市人才引进政策2021

6. 温州人才引进2021政策

法律分析:政策扶持力度很大,如:对新全职来温工作的35周岁以内博士研究生、世界大学排名前200位大学或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给予6万元、4万元、3万元就业补贴,分2年发放。
法律依据:《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生态最优市的40条意见》一、加强创新人才团队建设
1.加强顶尖人才招揽。对自主申报入选或新全职引进的中国或发达国家院士、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得者等A类人才,经认定给予500万元个人奖励。对全职引进A类人才的用人单位,按照用人单位实际研发投入1:1比例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研发投入从人才引进日起算,由税务部门认定。对取得国际国家级重大项目的,通过“一事一议”确定支持额度。
2.加快高端人才集聚。对自主申报入选或新全职引进的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B类人才、省“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C类人才,经认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个人奖励(其中短期项目个人奖励额度减半;对省特级教师,从市外新全职引进的给予50万元安家补贴,自主申报入选的按年度考核奖的形式发放奖励)。企业每新自主申报入选或新全职引进1名B类、C类科技创新类人才,按企业实际研发投入1:1比例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奖励。研发投入从人才引进日起算,由税务部门认定。
3.强化高层次人才引育。更大力度实施市“海外精英引进计划”,给予创新长期项目、创业项目、短期项目入选者30万元、30万元、15万元个人奖励,给予海外工程师、海外专家智力项目引进单位10万元、5万元引才奖励,对获省海外工程师和国家级省级海外专家智力项目的,按上级奖励1:1额度给予用人单位配套奖励。实施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分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三类,分别给予50万元、15万元-40万元、15万元-40万元特殊支持,分3年拨付。

7. 温州d类人才的标准

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员;省卫生创新人才、省医坛新秀;省有突出贡献青年科技人才;获得A类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才(不含市场评价人才)。省技术能手、浙江工匠。“瓯越海智计划”入选者。“瓯越特支计划”领军人才、青年人才,原市杰出人才与青年拔尖人才、市突出贡献科技人才和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市“5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员。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前三名完成人,教育部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入选者;奥运会奖牌获得者。“德国IF设计金奖”“红点奖最佳设计奖(best of the best)”“IDEA金奖”获得者,中国设计智造大奖金智奖、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红星奖金奖获得者,光华龙腾十佳奖等获得者,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设计创新带头人。以上均要求为主要设计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近5年主持省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省级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                                                                                      一、E类人才标准1、获得B类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才(不含外籍语言教师及市场评价人才)。2、“瓯越高水平创新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前5名),原市重点创新团队带头人、市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负责人。3、市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省教坛新秀,市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市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浙江青年工匠、瓯越工匠、瓯江技能大奖获得者、市首席技师;市名中医、市医坛新秀;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才;原市“551人才工程”第二、三层次培养人选、市名师名家。4、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获奖者(前3位完成人),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获奖者(前3位完成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设计创新带头人,市工业设计大赛金奖获得者,市“创新创业名师工作室”名师。5、任职时年销售收入超20亿元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特指职业经理人)。6、具有正高级职称人才;市“卓越工程师”;具有全日制硕士学位、或具有副高职称、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人才:(1)近5年主持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市科技局认定结果为依据)。(2)市科学技术二等奖、三等奖获奖者(前3位完成人)。(3)为主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制定。(4)近3年取得其他成果且年度考核优秀2次以上。7、具有博士学位人才,QS(泰晤士、U.S. New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位大学或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18年以来省委组织部统一面向省市机关选调高校范围招录的选调生。8、奥运会奖牌教练员,世界锦标赛奖牌、世界杯(总决赛)奖牌、亚运会冠军、全运会(竞技组)冠军的运动员及教练员。9、县(市、区)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鹿城区“白鹿引才工程”,龙湾区“罗峰领雁计划”,瓯海区“龙脊人才计划”,洞头区“才聚百岛”特支计划,乐清市“凤栖雁山”特支计划,瑞安市“云江英才”培育计划,永嘉县(特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文成县杰出人才,平阳县“百名英才引育计划”,泰顺县杰出人才与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苍南县“玉苍英才”特支计划,龙港市“龙城鲲鹏”计划,瓯江口产业集聚区创新创业人才工程。二、F类人才标准1、全职在中小学(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贡献积分值达到100分以上的人才;浙江省金牌导游员;全职在我市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温州市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范围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且近两年年工资薪金所得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以所在单位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额为准)的人才。2、具有全日制硕士学位、或副高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3、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或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经县(市、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省级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认定的F3类人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温州d类人才的标准

8. 温州d类人才的标准

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员;省卫生创新人才、省医坛新秀;省有突出贡献青年科技人才;获得A类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才(不含市场评价人才)。省技术能手、浙江工匠。“瓯越海智计划”入选者。“瓯越特支计划”领军人才、青年人才,原市杰出人才与青年拔尖人才、市突出贡献科技人才和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市“5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员。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前三名完成人,教育部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入选者;奥运会奖牌获得者。“德国IF设计金奖”“红点奖最佳设计奖(best of the best)”“IDEA金奖”获得者,中国设计智造大奖金智奖、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红星奖金奖获得者,光华龙腾十佳奖等获得者,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设计创新带头人。以上均要求为主要设计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近5年主持省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省级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                                                                                      一、E类人才标准
1、获得B类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才(不含外籍语言教师及市场评价人才)。
2、“瓯越高水平创新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前5名),原市重点创新团队带头人、市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负责人。
3、市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省教坛新秀,市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市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浙江青年工匠、瓯越工匠、瓯江技能大奖获得者、市首席技师;市名中医、市医坛新秀;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才;原市“551人才工程”第二、三层次培养人选、市名师名家。
4、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获奖者(前3位完成人),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获奖者(前3位完成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设计创新带头人,市工业设计大赛金奖获得者,市“创新创业名师工作室”名师。
5、任职时年销售收入超20亿元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特指职业经理人)。
6、具有正高级职称人才;市“卓越工程师”;具有全日制硕士学位、或具有副高职称、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人才:(1)近5年主持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市科技局认定结果为依据)。(2)市科学技术二等奖、三等奖获奖者(前3位完成人)。(3)为主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制定。(4)近3年取得其他成果且年度考核优秀2次以上。
7、具有博士学位人才,QS(泰晤士、U.S. New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位大学或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18年以来省委组织部统一面向省市机关选调高校范围招录的选调生。
8、奥运会奖牌教练员,世界锦标赛奖牌、世界杯(总决赛)奖牌、亚运会冠军、全运会(竞技组)冠军的运动员及教练员。
9、县(市、区)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鹿城区“白鹿引才工程”,龙湾区“罗峰领雁计划”,瓯海区“龙脊人才计划”,洞头区“才聚百岛”特支计划,乐清市“凤栖雁山”特支计划,瑞安市“云江英才”培育计划,永嘉县(特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文成县杰出人才,平阳县“百名英才引育计划”,泰顺县杰出人才与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苍南县“玉苍英才”特支计划,龙港市“龙城鲲鹏”计划,瓯江口产业集聚区创新创业人才工程。
二、F类人才标准
1、全职在中小学(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贡献积分值达到100分以上的人才;浙江省金牌导游员;全职在我市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温州市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范围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且近两年年工资薪金所得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以所在单位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额为准)的人才。
2、具有全日制硕士学位、或副高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
3、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或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经县(市、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省级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认定的F3类人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