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一体化的体制改革的问题

2024-05-19 02:21

1. 金融监管一体化的体制改革的问题

最后,简单地谈一下有关中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问题。正对目前中国“一行三会”(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与保监会)的分业监管体制,许多学者呼吁进行监管组织结构的一体化改革⑦。概括起来,其理由主要有: 初步的想法是这样的:第一,中国金融结构还是以传统金融为主,金融创新和金融混业并未成为中国的主流,金融集团在金融市场的份额也相当小,按照“监管结构映射市场结构”的理论,我国目前还没有发展到市场结构“倒逼”监管结构的地步,分业监管在目前还有存在的必要。第二,金融监管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长时间的准备,不仅要对外部制衡(与央行和政府其它机构)进行周密的考虑,而且要对内部的协调和整合有全面而充分的考虑,在上面的分析已经非常充分地说明了,金融监管结构的改革决不是一种简单的技术性调整,而是一种深刻的金融变革。而所有这一切最终都必须体现在法律制度的修改和完善上,这一切都将耗费时日,短期内不宜躁动。特别是,由于中国分业监管的法律体制建立的时间并不长,因此,为了保证政策的连续性和法律的稳定性,短期内也不宜大动干戈。第三,许多转型国家进行金融监管一体化改革的一大教训是,在资本市场还不发达的情况下,贸然进行监管结构的重组,将很可能导致本来不发达的资本市场在新体制下继续受到压制和阻碍,即出现监管排挤效应。中国的资本市场无论如何也不能算是一个强势市场,在许多学者的眼中它还处于“婴儿期”,尽管得到了多方面的照顾,但依然被“边缘化”。舆论一直强烈批评中国证监会享有太大的权利、承担太少的责任,而这个由副部级而正部级的监管部门本身却抱怨它资历太浅、在许多方面无能为力。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成立一个统一机构,会不会出现监管排挤效应、从而拖延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呢?第四,许多转型国家进行金融监管一体化改革的另一教训是,不能以提高监管水平为目的进行监管结构的重组。中国当前银行、证券和保险监管中出现的问题,很大程度是其监管本身的内功不够、权责不清、效率不高、功能异化等原因所致,监管合作与沟通、权利制衡与权责独立等监管结构问题并不是主要的原因。以证券监管为例,可以认为当前证券监管出现的种种令人诟病的问题,除了确实存在一些证监会自身不能控制的因素外,恐怕自身存在的监管失误、监管错位、监管异化等问题才是首要的原因。因此,必须对此有清醒的认识,那就是简单地将几个监管机构合并在一起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并不能使监管水平上一个台阶。何况还必须思考如下的问题,即统一监管会导致分业监管下并不严重的问题严重起来,这些问题也可能是不可容忍的。例如,统一机构可能更官僚化、更容易受到利益集团的操纵(从而使投资者保护难以真正实行)、更专断、效率更低下,等等。按照所谓监管的辩证法,当监管者试图解决一个问题的时候,一个新的问题就已经潜藏在那里了。

金融监管一体化的体制改革的问题

2. 全球金融一体化的后果是什么?

世界经济的全球一体化趋势已成为当前世界经济发展出一个重要特征,世界金融一体化则是世界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必然结果。由于生产的社会化和国际分工的发展,经济国际化对世界金融一体化提出了客观要求。随着电讯技术的普及和在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跨国银行空前的海外扩张,国际银行业竞争加剧发达国家积极开拓、控制新兴市场等等,国际金融一体化发展迅速。此外,各国金融管制不断放松,国际投机活动的加剧,以及为逃避各国政府种种限制以取得自由化的举措国际金融一体化趋势经过80年代的发展,到了90年代已形成了国际金融一体化一个高潮,对促进世界政治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一般认为,世界经济一体化是指世界经济活动超出了国界,使世界各国和地区之间的经济活动相互依存、相互联系,进而形成世界范围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有机整体。或者说,是指世界各国均参与全面的经济合作并到任何一国或经济领域的变动均会引起世界经济整体 动状态。世界金融一体化是指各国或地区在金融业务金融政策等方面互相依赖、影响而产生的逐步联合成为一个整体的趋势。 国际金融一体化的表现是:各国金融政策倾向一体化;全球金融市场一体化(重点是离岸金融市场与衍生金融工具的发展、证券投资国际化);资本流动自由化、国际化,这是世界金融一体化最突出的表现,它包括货币兑换自由、资本在行业间转移自由和资金进出自由。国际金融一体化的发展对国际经济体系构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国际金融一体化的发展一定程度上限制国际主权

  首先,世界金融一体化使得主权国家金融政策的独立性受到削弱,由于世界经济一体化特别是国际金融一体化加深了世界各国在经济领域内的相互依存,各国所执行的货币政策与汇率政策、国际收支的调节政策和国际储备的管理营运,都将对其他国家产生较大的影响,这已经成为各国中央银行不得不共同处理的问题。其次,国际资本力量的强大于国家主权的相对弱化,冷战后,国际市场的统一、金融自由化的加快、技术革命的促动,使国际资本空前扩张。在特定的时期和特定的场合下,资本力量已经超越了国家力量。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巨额资本高速游走,瞬息万变,资本的扩张和经济全球化实际上改变了政府发挥作用的环境,增加了政府实施宏观经济政策的变数,财政和货币政策的自主性被严重削弱(如国际资本流动的“溢入溢出效应”对主权国家货币政策独立性的影响)。

  这些巨额流动资本完全是在任何单个民族国家的管辖的范围之外发挥作用。而民族国家,包括是最发达的国家,无论从实力、理论、法律还是从技术上都无法做到防范于未然,都无从控制国际游资的冲击。最后世界金融一体化提升了国际金融组织在全球政治经济中的权力地位,在特定的时期对于民族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主权提出了挑战(如IMF亚洲金融危机中的表现)。 由于金融活动的全球化与金融监管国别化之间的矛盾加剧,呼唤全球性的金融体制,监管体系与风险预警系统的建立,这必将导致各个民族国家金融决策主权的某种弱化,必须肯定,从长远看来,这种弱化是一种历史的必然趋势,是不可阻挡的,但是这种主权的让渡必须是相互的和对等的,不能被某种强权,尤其是金融霸权所利用和滥用。
 
  、国际金融一体化对国家安全威胁着安全。

  首先,国际金融市场上巨额游资的存在对于民族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安全提出了挑战。表现在 ①巨额资本快速的流入流出对于主权国家经济的巨大影响。 ②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战略上的失误及经济结构上的缺陷,成为易受国际游资冲击的对象。

  其次,金融创新促进了世界金融一体化,也对民族国家的经济安全提出挑战。 ①金融创新加剧了全球金融体系的脆弱性,由于国际金融传导机制的存在,使得民族国家面临着日益增大的国际金融风险。 ②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不仅为国际游资对主权国家进行冲击提供了手段,而且使得通过国际金融市场直接掠夺一国的财富成为可能。

  再次,国际金融体系内的权力分配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安全。 随着世界金融一体化的进程,国际金融体系中的权力分配更加有利于发达国家,发达国家操纵着国际金融体系中游戏规则的制定,发展中国家在国际金融领域内对发达国家的依赖不断加深。在国际金融体系存在着巨大的结构性缺陷的前提下,发展中国家将始终面临着金融风险对于经济安全的挑战。

  3、 国际经济体系中的金融霸权

  二战结束以来,金融霸权已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在冷战时期,两弹一星,亦即核子工程、宇航工程曾是世界强国争霸的战略领域。在冷战之后,特别是在实际之交的今天,信息业与金融业则成为全球战略的基础。今天,世界上所有的经济发达国家,无不力图抢占现代金融的制高点。前美国政治学会会长、哈佛大学战略研究所所长亨廷顿在《文明冲突与重建世界秩序》一书中列举了西方文明控制世界的4个战略要点,其中一条“控制国际银行系统”、二条“控制全部硬通货”、五条“掌握国际资本市场” 都与国际金融领域有着密切的关系。冷战后,由金融霸权所主导的国际金融秩序呈现两种趋势,一是发达国家内部对金融权力的争夺日趋激烈,另一方面,西方金融霸权又联合起来加强对发展中国家的金融控制。

  70年代末,以格拉斯为首的一批美国左派经济学家首先提出了“金融霸权”的概念,所谓金融霸权是指以大银行家和大机构投资者为核心的金融寡头及其政治代表,通过控制经济活动施以重大影响并以此牟取暴利或实现其他政治、经济目的的一种社会关系。[]金融霸权理论认为,金融霸权的权力主要在于①控制货币资本或其他信用工具;②利用金融衍生物;③金融行业趋于垄断。金融霸权控制企业的两种工具是控制资本流动并设置金融市场各种参数。金融霸权对国际关系影响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控制国际资本流动,二是进行国际金融投资,三是操纵各种国际经济组织。

  随着国际金融一体化的发展,金融霸权所造成的社会经济后果日趋凸现。从对国内经济结构影响来看,金融霸权通过控制资本流动,不仅可以改变左右一国的产业结构对各个部门的经济发展起着决定作用,还会促成泡沫经济的形成,降低政策的效力并影响政府的行为。从对国际经济影响看,金融霸权控制国际资本流动的直接后果是加剧国际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金融霸权会以通过各种形式从发展中国家抽走极为稀缺的资金,同时又会扭曲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模式,使其经济与社会失衡加剧,最终导致南北国家经济差距不断扩大。

3. 金融监管一体化的一体化的动因

从40多个采取一体化 监管模式的国家的情况来看,建立统一监管机构的动因主要有以下5种情况: 几乎所有的国家都宣称,它们建立统一监管机构的首要原因在于金融混业经营的重新兴起。当金融创新日新月异,银行、保险、证券业务相互渗透,传统金融业务边界日渐模糊的时候,建立统一监管体系就显得非常必要,因为按照“监管结构必须映射市场结构”的观点,一体化监管不过是对市场结构的一种自然的适应而已。这种情况在那些金融业务被少数几个超级金融集团所把持的国家中尤为重要。在面对这样的超级机构的时候,如何准确地识别它们的总体风险呢?当这些超级机构陷入危机的时候,如何防止单一的机构性风险演变成系统性风险呢?的确,在处理上述情况的时候,分业监管显示出来的低能和低效让人们有了一种本能式的反感。统一监管则能够很好地对总体风险进行准确的评判和控制。其与分业监管的根本区别在于,分业监管将监管对象视为独立的金融产品、相互隔离的金融机构,而统一监管则认为,不管是银行、证券公司还是保险公司,都是经营风险的机构,银行信用、证券产品也好,还是保险产品也好,其在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风险的载体,在这个基础上评判一个超级金融集团的总体风险不仅更加的准确,而且评判和控制可操作性大大增强。 在分业监管下,地位平等的、没有从属关系的监管机构不会有足够的动力和有效的约束,将各自的信息相互进行交流,监管者之间缺乏合作。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人们做了许多的尝试和努力。例如建立协调委员会,召开监管联席会议,监管机构首脑定期或不定期的会晤,强制要求相互开放信息,或者监管机构首脑互任,等等。澳大利亚于1990年代初就设置了一个金融监管委员会(The Council of Financial Supervisors),专门负责协调各金融监管机构的工作。但是,该机构只有协调的职能,对各个金融监管机构没有直接的、有效的控制权,因此,运行效果非常不理想,这是几年以后(1997年)澳大利亚干脆将所有金融监管机构整合为一个机构(Australian Prudential Regulation Authority,APRA)的一个重要原因。 英国在建立FSA的时候特别提到,构建强有力的统一监管体系是为了巩固伦敦的金融中心地位。德国财政部长Hans Eichel在2002年5月1日德国联邦金融管理局(BaFin)成立的时候也强调,一个单一的监管机构有助于“提升德国在国际金融事务中的声音、维持德国世界金融中心的地位和活力”。德国欧洲经济研究中心教授Martin Schiller(2004)的研究也佐证了这一点。Martin Schiller认为,德国超级金融集团和层出不穷的金融创新并不是德国建立一体化监管机构的主要原因,主要的原因在于,欧洲中央银行建立以后,德国央行在将货币政策的权力“上缴”给欧洲央行后,以前欧洲绝大多数国家唯德国央行马首是瞻的情况成为历史;而在欧盟新的金融权力构架中,德国分散的监管体系与实行统一监管的国家相比,话语权又在逐渐地削弱,因此,德国迫切希望通过构建一个有更大代表性、更大权力的新机构来重新获取霸权和话语权。

金融监管一体化的一体化的动因

4. 金融监管一体化的一体化的分化

然而,尽管采取一体化监管的国家包括了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日本等西方主要发达国家,但是更多的国家(例如法国、意大利、阿根廷、巴西、西班牙和俄罗斯等国)却反对贸然进行一体化改革。在所有没有采取统一监管模式的国家中最受关注的是美国。美国1999年《金融服务法》废除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对银行、证券分业经营的限制,美国从此又步入混业经营时代。然而,美国的金融监管体系并没有因此大动干戈,美联储、美国货币监理署与美国证监会均在不同场合表示没有合并的打算,美国在近期将不会加入一体化改革的“试点”中去。美国的做法让许多预言《格拉斯.斯蒂格尔法》的废除将给美国金融监管带来巨大变化的人大感意外。同样是《金融服务法》,英国因此诞生了一个巨无霸监管机构,而美国监管体制却没有变化,这看起来似乎说明监管的组织结构在统一模式与分业模式上“法无定式 ”。事实上,面对日新月异的金融创新,许多国家不是通过合并原来的金融监管部门来应对变化,而是新建专门的金融监管机构来进行监管。在一体化潮流如火如荼的同时,全球金融监管机构的数量不仅没有减少,反而是增加了。

5. 金融一体化的介绍

金融一体化是指国与国(地区)之间的金融活动相互渗透、相互影响而形成一个联动整体的发展态势。

金融一体化的介绍

6. 金融一体化的建构

金融一体化的初始催发点——金融资源禀赋差异“金融”不等同于金融业、金融资产、金融资本、资金融通等虚拟概念,而是确指金融资源。“金融是一种稀缺资源,是一国最基本的战略资源”,应从金融资源的不同层次和角度,综合全面地把握和认识“金融”及其功能。其中,基础性核心金融资源,即广义的货币资金,贯穿于金融活动的始终;实体性中间层次的金融资源,指金融组织体系和金融工具体系,是实现金融各种功能的手段;整体功能性高层金融资源,包括金融制度及相关法规、标准、惯例、意识等,具有的调控、约束、激励、反馈等功能。金融资源的各层次要素间紧密相关,存在相互耦合的功能性关联。金融资源在空间地域分布上表现出非均质或不连续的特点,正是这种初始的地域禀赋差异性,催发了金融在不同国家、区域的运动。金融资源三层次要素的价值及作用迥异,参与地域运动的受制因素和空间表达(包括具体形式、速率、周期、规模、强度等)不尽一致,非同一性十分突出。比如,货币资金与金融工具体系是金融功能借以实现的客体,二者接受利率或价格的引导,地域运动特征非常明显;金融组织体系是由货币资金在其间的运动所联系起来的金融活动环境,其中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设置、选址、布局以及整合蕴含了较为隐性的地域运动,而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设备创新、技术创新及其传播则是地域运动的鲜明镜像;整体功能性高层金融资源属于完全的人为层面,对先进地域的金融制度创新模式和金融法规设计模式的学习和模仿,使这一层面金融资源也表现出强烈的地域传递、地域扩散的冲动和事实。金融一体化的空间脉络——金融地域运动因长期受到“金融的非实体性”决定其“同质性”观点的左右,学术界难以实现“金融”与“地理”的结合和统一,但“实际上的金融景观完全是不同质的,具有极端的异质性和不规则性。这种特性导致了流动,否则流动就不会发生,而有了流动也就有了解释的必要”。瑞斯托· 劳拉詹南对“金融地理”思维进行了简要梳理,提炼、归纳出金融地理学家的分析逻辑:空间差异———空间运动过程———空间组织形式———空间相互作用。金融地理学的积累和思考,为进一步考察金融资源地域运动提供了逻辑线索和依据。有关金融一体化的基本研究主题,如金融地域运动起源、金融地域运动规律以及金融地域运动结果等,恰恰继承和印证了金融地理学家研究“金融运动”与“地域空间”关系的思维路径。金融地域运动系指金融资源遵循特殊规律进行的地域流动、配置、组合的时空变化过程,也可以称作金融运动的地域选择和落实的过程,其实质是金融效率的空间改进。层次性是金融资源的突出特征,在惟一的金融地域运动驱动力———金融效率帕雷托改进的作用下,诸多金融要素的产生背景、发展轨迹及运行原理千差万别,由此导致了各金融要素流的地域运动在层面丰富的镜像里进行,既分工明确,又相互协调,最终实现整个金融地域系统的金融资源合理配置。金融地域运动理论充分诠释了金融的“层次性”、“地域性”、“空间运动性”等内在属性,并完成了三者的有机结合,因此具备了解释和分析金融一体化问题的基本功能。金融地域运动通过具体的金融产业非均衡成长规律、金融等别城市群体空间运动规律和金融地域系统金融产业一体化(金融一体化)规律等加以体现。金融一体化的本源驱动力——金融效率帕雷托改进“效率概念指的是一个经济系统在特定时点(静态效率)或在一定时期内(动态效率)对可获得的资源的有效利用。依照这种效率观,可以将金融效率定义为:特定时空约束下,金融地域系统内金融资源的总体配置状态。金融效率改进的最终目标是金融效率帕雷托最优化,它是指在金融交易中,不存在某些交易主体满意程度的提高以其他任何交易主体满意程度的降低为代价的金融市场状态。当然,帕雷托最优化有严格的假设条件,即古典经济学对完全竞争市场的定义,而完全竞争市场是一种理论抽象,很难经受实践检验。因此,金融效率帕雷托改进对于驱动金融资源参与地域运动、突破地域交易壁垒、实现要素流的合理配置具有有效性和唯一性。金融效率帕雷托改进是具体地域空间内金融资源空间配置的作用机制,它包含两方面内容:其一,金融资源的任何层次要素的缺失都会成为局部区域金融产业成长的“瓶颈”,加剧金融产业运行的内在脆弱性、泡沫性,影响金融效率的预期。因此,所有局部区域都期望借助于金融地域运动调整本区域金融产业结构,促进各层次金融要素之间趋于结构合理、配置均衡。在金融一体化下进行金融资源供需交易———调整的成本(包括交易成本、摩擦成本等)才有可能达到最小化。其二,提升金融产业竞争能力的途径,一是如上所述的提高交易频率,扩大交易流量,获得金融产业内部收益递增,二是降低金融信息交流、技术扩散、创新过程等方面的不确定性,降低学习成本、信息成本、治理和创新成本,获得金融外部规模效应。这就促使所有区域都有意向加强与空间邻近、社会文化同质程度高的区域的金融产业关联,结成区域整体金融网络,深化整个地域系统内金融产业部门的专业化分工与协作、金融一体化的物质主体———金融产业之所以金融地域运动不是零散、无序、相互冲突和干扰,相反地,金融要素流体现出严密的关联性、整体性和统一性,这是金融产业发挥内部组织和调控功能的结果。金融产业作为一种特殊的经济实体,是由初始配置、积累、沉淀的金融资源,以及参与地域运动后的金融资源与各地域空间的具体条件凝集而成的专业部门组织,主要包括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和信托业。在金融活动中,通过对运营工具、组织体系、管理体系三个层面的投入,金融产业拥有自己独特的价值创造系统和产业运行规律。研究表明,金融一体化实质上专指金融产业一体化。金融产业成长的时空复合性特质非常突出,金融中心与金融增长极、金融支点的金融产业成长状态千差万别,整体上呈现非均衡、不同步、处于不同成长阶段的特征。依靠具体区情、历史与偶然因素、积累效应和路径依赖的共同作用,在有效规模的地理空间内,金融中心的金融产业集聚效应十分强烈,逐渐达到金融产业高级成长阶段,而分布其周围的金融增长极与金融支点的金融产业则处于中级或低级成长阶段。事实上存在的金融产业成长差异,即金融产业的空间梯度,是形成金融产业辐射(或扩散),进而促进金融一体化的直接原因。当然,金融产业的辐射效应只是抽象的空间作用,它必须通过具体的金融地域运动才能得以实现。受路径和距离的影响,金融地域运动存在路径选择问题,而路径必然会对各金融级别城市的相互作用产生指向性。正是各金融级别城市之间金融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组合,使得相对应的地理空间完成了地理填充过程,并且有了特定物质———金融产业的内涵,也使得金融等别城市群体空间结构演变与金融一体化得以进行。金融一体化的生成基体——金融地域系统 金融地域系统是金融地域运动与具体地域条件紧密结合而成的相对完整的地理空间,它是以金融为核心线索而联结的单核空间地域体系,也是整合、拓宽城市“金融”空间的切入点。金融地域系统的基本特征有:其一,金融地域系统的空间结构,指金融核心、金融腹地与金融网络体系三者的空间排列与组合。金融地域系统构成三要素的任何因素的变化,都会导致金融地域系统的结构类型或简单或复杂,地域范围和规模或扩展或紧缩,功能和等级或提升或降低。其二,金融地域系统的层次,指依照金融核心的规模或等级进行实际判别,金融地域系统的层次具体分为高级金融地域系统、次高级金融地域系统、初级金融地域系统和潜在金融地域系统,同时各个层次金融地域系统的边界彼此交叉重叠,构成了事实上多维的金融地域系统格局。共同的地理空间是实施金融一体化最为基本的载体和依托。在不完全竞争条件下,金融产业在辐射指向和辐射边际两个方面遵循势能衰减和距离衰减两个基本规律,因而金融产业辐射不是随意、无秩序的,在金融效率机制的作用下呈现出鲜明的方向,即具有一定的起始点和目标指向。一般地,金融核心(即金融中心)是辐射源———发起者,金融腹地(由金融中心周围诸多的金融增长极和金融支点构成)是具体接收辐射的地域范围———合作者,金融网络体系是承载辐射的渠道,即只有通过空港、交通走廊、能源和信息网络才能实现金融资源的地域传输、流转、配置与组合。因此,作者强调,只有基于金融中心的地理空间整合扩展建立的成熟、健全的金融地域系统,才能以增强金融的内部规模效应与外部规模效应为目标,生成金融一体化。金融一体化的假定前提——金融开放金融一体化是从宏观视角对金融地域系统内在规律的认识,然而任何一个金融地域系统都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多国、多地区的现实状况,这种不容忽视的国界壁垒对金融一体化具有直接和关键的影响。在发达国家和地区,由于有发达的金融制度和市场经济保障———共同认同的金融运行规则,回避了金融要素流动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金融要素自由流动所要跨越的障碍目标比较单一。而发展中国家,金融产业成长的市场化程度上不足以调节金融要素的流动,行政因素或政府干预是一个无法舍弃的重要因素,甚至是一个决定性因素。因此,在不完全竞争的市场条件下,金融一体化必须以成熟、开放的宏观地域背景作为基本前提。金融一体化能够增强区域金融竞争力,基于共同的地缘利益基础的主观能动性,促使金融开放已成为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所必需的金融制度选择。笔者所界定的金融开放是指各国、地区政府为加速自身金融产业成长,在宏观政策上逐步放松和取消金融管制,接受国际通行的惯例与规则,促进金融产业融入金融地域系统运行体系的制度安排。它必须符合下列要求:金融地域运动能够顺利进行,避免因国别障碍而造成间断;货币资金与金融工具的交易价格由市场确定,但交易种类和供给主体由政府审核通过;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运作透明化,经营业务国际化,并以国际惯例规划约束自身行为;金融监管与金融开放协调同步,国内金融产业成长的承受力是确定金融开放度和进程的重要标准。金融开放不仅要强调金融产业对外开放的时机、顺序、程度,也应该重视内部金融产业运行基础的营造,如金融法规、会计制度、信息体系与金融监管等。否则,盲目实施金融开放定会加剧金融增长极、金融支点的金融产业的脆弱性,为金融投机者提供投机空间,导致金融动荡乃至金融危机的形成。总之,只有金融一体化的假定条件获得完全满足,即各个国家和地区都积极主张并具备相应的金融开放能力,保证金融稳定,金融一体化才能得以有序地推进,表现为在合作、竞争、控制的三维框架上的动态的、有机的、可调控的过程。笔者认为,不能把金融一体化简单地理解为一种金融现象,也不能认定它是金融全球化、金融国际化的表现形式,它实质上是一个具有丰富内涵的独立概念。在融合“金融”、“地域空间”、“运动”的理念基础上,可以把金融一体化确定为揭示金融地域系统内部金融产业成长趋势的一般规律,系指通过金融核心扩散效应的发挥,促进金融腹地的金融产业成长状态逐渐改善,从而带动整个金融地域系统的金融产业成长水平,最终实现金融地域系统的金融资源效率帕雷托最优化。金融一体化规律的外在表现是金融一体化的现象,在时间上的连续更替构成金融一体化的过程。

7. 金融一体化的层次

金融一体化可以分为两个层次:(1)它是一个流动性问题,金融一体化意味着国(地区)内、外的经济主体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地进行金融资产交易活动,即金融资产具有高度的流动性;(2)它是一个替代性问题,意味着国(地区)内、外的金融资产具有高度的替代性。金融一体化只能以程度的高低来衡量,完全的一体化是不存在的,因为一方面政府对于金融活动并非不闻不问,任何国家(地区)的政府或多或少都会对金融活动进行干预,从而影响金融资产的流动性;另一方面,交易费用及风险规避的存在使得地区之间的资产不可能完全替代。

金融一体化的层次

8. 产业金融的一体化

产业金融的系统运作是实现产业与金融的一体化,实现系统性的运作。产融一体化也就是产融结合,是指产业与金融业在经济运行中为了共同的发展目标和整体效益,通过参股、持股、控股和人事参与等方式而进行的内在融合。产融结合是企业达到相当规模后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必经之路。这种模式是国内外众多大型企业集团发展的轨迹之一,当今世界500强企业中,有80%以上都成功地进行了产融结合的战略行为。 世界产融结合的历史可以划分为四个时期:第一是产融自由融合时期(20世纪30年代之前),发达国家实行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政府对金融业和产业的融合方式基本采取放任自流的政策;第二是金融业分业管理时期(20世纪30年代—70年代末),三十年代的大危机引起了人们对垄断和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混合的疑问,于是美国率先实行银行业和证券业的分业经营,其他国家也大多追随美国的模式,使产融结合进入了以金融业分业经营为主的时期;第三是产融结合的曲折前行时期(20世纪80年代—20世纪末),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普遍发生了经济滞胀,有关放松金融管制、实行金融自由化的政策主张迅速兴起,金融创新成为这一时期学术界和实业界争议的话题;第四是产融结合蓬勃发展时期(21世纪初至今),全球经济蓬勃发展,金融创新从理论走入实践,产融结合多样化发展,融合的程度不断加深。中国企业产融结合主要有三种模式:第一,“产业+商业银行”模式。该模式是大型国企通过参股或新成立商业银行来实现产融结合。如首钢集团成立华夏银行。第二,“产业+保险公司”模式。 该模式是大型企业参股或自身成立保险公司的产融结合模式。第三,“产业+财务公司”模式。该模式是大型国企设立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产融结合模式。中国的产融结合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是产业资本向金融资本融合阶段(20世纪80年代后期及90年代初的起步阶段)。中国产融结合的起步主要是由于政府发展大型企业集团的战略。其基本动因是资本的扩张需求,主要表现为工商企业参股金融企业。第二是产融结合的治理阶段(20世纪90年代中期)。由于大量的产业资本开始进军金融产业,组建、参股证券、信托等金融机构出现了较为严重的混乱状况。中央政府于1995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银行不允许参股企业,一些商业银行开始退出产业领域。这一阶段产融结合的主要动因是资本的盈利性需求,普遍追求最高收益率的经营模式使不少商业银行盲目创新业务,产融结合风险初显。第三是产融结合的曲折发展阶段(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随着资本市场的高速发展,产融结合的发展也呈现出势头迅猛的态势。中国产业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动因从企业发展的角度来看,选择产业金融发展战略的企业家一般认为产融结合不一定能保证公司的成功,但公司高水准的发展则一定依赖于成功地产融结合。全球化竞争压力------面对跨国公司及其附属金融公司的进入,产业集团有赶超国外巨头,进军世界500大的目标;当然也有多元化经营、分散风险的动机;有分羹金融业的企图;甚至还有装点门面,提高企业形象的需求。 入股银行之后,固然不能随心所欲获取资金,但在与其他企业同等条件下,在合乎银行向股东融资的各种法律规定之后,在融资上的便利显而易见。第一,我国金融行业的高进入壁垒导致整体行业较高的利润水平;中国整体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金融发展的相对滞后导致金融业的高速发展前景预期。这吸引产业资本的介入,在资本产业转变过程中,产业资本实现了现实增值,提高了增长预期。 第二,我国金融企业自身基于其运营机制的改变而需要外部资本的介入。加入wto和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促进金融业对外开放引入战略投资者,对金融企业自身的发展大有裨益,进一步,这还有助于金融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中国的产业金融混合资本集团当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实现结合之后,整个集团的内源性融资能力得到大大加强,其外部融资能力也得到大大提高。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产生大量资本需求的环境下,这对企业发展有着至关的作用。目前,产业金融混合资本集团呈现出迅速发展的趋势。其主体企业主要有上市公司和知名国内集团,其实体产业范围为成熟具规模产业,进入的金融领域包括信托、租赁、银行、保险以及证券。中国产业金融发展的先行者金融集团VS金融控股’: 美国的金融控股公司和德国的全能银行是金融综合经营最典型两种模式。金融控股公司不能从事非金融业务,而金融集团则没有这方面的严格限制。《2006年中国金融稳定报告》中的调查显示,在3515家样本企业中,有530家非金融企业同时投资了两种类型以上的金融机构,其中46家达到了控股地位;有230家金融机构跨行业投资了其它类型金融机构,其中66家达到了控股地位。该报告指出,“母公司控股,子公司分业经营的金融控股公司是适合我国国情的综合经营模式”。中国产业资本进入金融的误区和问题战略方面------轻实业、重金融;重外部金融,轻内部金融;重金融机构投资,轻金融工具运用;重短期财务回报,轻提供长期金融服务.操作层面------资本金来源并不符合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规定;不正当的关联交易和黑箱操作; 多个部门牵头多头出击金融,有财务部门牵头的,有下属投资管理公司牵头的,所以内部政策、利益怎么协调,治理结构如何完善,都是这些企业需要面对的问题。风险控制方面------缺乏风险意识,没有提前或及时建立健全风险控制体系和专业管理团队;同时存在资金违规进入高风险市场等问题。制度、配套的政策和监管等方面------从西方市场经济发展的普遍趋势看,以巨型化、集团化产业企业为主体的产业资本和以垄断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为中心的金融资本相互依存性日益增强,从外在信贷联系转向内在资本结合,形成“金融资本”,并在政治中发挥重要作用。 从我国情况看,产融结合是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必然规律,金融混业经营也不可避免,加上国内金融垄断及金融服务提供不足原因,难免有不少企业“试水金融”。由于缺乏对所谓“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法规,在信息、监管协调等方面还存在许多难点,实际监管中也存在执行不力等原因,造成了“产业金融热”中许多不规范、不透明的操作黑幕。产业金融集团重外轻内的反思目前国内不少企业在上市后醉心于圈钱,而疏忽实体本业的持续发展,本末倒置,以至于失败.当实体企业进一步进入金融业时,不少试水者会因未能够深刻理解金融以实体为支撑为根本,而错失产融结合良机.国内产业金融集团可以直接学习和借鉴的是:香港同行之经验以及先行者德隆\农凯\金信等教训。将积极为其实业系统紧密合作伙伴、客户和供应商等提供借贷、租赁、投资银行等金融服务作为重点。将产业链资源整合作为核心战略,不断夯实主体根基,将旗下金融项目作为主体产业发展的配套工具,而非赚取暴利或暗箱遮掩物体……与此同时,金融机构的运营者也始终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中心.因为金融工具的杠杆功用与实体经济的支点功用之关系是一体的,缺一不可成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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