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产品的风险揭示

2024-05-18 21:54

1. 理财产品的风险揭示

 如果是挂钩型产品、应分析所挂钩市场或产品的表现、挂钩方向与区间是否与市场预期相符、是否具有实现的可能。银行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只是一个估计值,不是最终收益率。而且银行的口头宣传不代表合同内容,合同才是对理财产品最规范的约定。”理财专家说,在当前弱市环境,投资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需要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不要对理财产品的收益预期过高。 理财产品市场运行的无序状态主要体现在金融同业之间的市场分割与同质化竞争。这种现象与金融业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体制有关。大量同质化的产品往往具有不同风格的产品描述与监管规则。

理财产品的风险揭示

2. 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有法律效力吗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风险揭示书》属于要约邀请,不具备合同法律效力。
近年来随着个人财富的不断积累,各类存款和投资意识得到复苏,并不断高涨,各商业银行也日益重视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的担忧和关注与日俱增。
一、个人理财产品
当下,个人理财产品名目繁多,如按照法律性质进行分类,主要有这样几种类型:一是顾问型理财服务,银行与客户之间并不存在具体的资金往来关系;二是委托型理财产品,即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三是委托加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四是委托加银行保证收益理财产品;五是存款合同理财产品,如“外汇可终止理财产品”;六是存款合同附条件理财产品。
二、要约邀请
要明确认识什么是要约邀请,首先要认清什么是“要约”。要约,在商业活动和对外贸易中又称之为报价、发价或者发盘,发出要约的当事人称为要约人,而要约所指向的当事人为受要约人。我国《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足见“要约人是否受其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约束”是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关键。《风险揭示书》虽然具备签字盖章等形式,但银行却不受产品介绍的约束,更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合同。《合同法》第15条进一步规定到“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3. 解析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

      在一般人的观念里,银行是个很保险的地方,那么对于银行理财产品,同样也会认为是保险的,而且到银行买理财产品的时候,银行的人也总会说没有什么风险。那么事实真的是这样的吗?对理财产品有过接触的人就会知道,银行的理财产品也是有风险的。      首先,我们要弄清楚银行理财产品大致分类,即可以分为保证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型产品、保本浮动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型产品、非保本浮动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型产品。然后,弄清楚银行理财产品按投资方向的分类,银行理财产品可以分为货币市场类产品、资本市场类产品、产业投资类产品。还有就是要需要弄清楚银行理财产品的期限分类,及可分为超短期产品、短期产品、中期产品、长期产品以及开放式产品。最后,弄清楚银行理财产品按照设计结构的分类,银行理财产品分为单一性产品和结构性产品。当你对以上的知识有了大概的了解后,再根据不同理财产品的风险性来决定购买哪种产品。一般说来,保证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型产品的投资风险小于保本浮动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型产品小于非保本浮动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型产品,但不能一概而论。如有的结构性产品虽然采用的是保本浮动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型设计,但由于结构设计不合理,能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的可能性很小。而有的债券类产品虽然为非保本浮动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结构,但其预期年化预期收益较稳定,风险较小。通常,期限越短,流动性风险越小,而期限越长,则流动性风险越大。      现在各种理财产品的出现,导致了很多虚假诈骗的事情发生,所以就算是银行出的理财产品,在我们购买之前还是要了解各种相关的信息,以防被忽悠了。

解析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

4. 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怎么看?

      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怎么看?不同的银行理财产品预期年化预期收益不同,风险的大小也不一样。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该怎么看风险的大小?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从银行分级来看产品风险      通常看一个银行理财产品的说明书,我们除了关注历史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率外,风险也是需要仔细考量的。理财产品说明书上的风险部分怎么看呢?按照规定,银行需对自身的客户、理财产品进行分级,由低到高至少包括五级。有的银行把理财产品风险分为“低”、“较低”、“中等”、“较高”、“高”至“极高”五级或者六级,还有使用“R1”——“R5”的方法标识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产品常用五级分类:谨慎型产品(R1)、稳健型产品(R2)、平衡型产品(R3)、进取型产品(R4)、激进型产品(R5)。从投资范围来看产品风险      除了看银行分级外,还可从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看产品的风险。R1和R2级:投资范围基本一样,多为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债券,资金拆借、信托计划及其他金融资产等。R3级:这一级别的产品除可投资于债券、同业存放等低波动性金融产品外,还可投资于股票、商品、外汇等高波动性金融产品,R4级:该级别产品挂钩股票、黄金、外汇等高波动性金融产品的比例可超过30%。R5级:该级别产品可完全投资于股票、外汇、黄金等各类高波动性的金融产品,并可采用衍生交易、分层等杠杆放大的方式进行投资运作。      通常来说,银行理财产品以R1、R2较多,R3较少,R4、R5则很少见,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R1、R2级别就差不多了。

5. 银行理财产品风险问题

银行通过理财产品汇集到的资金或者用来投资于某些市场,或者用于放贷,相关的收益的一部分作为客户的收益。风险就在于投资市场的波动以及贷款无法及时偿还。这种情况下会出现亏损。但一般银行出于自己的声誉以及未来业务的考量,会通过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即再发行一款产品,先把之前的缺口补上。所以说一般银行理财产品不会亏掉本金,但盈利不一定有保证。而且银行理财产品有固定的期限,所以想换现金不是随时能换到的。

一款理财产品的风险要通过看它的投资目标,例如用于投资股票市场或者基金市场的,那风险肯定高喽。如果投资债券或者现金,那风险很低,但收益也很低。如果投资房地产等固定资产,以中国目前的状况,那是风险极高。

是否保本要看具体理财产品的说明,银监会现在禁止宣传理财产品时使用保本保收益等字样,合同中一般也不会出现。是否保本要看具体产品而定,有些产品风险极低,或者说有相应的对冲风险的措施,那我们就可以认为这款理财产品具有保本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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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产品风险问题

6. 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

任何理财都有风险,一定要理性看待,银行的理财产品也不例外,一般来说,银行理财还是比较安全的,具体风险就要看产品类型了。银行理财产品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通货膨胀风险、操作管理风险以及不可抗力风险等。

7. 银行理财产品如何分别产品的风险?

根据资管新规要求,理财产品均不能承诺保本保息,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当然不承诺保本保息并不意味着理财产品就有很大的“风险”了,也并不意味着银行理财就不靠谱或风险“大”,主要还是看产品的风险等级。
银行理财主要分为了五个等级:R1(谨慎型)、R2(稳健型)、R3(平衡型)、R4(进取型)、R5(激进型)。
R1也就是常见到的低风险理财投资产品,主要投资渠道为国债、保险理财、大额存单、银行理财等低风险投资;
R2也就是常见到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也是市场银行理财的主流产品,主要投资国债、逆回购、保险理财、大额存单、银行理财、货币基金、信托等低风险、中低风险的产品;
R3等级,常见到的中等风险理财产品,增加了企业债券,还能够投资一定比例的股票、商品、外汇等,投资高波动投资的资金比例要低于30%。因为有着高波动投资产品,所以本金可能受到一定的折损;
R4等级,常见到的中高风险等级理财产品。在R3等级可投资产品之上,投资高波动产品的资金比例能够超过30%。
R5等级,就是高风险等级理财产品,没有任何的投资限制,甚至可以采用杠杆、分级、衍生品进行投资。
选择适合自己的收益目标、风险偏好、以及流动性要求的产品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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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产品如何分别产品的风险?

8. 银行理财产品风险六:操作风险

      银行办理业务或内部管理出了差错,必须做出补偿或赔偿;法律文书有漏洞,被人钻了空子;内部人员监守自盗,外部人员欺诈得手;电子系统硬件软件发生故障,网络遭到黑客侵袭;通信、电力中断;地震、水灾、火灾、恐怖袭击;等等,所有这些,都会给商业银行带来损失。这一类的银行风险,被统称为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一项自银行开展经营活动以来就存在的古老风险,但是操作风险长期以来都没有被完整地纳入银行风险管理框架内,甚至难以得到一个全面、权威的定义。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加速、金融管制日益放松、金融技术日新月异,银行的经营规模日益扩大、业务日趋复杂,操作风险给银行业带来的危害愈发凸显。全球很多银行出现了由于操作风险造成的损失事件,且造成损失的金额和影响巨大,甚至不乏一些看似稳健运营的银行由于操作风险损失事件引发破产的示例。      这些事件进一步体现了有效管理操作风险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操作风险管理对银行业风险管理模式和方法带来了全新的巨大挑战,银行业界和监管层都意识到有必要将操作风险作为一项专项风险进行研究,从而摸索有针对性的管理方法。      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相比,操作风险具有以下特点:      (1)操作风险中的风险因素很大比例上来源于银行的业务操作,属于银行可控范围内的内生风险。单个操作风险因素与操作损失之间并不存在清晰的、可以界定的数量关系。      (2)从覆盖范围看,操作风险管理几乎覆盖了银行经营管理所有方面的不同风险。既包括发生频率高、但损失相对较低的日常业务流程处理上的小纰漏,也包括发生频率低、但一旦发生就会造成极大损失,甚至危及到银行存亡的自然灾害、大规模舞弊等。因此,试图用一种方法来覆盖操作风险的所有领域几乎是不可能的。      (3)对于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而言,风险与报酬存在一一映射关系,但这种关系并不一定适用于操作风险。      (4)业务规模大、交易量大、结构变化迅速的业务领域,受操作风险冲击的可能性最大。      (5)操作风险是一个涉及面非常广的范畴,操作风险管理几乎涉及银行内部的所有部门。因此,操作风险管理不仅仅是风险管理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的事情。      国内有人对我国的操作风险进行了实证分析。根据研究结果,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主要特征大概可以总结为:      (1)损失事件主要集中在商业银行业务和零售银行业务,主要可以归因于内部欺诈、外部欺诈,占到损失事件比例最大的是商业银行业务中的内部欺诈。      (2)单笔损失金额的均值相差很大,在度量操作风险时,应该分别考虑每个业务部门和每个风险事件组合下的损失分布情况。      (3)损失事件的多少与银行的总资产规模成正相关,但损失金额多少与总资产没有明显的相关性。      (4)从损失事件数目和损失金额的地区分布看,操作风险不一定发生在经济发达的分支机构,但是肯定会发生在管理薄弱、风险控制意识不强的地区。      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主要原因      1、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一是所有者虚位,导致对代理人监督不够。二是内部制衡机制不完善。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制衡机制还未真正建立起来。三是存在“内部人”控制现象。由于国有商业银行所有者虚位,很容易导致银行高管人员利用政府产权上的弱控制而形成事实上的“内部人”控制,进行违法违纪活动。四是内部控制能力逐级衰减。国有商业银行的“五级”直线式管理架构,由于内部管理链条过长,信息交流不对称,按照“变压器”原理,总行对分支机构的控制力层层衰减,管理漏洞比较多。      2、内控制度建设尚不完备。一是没有形成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控制不足与控制分散并存,业务开拓与内控制度建设缺乏同步性,特别是新业务的开展缺乏必要的制度保障,风险较大。二是内控制度的整体性不够。对所属分支机构控制不力,对决策管理层缺乏有效的监督。对业务人员监督得多,而对各级管理人员监督得较少、制约力不强。三是内控制度的权威性不强。审计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稽核审计职能和权威性没有充分发挥,内部审计部门没有完全起到查错防漏、控制操作风险的作用。      3、风险管理方法落后,信息技术的运用严重滞后。      4、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银行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重业务开拓,轻队伍建设;重员工使用,轻员工管理,对员工思想动态掌握不够,加之举报机制不健全,使本来可以超前防范的操作风险不能及时发现和制止。      5、与风险控制有冲突的考核激励政策容易诱导操作风险。      6、社会转型及银行变革容易引发操作风险。当前社会治安形势仍然严峻,针对银行的抢劫、诈骗、盗窃等犯罪时有发生。从银行内部来看,国有银行正在进行股改,伴随机构撤并,也带来了大量富余人员消化问题,并导致各种矛盾的尖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