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社保中心地址

2024-05-09 00:16

1. 扬州市社保中心地址

扬州市社保中心在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一号楼。邮编:225009。
扬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简介
扬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0年,是隶属于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全民事业单位。中心位于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一号楼,并在淮海路108号设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窗口。
中心是“五险合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要负责市区统筹范围内各项社会保险的经办管理工作和全市社会保险经办的业务指导工作。中心内设17个科室,55个服务窗口,现有在岗职工140人,直接服务的各险种参保人员达到近200万人次。 
近年来为适应社保全覆盖的要求,中心以信息化建设为核心,在全国率先、全省第一家上线运行了“核心平台三版”社会保险经办信息系统,适应了社保公共服务的爆发式增长和庞大社保基金管理精确性的要求;
按照可定义、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可追究的“五可”工作方法,推进实现了市区社保“同城同步同标”,为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保制度奠定了基础。
中心先后荣获了“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省级青年文明号”、“省级巾帼文明岗”、“全省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示范窗口”、“市五星级优质服务窗口”、“市特别贡献奖”等殊荣。

扩展资料:
扬州市社保中心领导
1、汪兆星    主任    负责社保中心全面工作。    
2、夏青    书记、副主任    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人事、行风作风建设工作。    
3、谢爱兵    副主任    负责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工会、群团工作。分管申报科、自由职业者征缴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社会保险统筹管理服务部、个人账户管理办公室。    
4、赵耀    副主任    负责信息化建设、医保结算、社保经办点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分管信息管理科、医疗保险结算科、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筹)。    
5、戎建安    副书记    负责教育培训、考核监督、宣传、经费财务工作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企业离退休人员待遇审核发放工作;协助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办公室、基金管理科、养老保险社会化发放科。    
6、韩飞    副主任    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稽核、内部审计工作以及信访、法制工作。分管机关事业保险科、工伤生育保险科、医疗保险审核科、医疗保险监督科、居民医疗保险科、稽查审计科。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扬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扬州市社保中心地址

2. 扬州社保局医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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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办理资料:1、身份证;2、单位社保登记证号。医保卡办理流程:1、参保人员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定点照相馆进行照相;2、照像馆整理数据,制作光盘报送至市社保局个账处;3、收到光盘后,45个工作日左右社保卡可制作完毕;4、单位经办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到社保机构领卡。医保卡领取地点:1、全市区县医保中心;2、全市街道医保服务点;3、单位新增批量制卡的,至单位所属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医保卡领取条件:1、不属于《社会保障卡》发放对象,且未申领过医保卡的;2、已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手续但暂未发到,且未申领过医保卡的;3、《社会保障卡》遗失或损坏,不能及时补办或更换,参保人急需就医的。医保卡领取所需材料:1、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2、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3、单位批量新增制卡的,被委托人还需携带单位介绍信,不需提供参保人身份证件。

3. 扬州社保局电话12333

您好,您的问题我已经看到了,正在为您查询相关信息,预计5分钟以内~【摘要】
扬州社保局电话12333【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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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扬州交了八年社保,在兴化交了11年,户籍在扬州,可以到扬州退休吗?【提问】
房在扬州,想到扬州退休【提问】
稍等,正在帮您查询【回答】
【回答】
你好,可以在扬州退休,需要把社保转移回老家【回答】
不是说在哪交超过十年就在哪退休吗?【提问】
交够10年只是说明你可以在兴化退休,没有规定一定要在兴化退休【回答】
现在胆心回不去【提问】
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提问】
扬州还是比较好的【提问】
你想在扬州办理退休,你可以去当地的社保局咨询一下所需要办理转移社保的相关资料【回答】
毕竟还是在自己的家乡养老比较有归属感【回答】

扬州社保局电话12333

4. 扬州社保局医保中心

医保卡办理资料:1、身份证;2、单位社保登记证号。医保卡办理流程:1、参保人员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定点照相馆进行照相;2、照像馆整理数据,制作光盘报送至市社保局个账处;3、收到光盘后,45个工作日左右社保卡可制作完毕;4、单位经办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到社保机构领卡。医保卡领取地点:1、全市区县医保中心;2、全市街道医保服务点;3、单位新增批量制卡的,至单位所属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医保卡领取条件:1、不属于《社会保障卡》发放对象,且未申领过医保卡的;2、已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手续但暂未发到,且未申领过医保卡的;3、《社会保障卡》遗失或损坏,不能及时补办或更换,参保人急需就医的。医保卡领取所需材料:1、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2、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3、单位批量新增制卡的,被委托人还需携带单位介绍信,不需提供参保人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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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22个职能处室,均为正科级建制。(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文秘、值班、信息宣传、档案、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年鉴(地方志)、安全保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局各类资产管理;负责局长办公会、季度工作分析会等行政会议的记录及纪要工作;负责本局重点工作、行政重要事项、领导批示事项和政府民生工程的协调、督办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二)政策法规处(挂“行政办事服务处”牌子)负责统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依法行政工作;牵头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调研工作;负责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政策;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宣传、培训和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动态的收集和综合研究工作;组织重大政策的评估工作,协调有关政策研究的专家咨询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本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相关法律事务工作;负责本系统普法工作;负责指导局相关学会、协会等社团工作;负责本局行政审批及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工作。(三)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处牵头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督促实施;组织协调局系统重大项目的立项申报、实施调度和项目管理;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统计及综合分析工作;综合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编制本部门财务预决算草案工作;负责本局及下属单位的财务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拟订重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审核下达资金分配方案;负责下属单位财务预决算审核;负责机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申报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监督实施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拟订全市社会保障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建立并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信息和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组织查处相关案件;负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运营机构资格认定并实施监督;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社会保险基金使用单位执行社会保险政策、国家财务会计制度情况;承担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四)就业促进处(挂“失业保险处”牌子)拟订全市促进城乡统筹就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促进就业、鼓励创业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全市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规范职业中介的信息管理和发布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政策和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统筹就业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本市就业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拟订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做好失业统计工作;负责审核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方案,牵头协调处理职工安置、就业帮扶及再就业工作。(五)人力资源配置处拟订全市公务员考试有关规定、录用计划和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政策;组织、指导全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及录用工作;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考试及录用制度;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招考面试考官和命题专家队伍建设;组织拟订促进人力资源有效配置的政策,拟订人员调配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机关单位人员计划并进行管理;承办各类单位工作人员调配事宜;承担国家、省、市特殊需要人员选派调配工作;承担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安排等工作;承办公务员交流、登记管理事宜;负责全市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组织申报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相关配置工作。(六)公务员管理处(挂“市公务员局”牌子)拟订公务员队伍建设规划、职位分类标准和职务任免与升降、辞职辞退制度等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承担公务员非领导职务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办法,负责按法定程序办理市政府授权管理的领导人员任免手续;负责公务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公务员对口培训工作;拟订公务员普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政府奖励制度,初步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奖励的人选和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市政府各部门的工作目标督查考核和绩效考评相关工作;完善公务员惩戒制度并组织实施,初步审核报请市政府批准的处分;完善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执行公务员惩戒、申诉控告的有关规定;承担对公务员法实施情况监督工作;拟订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承担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分行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参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科教文卫等行业体制改革工作;指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负责编制事业单位用人计划并进行管理;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推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指导、协调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聘上岗、考核、奖励、惩戒、申诉控告等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教育培训;负责市属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及指导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目标管理工作;参与大学生“村官”的人事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的定级、考核和晋升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统计工作;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配合事业单位人员招录的相关工作。(八)军官转业安置处(挂“市军官转业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牌子)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军转安置工作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转业军官安置工作的政策规定,制定安置工作方案并协调落实;组织实施转业军官的安置工作;协调、指导和督促部、省属单位接收安置转业军官的工作;拟订全市转业军官的岗前培训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管理和服务工作;协调市区转业军官配偶的安置和随迁子女的入学、入托工作;协调全市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承担市军官转业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九)职业能力建设处(挂“扬州市技工教研室”牌子)拟订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能力建设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及表彰、激励等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高级技师、技术能手的选拔和管理工作,参与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有关工作,指导全市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指导实施全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拟订各类人员就业培训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技工院校以及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规划、政策和管理规则并指导实施,负责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设立审批和管理;指导全市技工院校教学研究、教学改革等工作,指导师资队伍建设和教材建设,承担全市技工院校教师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的组织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国家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制度和职业技能国家标准;拟订全市职业技能鉴定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设立审批。(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挂“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拟定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奖励等管理政策;负责职称(职业资格)综合管理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职业资格)制度改革;负责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初审和申报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推行和指导全市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职业资格制度工作;承担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家工作,负责市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及省“六大人才高峰资助项目”的选拔和管理工作,完善和加强专家联系制度;负责高级专家延期退休的核准工作;负责全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申报、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负责留学人员创业园的申报管理工作和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有关经费资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留学回国人员表彰工作;负责回国(来本市)工作专家的管理工作。(十一)国际交流合作处(挂“市外国专家局”牌子)负责综合管理全市外国专家和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拟订全市引进国(境)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指导、监督实施;编报全市引进国(境)外智力专项经费分配方案、聘请外国专家经费分配方案及相关国际交流合作经费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筹措国家、省、市拨款外的国(境)外智力引进机动资金;负责全市引进国(境)外技术、管理人才等方面专家项目的申报及审批后的管理工作,建立引进国(境)外智力服务体系和推广体系;负责来本市工作或定居的外国专家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为来本市工作的外国专家办理工作许可和相关证件;负责办理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许可及年检工作;承担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的宣传及来本市工作的优秀外国专家表彰奖励工作;负责非教育系统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选派工作;负责全市出国(境)培训管理工作,办理使用国家、省、市专项经费出国(境)培训人员申报事宜;负责实施对外交流和合作项目及承办本局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本市派往国际组织职员的选拔和协调工作;指导和协调本市在国(境)外举办的招才引智活动;协助外事部门处理在本市工作的外国专家发生的突发事件。(十二)人才开发处(挂“市人才资源开发工作办公室”牌子)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开发的调研、分析、预测和规划工作;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开发政策的研究制定、组织实施、监督落实工作;负责全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的政策和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开发重大活动的项目策划、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开发社会化推进工作;负责人才的统计、分析工作。(十三)劳动关系监察处(挂“劳动监察局”牌子)拟订劳动关系与监察综合规划和工作制度;拟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和劳务派遣管理实施规范,指导用人单位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依法查处和督办全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事件,处理有关突发事件;负责拟订特殊工时审批操作规范;负责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指导全市各地开展劳动关系与监察工作;牵头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负责军队转业干部配偶、退伍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工作;协调全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依法维权工作;负责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方面的法律法规培训,承担劳动关系与监察统计工作,编制劳动监察年度报告;指导和审查国有集体企业改制的职工安置方案。(十四)工资福利处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和离退休综合管理工作;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退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承担代管驻扬有关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统计年报;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一发放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机关事业单位有关社会保险政策的拟订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及退休管理工作。(十五)养老保险处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及补充养老保险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完善全市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负责企业职工退休条件和企业年金方案审查、审批工作;拟订基本养老金和社会保险调整办法并监督实施;拟订参保人员死亡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及给付标准;拟订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全市因病非因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十六)医疗保险处统筹实施医疗、生育保险政策和医疗救助政策规定和标准;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组织拟订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和生育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实施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资格认定;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的支付范围及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离休人员医疗保障政策;拟订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负责医疗保险救助工作。(十七)工伤保险处(挂“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拟订全市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承担扬州市区所有用人单位职工的工伤认定工作;拟订工伤保险待遇项目、给付标准和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使用办法;拟订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范围;拟订工伤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认定标准和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因工伤残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承担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十八)农村社会保险处(挂“被征地农民办公室”牌子)拟订农村社会保险有关政策;执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及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社会保险基金、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返乡农民工养老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险与农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负责制定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的保障政策,负责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运行程序的监督,对社会保障费及有关材料进行复审或审核。(十九)农民工工作处牵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筹城乡和城镇化推进工作;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农民工宣传报道和优秀农民工的表彰奖励;协调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组织协调农民工统计和信息建设工作;参与流动人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农民工相关就业、社保等工作;承担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二十)调解仲裁管理处统筹拟订本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规则、程序、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本市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和处理工作;指导本市劳动人事争议实体机构和基层工作网络建设;负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仲裁员队伍建设;依法指导并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承担调解仲裁统计分析工作,指导协调全市企、事业单位、行业、区域劳调组织和人民调解组织的建设和协调工作;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二十一)信访处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矛盾排查与调处工作;承办本局的信访件;负责群众来访、来信、来电和书记信箱、省长信箱、寄语市长来信以及上级转办、交办、督办信访件的交办、督办;协调有关部门处理相关的历史遗留问题,做好社会稳定工作;负责全局信访工作的信息和归档工作;负责信访数据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二十二)组织人事处负责本局及下属单位的组织建设、机构编制及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本局及下属单位人员的考试录用、配置等管理工作;负责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纪要和党委民主生活会相关服务工作;牵头组织本局及下属单位的考核和表彰奖励工作;协调本局及下属单位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障、人员(含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和出国(境)人员选派审查及手续办理等工作;负责协调所属单位工资总额管理、职称管理、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处级以下人员因公出国(境)人员政审工作;负责局党委的党务工作及承办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机关党组织、纪检监察、群团等机构设置按有关规定执行。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6.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负责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依法管理,加强服务,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和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和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全市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四)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开发规划和政策的制定与组织实施。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和深化职称(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工作;拟订并落实职称(职业资格)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全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吸引留学回国人员来本市工作或定居政策;负责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务员录用、任用、辞职、辞退、考核、奖惩和培训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市公务员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承担市政府部门的绩效考评有关工作;负责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工作。(六)会同有关部门综合管理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协调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及人员聘用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及编外人员管理工作。(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退休政策。(八)综合管理全市外国专家、国(境)外智力引进工作。拟订全市外国专家管理、国(境)外智力引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出国(境)培训及聘请外国专家项目的规划、政策、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转业军官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完成军转安置任务;负责转业军官岗前培训工作;协调全市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管理服务工作;协调市区转业军官配偶的安置和随迁子女的入学、入托工作。(十)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完善应对预案,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平衡。(十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十二)负责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关系和劳动监察等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劳动监察,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十三)指导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市直单位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工作;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宣传、培训、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网络,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事业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和发展预测报告。(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7.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调整

 1.新增综合管理来本市工作或定居的外国专家职责;2.新增承担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职责。 1.加强统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职责,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2.加强统筹全市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3.加强统筹全市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整合职责,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4.加强统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责,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5.加强促进就业职责,健全全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6.加强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协调农民工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7.加强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的职责。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调整

8. 扬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资格

⑴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负责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依法管理,加强服务,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和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和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全市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四)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开发规划和政策的制定与组织实施。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和深化职称(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工作;拟订并落实职称(职业资格)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全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吸引留学回国人员来本市工作或定居政策;负责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务员录用、任用、辞职、辞退、考核、奖惩和培训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市公务员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承担市 *** 部门的绩效考评有关工作;负责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综合管理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协调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及人员聘用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及编外人员管理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退休政策。
  (八)综合管理全市外国专家、国(境)外智力引进工作。拟订全市外国专家管理、国(境)外智力引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出国(境)培训及聘请外国专家项目的规划、政策、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转业军官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完成 *** 安置任务;负责转业军官岗前培训工作;协调全市企业 *** 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管理服务工作;协调市区转业军官配偶的安置和随迁子女的入学、入托工作。
  (十)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完善应对预案,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平衡。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关系和劳动监察等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劳动监察,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三)指导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市直单位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工作;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宣传、培训、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网络,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事业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和发展预测报告。
  (十四)承办市 *** 交办的其他事项。
 
 ⑵ 扬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卡每个月反现金吗
 
  下午5点半\r\n不过办事最好提前2小时去,不然下班前去得话,你肯定办不好事情的。不要问为什么,你应该知道的 
 
  
 
 ⑶ 扬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怎么打印参保证明
 
  这个你肯定是要去社保局那边工作人员问一下看一下到底需要什么证件然后再去打印 
 
 ⑷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几点下班
 
  下午5点半
  不过办事最好提前2小时去,不然下班前去得话,你肯定办不好事情的。不要问为什么,你应该知道的 
 
 ⑸ 扬州市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单休还是双休
 
  你好,双休制度。 
 
 ⑹ 宝宝7月份在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交通银行什么时候到银行存款
 
 
 
 你好,请向12333官网//hrss.yangzhou.gov.cn/rsj/zxzx/rsj_12333_lmtt.s在线咨询,举手之劳,烦请采纳,谢谢!
 
 ⑺ 扬州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可以自己报名考试吗如果可以怎么报
 
  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考试的,一年两次,分别是每年的的5月和11月份考试的,目前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是采取网上报考的形式,考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考试系统进行报考,一般是在考试前的两个月左右国家的报考系统会开通,考生登录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网进行报考,但是目前有的地区不接受个人报考,所以具体的还是咨询下当地的人社部比较好。 
 
 ⑻ 扬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交站怎样转16路公交车
 
  1、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交站坐39路到邗江中路江阳中路站下,可换乘16路(往润扬森林公园方向)
  2、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交站坐73路到文汇西路邗江中路站下,可换乘16路(往西部客运枢纽(扬州火车站)方向) 
 
 ⑼ 想知道: 扬州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发区办事处在哪儿 能否提供具体的地址
 
  新的那个就在乐天玛特超市旁边(原时代超市)
  也就是原来的人才市场
  
  扬州市新城光大汽车修理厂 江阳中路55号 
 
 ⑽ 关于扬州人力资源考试四级报名地点
 
 人力资源考试是个人网上报考:所在省市开通”个人报考“权限,当地鉴定中心开通网上报名入口。人力资源管理师报考分个人网报,个人报名点现场报名或机构代报。
 
 报名点报名或机构代报(鉴定中心现场报名/鉴定中心指点报名点报名):想要报考人力资源管理师,本省未开通个人报名权限,或不满足人力资源官方报考条件。这部分考生可以选择相关报名机构进行代报名,代报名报考门槛会相对宽松,具体代报名流程,考生可以联系相关的报名机构进行咨询了解。
 
 人力资源管理师根据不同的等级设有不同的考试科目,三级和四级的考试科目有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一级和二级的考试科目有理论知识、技能操作和论文答辩,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基本知识、人力资源管理基础知识和行业相关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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