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关停,职工补偿问题

2024-05-21 04:01

1. 企业关停,职工补偿问题

可以找单位协商要求结清工资,并且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企业关停,职工补偿问题

2. 政府关停企业应如何给予补偿

法律分析:政府关停企业应按照劳动者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企业按政府要求关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基数按照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工龄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月数)的劳动者本人月平均应发工资计算。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 政府关停企业应如何给予补偿

政府关停企业应按照劳动者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企业按政府要求关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二、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政府关停企业应如何给予补偿

4. 政府关停企业应如何给予补偿

国家关停企业拆迁时是有赔偿的。国家关停企业拆迁,中小国家关停企业一般能获得六部分补偿项目。一、土地使用权的区域补偿价:你所占用的土地要按照占用的性质和使用年限等来。二、厂房重置成新价:厂房重置成新价就是厂房重置后再建起来需要多少钱,被拆迁房屋拆迁时几成新也有重置成新的问题。实践中出现的客观状态有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物,只要满足正规厂房的固定形态都应该按照房屋来计算。实践中由于房屋的结构、宽度、高度都不一样,补偿价格也不一样。三、停产停业损失费:(1)预期利益损失,一年可产生的预期利润是一百万,拆迁造成经营中断,造成三年的停产停业损失,这样有可能要赔偿三年的损失。(2)违约的损失,国家关停企业和客户签订了一百万的合同,由于拆迁不能按时供货,一百万的违约成本是五万块,要补偿国家关停企业的违约损失。(3)财务成本,向银行贷款一百万,每年付财务成本利息,现在由于经营断了,财务成本是累计增加的,所以财务成本也要纳入停产停业损失中。四、装修附属物:现有建筑的添附是不可能挪动的,是按照重置费来算。五、机器设备:机器设备分为可移动和不可移动的,不可移动的机器设备跟房屋一样要有重置成新价,可移动的机器设备补偿的是搬迁费。六、搬迁费用:就是可移动的所有附属设施设备等要给予的搬迁费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5. 政府关停企业职工补偿

法律分析:企业关停代表着企业不会再运营,但对于此行为不代表着员工的工资可以不用结,经济补偿不用支付,这些都是需要由用人单位来进行承担的,具体的赔偿金额就要由双方来进行协商,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双方不会因此而引起各种纠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政府关停企业职工补偿

6. 政府关停企业应如何给予补偿

政府关停企业应按照劳动者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企业按政府要求关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 政府关停企业应如何给予补偿

政府关停企业应按照劳动者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企业按政府要求关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基数按照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工龄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月数)的劳动者本人月平均应发工资计算。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一、满足什么条件可以获得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一般来说,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根据用途不同,划分为住宅类房屋和非住宅类房屋两类,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主要针对的是非住宅类经营性房屋。被征收房屋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征收部门应依法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1)房屋具有房屋权属证明或经有关部门认定为用于非住宅的合法建筑;(2)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营业地点为被征收房屋;(3)已办理税务登记且有纳税凭证。需要注意的是,若房屋权属证书上登记的为住宅,但被征收人一直将该房屋用于经营,并依法办理了营业执照或有相应的纳税证明,此类房屋也是可以获得停产停业补偿的。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范围包括哪些?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范围为直接经济损失,间接损失和其他费用一般不予补偿。补偿包括的内容一方面是被征收企业由于关停而无法继续经营所导致的利润损失,另一方面是搬迁等因征收而不得不产生的必需费用,比如企业机器、设备的搬迁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等。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如何计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根据条例规定,我们可以得知:(1)补偿标准要根据企业的收益、停产停业的期限确定;(2)未明确规定计算标准,由各省市自行规定。因条例仅对停产停业损失如何补偿进行了原则性规定,各企业主遇到征收时要确定停产停业损失的具体补偿数额,首先要找到当地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明确当地的补偿标准。结合各地实践,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一般采取下列几种计算方式:1、按照房屋面积计算,即按照房屋每平方米所确定的补偿数额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2、按照经营收入计算,即由企业提供完税证明以确定利润标准,并按月给予一定期限的补偿。3、按照房屋价值计算,即按照被征收房屋价值的一定比例计算补偿数额,一次性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4、按照营业年限计算,即根据营业年限的长短划分补偿标准,一般营业年限越长补偿标准越高。5、由评估机构评估,即由征收人和被征收人委托评估机构对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进行补偿。值得注意的是,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一般会规定补偿期限,各地规定不同,有三个月、六个月不等,一般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多寡关键看被征收人的举证情况,对于企业主而言,能举证的一定要积极举证,才能把握获取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主动权。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政府关停企业应如何给予补偿

8. 政府叫关停企业职工怎么补偿

被环保停产整顿员工应当解除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到辞退(解除合同当月为止),从解除合同的次月开始,按照规定给予经济补偿,每年工作年限发给一个月工资,没有其他赔偿。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欠缴社保情形的,可以通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进行补缴,如果无法达成合意,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要求用人单位给付相应的补偿。
一、有关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
(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工资报酬和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2)对因劳动者患病、非工负伤或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和绝症者,用人单位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3)对“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换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若劳动者工资高于社平三倍的,则最多付给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4)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此种情况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没有12个月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