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卖了20分钟了怎么还不成交

2024-05-19 04:39

1. 股票卖了20分钟了怎么还不成交

股票成交需要满足一下三点:
  1、价格优先原则
  价格优先原则是指较高买进申报优先满足于较低买进申报,较低卖出申报优先满足于较高卖出申报;同价位申报,先申报者优先满足。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和板牌竞价时,除上述的的优先原则外,市价买卖优先满足于限价买卖。
  2、成交时间优先顺序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在口头唱报竞价,按中介经纪人听到的顺序排列;在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时,按计算机主机接受的时间顺序排列;在板牌竞价时,按中介经纪人看到的顺序排列。在无法区分先后时,由中介经纪人组织抽签决定。
  3、成交的决定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在口头唱报竞价时,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的价位相同,即为成交。在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时,除前项规定外,如买(卖)方的申报价格高(低)于卖(买)方的申报价格,采用双方申报价格的平均中间价位;如买卖双方只有市价申报而无限价申报,采用当日最近一次成交价或当时显示价格的价位。

股票卖了20分钟了怎么还不成交

2. 股票最后三分钟是集中成交的吗?


3. 股票最后三分钟能不能成交

股票最后三分钟能不能成交取决于投资者买卖单的价格。如果买单价格高于收盘价、卖单价格低于收盘价,则可以成交;如果买单价格低于成交价、卖单价格高于收盘价,则不能成交;买卖单价格等于收盘价,则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早提交订单可以成交,而晚提交订单的则不一定能够成交。收盘集合竞价制度是指将收市前或者收市后一段时间的全部委托报价集中在一起,根据不高于买申报价格和不低于卖申报价格、成交量最大等原则产生的一个成交价格,并将这个价格作为收盘价和这个时间段内全部成交委托的交易价格。【拓展资料】沪市股票最后三分钟可以撤单吗:可以的。股票撤单有限制。根据股票交易时间规定,早盘集合竞价9点20到9点25分之间和收盘集合竞价时间为14点57到15点,都不能撤单。并且新股申购一经交易系统确认是不得撤销的。如果没有发生以上情况,那么股票没有买卖撤单限制。1. 撤单是股票术语,当证券商接受投资者买入股票的委托后,就要按照投资者的要求去购买股票,因此这部分资金当天就必须锁定在该用途上,即使不能成交,也只有等到第二天该合同自动作废以后,这部分资金才能解冻出你来。 卖股票时也一样,当证券商接受投资者卖出股票的委托后,就要按照投资者的要求去卖出该股票,因此这部分股票当天就必须被锁定,即使不能成交,也只有等到第二天该合同自动作废以后,这部分的股票才能解冻出来。2. 如果投资者在当天要动用被锁定的资金(在委托买入时,想改变买入价格或不想买入)或股票(在委托卖出时,想改变卖出价格或不想卖出),那么就必须先通过撤单撤消该委托,才能动用被锁定的资金或股票。如果投资者在完成撤单之前,原来的委托已经成交,就不能撤单。3.股票撤单时间规定吗在连续竞价期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4:57之间,这个阶段只要股票没有成交,随时都可以撤单。而如果在集合竞价的时候,则撤单时间有要求,具体情况如下:9:20-9:25只能委托不能撤单;9:25-9:30不能挂单也不能撤单;尾盘最后3分钟不能撤单。 开盘集合竞价如果不能撤单,就只能等到连续竞价的时候撤单;而如果说在尾盘最后三分钟集合竞价的时候,委托单如果没有成交,那么三点后就不能撤单了,但系统会自动作废,次日委托单自动失效,届时重新委托即可。 股票撤单成功后,可以重新委托,如果想要快速成交,则直接以对方的价格委托买入。即买入股票的时候直接以卖一的价格委托;卖出股票的时候直接以买一的价格委托,这样就能及时成交。

股票最后三分钟能不能成交

4. 股票最后三分钟能不能成交

股票最后三分钟能不能成交取决于投资者买卖单的价格。如果买单价格高于收盘价、卖单价格低于收盘价,则可以成交;如果买单价格低于成交价、卖单价格高于收盘价,则不能成交;买卖单价格等于收盘价,则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早提交订单可以成交,而晚提交订单的则不一定能够成交拓展资料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权的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股票是资本市场的长期信用工具,可以转让,买卖,股东凭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润,但也要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大多数股票的交易时间是:交易时间4小时,分两个时段,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上午9:15开始,投资人就可以下单,委托价格限于前一个营业日收盘价的加减百分之十,即在当日的涨跌停板之间。9:25前委托的单子,在上午9:25时撮合,得出的价格便是所谓“开盘价”。9:25到9:30之间委托的单子,在9:30才开始处理。如果你委托的价格无法在当个交易日成交的话,隔一个交易日则必须重新挂单。休息日:周六、周日和上证所公告的休市日不交易。(一般为五一国际劳动节、十一国庆节、春节、元旦、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股票买进和卖出都要收佣金(手续费),买进和卖出的佣金由各证券商自定(最高为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三,最低没有限制,越低越好),一般为:成交金额的0.05%,佣金不足5元按5元收。卖出股票时收印花税: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以前为3‰,2008年印花税下调,单边收取千分之一)。

5. 我刚把股票的成交价啊打上,瞬间就成交了,这是为什么

这个上面设计到两个问题:
一、股票软件的自动撮合交易,这也就是为什么你在交易的时候给你三选项,是按卖方价,自己方价等这些价标来交易。这来杜绝了一些恶性交易出现,或自卖自买的扰乱市场的交易。
二、股票交易时产生的交易费用,他为了防止你交易的时候明面上不产生亏损但交易后却是等价时产生亏损,所以把你的交易费用加到你的股票交易价格上,这样以防你等价交易时产生的一时的视觉错误。

我刚把股票的成交价啊打上,瞬间就成交了,这是为什么

6. 股票最后三分钟是集中成交的吗?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8月20日起,正式调整收盘交易机制,采用收盘前最后三分钟集合竞价机制,即14:57至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阶段。
股票最后三分钟是集中成交的;深交所每天最后三分钟是和开盘时一样采用集合竞价方式来产生收盘价。上交所是采取最后三分钟平均交易价格产生收盘价。目的都是为了最大限度防止人为操纵股票的收盘价。
集中交易是区别于非集中交易而言的,是指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以公开、集中的方式进行买卖的交易方式,是证券流通的主要途径和证券交易。

扩展资料1、有利于降低券商交易代理成本,提高技术系统的运行与维护效率,促进证券公司向集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集中交易,可使证券营业部从有形化过渡到无形化,并直接减少与交易所的接人费用,实现通过 无形市场扩大业务规模的同时,经营成本能得到大幅度降低。
2、有利于总部加强监管,防范风险,集中交易后所有交易业务都通过一套总部系统完成,券商就很容易建立一套高效的实时监控系统对全公司交易过程中的异常交易、异常账户、异常操作实时监控,提前采取措施来化解风险。
3、有利于创建信息系统基础平台,实现公司数据共享,为管理层科学决策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数据大集中后很容易实现数据共享。采用 数据仓库技术,对各种数据进行深层次的数据挖掘和数据分析,从中提炼出有价值的信息,为公司管理层总揽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可靠的分析依据。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股票

7. 股票最后三分钟能不能成交

      股票最后三分钟能不能成交?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14:57至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所以深市在14:57时后仍然进行交易的,其方式为集合竞价交易,收盘价则采用集合竞价,这就是我们平时看到的深市个股在收盘前三分钟的分时图上出现一字横线的原因。
      所以如果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最后三分钟是可以成交的。      而上交所是采取最后三分钟平均交易价格产生收盘价。目的都是为了最大限度防止人为操纵股票的收盘价。也就是说在上交所最后三分钟也是可以成交的。

股票最后三分钟能不能成交

8. 股票最后三分钟能不能成交

股票最后三分钟能不能成交取决于投资者买卖单的价格。如果买单价格高于收盘价、卖单价格低于收盘价,则可以成交;如果买单价格低于成交价、卖单价格高于收盘价,则不能成交;买卖单价格等于收盘价,则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早提交订单可以成交,而晚提交订单的则不一定能够成交。扩展资料:收盘集合竞价制度是指将收市前或者收市后一段时间的全部委托报价集中在一起,根据不高于买申报价格和不低于卖申报价格、成交量最大等原则产生的一个成交价格,并将这个价格作为收盘价和这个时间段内全部成交委托的交易价格。股票发行(share issuance)是指符合条件的发行人以筹资或实施股利分配为目的,按照法定的程序,向投资者或原股东发行股份或无偿提供股份的行为。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1)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该股份有限公司应自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在3年以上。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公开发行股票。(2)发行人应当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发行人的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在独立性方面不得有其他严重缺陷。(3)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4)发行人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正常。(5)募集资金应当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2.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发行条件,包括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发行条件。(1)《证券法》规定的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①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②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③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④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此外,《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证券的条件有:①上市公司的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②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③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④上市公司最近36个月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且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⑤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应当符合规定。⑥上市公司不存在不得公开发行证券的情形。(2)上市公司配股的条件①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②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③采用证券法规定的代销方式发行。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70%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3)上市公司增发的条件①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②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③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1个交易日的均价。3.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1)特定对象条件。《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应当符合下列规定:①特定对象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②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经国务院相关部门事先批准。(2)上市公司条件。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①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②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③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法律规定;④本次发行将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4.上市公司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①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②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③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④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⑤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⑥最近1年及1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本次发行涉及重大重组的除外;⑦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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