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可以按起拍价成交吗

2024-05-19 09:07

1. 拍卖可以按起拍价成交吗

法律分析:起拍价,是指专业拍卖机构拍卖师报出的第—口价。如有人应价而无人加价,拍卖师不落槌,则代表该项拍品的价位未到委托方确定的保留价,不能成交。现代网络平台,个人在具有相当资格和合法性网站双保下,拍卖人设定的起始价,通常是在第一个人应当价时,实际不是在起始价上加价,第二个参拍人才要加价。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不申请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

拍卖可以按起拍价成交吗

2. 拍卖可以按起拍价成交吗?

法律分析:
起拍价,是指专业拍卖机构拍卖师报出的第—口价。如有人应价而无人加价,拍卖师不落槌,则代表该项拍品的价位未到委托方确定的保留价,不能成交。现代网络平台,个人在具有相当资格和合法性网站双保下,拍卖人设定的起始价,通常是在第一个人应当价时,实际不是在起始价上加价,第二个参拍人才要加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不申请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

3. 拍卖底价=起拍(叫)价吗?求解答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是指以一定年期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标的物公开举行拍卖的活动,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一定期限内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拍卖的方式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的行为。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因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充分引进市场竞争机制,排除了种种主观因素,避免了“暗箱”操作,是公开的、完善竞争的土地市场。使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已逐步成为目前城市建设用地最主要的供地方式之一。 由于时常从事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工作,自然涉猎有关招标、拍卖的书籍和资料,但笔者发现有些书籍对拍卖底价和起拍(叫)价的内涵界定不清。如:有的书刊将拍卖底价亦称为起拍(叫)价。为了不误导初次涉及拍卖领域的同仁和读者,笔者翻阅了有关的专业书籍和法律法规得到: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底价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为出让的主体)在土地拍卖之前确定的最低控制价格,若低于该价格则不可出售。为了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拍卖法》第28条第二款明确规定:“拍卖国有资产,依照法律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需要评估的,应当经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拍卖标的保留价。”《拍卖法》第50条第二款又规定:“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师应当停止拍卖标的拍卖。”而起拍(叫)价:是拍卖前确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的起始(点)价。

拍卖底价=起拍(叫)价吗?求解答

4. 拍卖会上如果出价最高者付不出钱,那拍卖方会不会把东西卖给出价第二高的人

一般不会。有更高价时,第二高应价失效,不再负法律责任。

所以通常会流拍处理,做第二次拍卖
《拍卖法》
第三十六条
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第三十九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

5. 司法拍卖起拍价如何确定

法律分析:法院司法拍卖是会设置保留价的,保留价一般是司法拍卖的起拍价格,而保留价一般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八条 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拍卖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第九条 保留价确定后,依据本次拍卖保留价计算,拍卖所得价款在清偿优先债权和强制执行费用后无剩余可能的,应当在实施拍卖前将有关情况通知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于收到通知后五日内申请继续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但应当重新确定保留价;重新确定的保留价应当大于该优先债权及强制执行费用的总额。依照前款规定流拍的,拍卖费用由申请执行人负担。

司法拍卖起拍价如何确定

6. 拍卖起拍价怎么确定

法律分析:法院司法拍卖是会设置保留价的,保留价一般是司法拍卖的起拍价格,而保留价一般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八条 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拍卖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7. 司法拍卖,法院卖货,首次拍卖价格可以按照评估价值的百分之多少挂拍

亲[微笑]您好!法律分析: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摘要】
司法拍卖,法院卖货,首次拍卖价格可以按照评估价值的百分之多少挂拍【提问】
亲[微笑]您好!法律分析: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回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八条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拍卖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场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也就是说第三次拍卖也能降价,如果按最低计算,第三次拍卖不得低于市场价或者评估价的51.2%。【回答】
但是我搜到好多案例,第一次拍卖降幅就达到了30%【提问】
【提问】
亲!那个都是不真实的,等到了那天,实际性就不会是30%的【回答】
真实有限的哦,我正在关注,准备再降一次参拍【提问】
亲亲!那就是您关注的地段问题,之前我也接过类似的单子,就是到了当天到了后,就不是和您关注的是一样的【回答】
我经常在京东,淘宝全国各地的法院参拍,确实都是真实有效的,只不过有的首次降价30%.有的降价20%【提问】
亲[微笑]您好!的确是,那边针对首拍有个保留价格。抱歉,是我大意了,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回答】
第九条保留价确定后,依据本次拍卖保留价计算,拍卖所得价款在清偿优先债权和强制执行费用后无剩余可能的,应当在实施拍卖前将有关情况通知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于收到通知后五日内申请继续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但应当重新确定保留价;重新确定的保留价应当大于该优先债权及强制执行费用的总额。【回答】
谢谢,一拍,二拍,结束后,进入变卖程序,变卖价格最后还是没有人参拍,资产接下来会怎么处理?【提问】
亲[微笑]您好!一拍,二拍,结束后,进入变卖程序,变卖价格最后还是没有人参拍,资产接下来会怎么处理?还会挑选时间继续拍【回答】

司法拍卖,法院卖货,首次拍卖价格可以按照评估价值的百分之多少挂拍

8. 司法拍卖,法院卖货,首次拍卖价格可以按照评估价值的百分之多少挂拍

8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八条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拍卖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摘要】
司法拍卖,法院卖货,首次拍卖价格可以按照评估价值的百分之多少挂拍【提问】
您好【提问】
8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八条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拍卖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回答】
是最近才修改的吗?我记得以前可以百分之七十【提问】
没有修改。我刚特意查的,2004年出的这个规定。【回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在2004.11.15由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回答】
好的,谢谢,但是淘宝,京东司法拍卖,好多首次拍卖降价幅度都在百分之三十【提问】
【提问】
因为这一条有一个“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这个给规定留了一个开口。【回答】
也就是说大多数情况也可以降30%【提问】
征得同意就行【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