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后担保人还要承担债务吗

2024-05-17 17:57

1. 企业破产后担保人还要承担债务吗

法律分析:要的。公司破产资不抵债时,担保人仍要承担担保协议中约定的担保责任。公司破产担保人应承担有利息的主债务,担保人可以拒绝承担担保责任的。公司破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担保人仍然要承担担保协议中约定的担保责任。但是根据担保人的性质不同,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条件和方式是有区别的。如果是一般担保人,在主合同给纠纷没有经过审判或者仲裁,并且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之前,担保人是可以拒绝承担担保责任的;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偿还。如果债务人公司破产,对一般担保人来说,在公司资产经过法定程序确定无法清偿债务之前,担保人可以拒绝还钱。但是,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连带责任担保人还钱,另外如果担保人只是提供抵押物担保,则担保人只在抵押物的价值的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企业破产后担保人还要承担债务吗

2. 公司破产之后担保人还需要再担保债务吗

因主债务人破产,不可能再继续承担合同责任,所以,不能与保证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只能由保证人承担赔偿责任,保证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同上述保证合同有效,主债务人破产时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基本相同。
一、连带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吗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时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我国法律规定,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的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责任不具有保证的补充性,也就是说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时不具有先诉抗辩权,债务人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自主选择由债务人来履行债务还是由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无论选择谁,债务人或保证人都无权拒绝。
二、借贷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法院如何认定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借贷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三、保证合同无效会产生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保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因以下两种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1)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2)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如果仅有保证人一方的过错,则仅由保证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责任范围应以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为宜。如果造成保证合同无效的原因是债权人、债务人和保证人三方的共同过错,则应当根据过错大小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3. 公司破产后债务由担保人还吗

要的。公司破产资不抵债时,担保人仍要承担担保协议中约定的担保责任。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的规定,因主债权到期,保证人应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即破产宣告之日起承担保证责任。通常情况下,主债务未到期,保证人不可能承担保证责任,但因主债务人破产的行为,使得保证人可能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此外,公司破产担保人应承担有利息的主债务,担保人可以拒绝承担担保责任的。
一、公司破产后员工工资怎么办
公司倒闭,员工的工资由破产财产进行清偿。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公司破产的前提是什么
公司宣布破产,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一)公司不能清偿债务。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
不能清偿的要件为:
1、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
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偿还期限,提出清偿要求的、无争议或者已有确定名义的债务。
3、债务不限于以货币支付为标的,但必须是能够以货币评价的债务,否则因其债务形式在破产程序中无法得到偿还,宣告债务人破产没有实际意义。
4、不能清偿是债务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或者可预见的相当时期内持续不能清偿,而不是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暂时停止支付。
5、不能清偿指债务人的客观财产状况,不依其主观认识或表示确定,应由法院根据法律和事实裁定。
(二)公司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所谓资不抵债,是指债务人的负债超过实有资产。

公司破产后债务由担保人还吗

4. 公司破产担保人应当还债么

公司破产担保人需要还钱。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需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5. 公司破产担保人还承担责任吗

法律分析:要的。公司破产资不抵债时,担保人仍要承担担保协议中约定的担保责任。公司破产担保人应承担有利息的主债务,担保人可以拒绝承担担保责任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公司破产担保人还承担责任吗

6. 公司破产了担保人用不用还债

法律分析: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 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十八条 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 规定行使职权。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
第六十九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7. 公司破产担保人会怎样

(一)企业破产,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如果有担保人,应由担保人偿还,担保人也没有能专力偿还债务的,也属可以申请担保人破产,如果担保人是个人,无力偿还的,可以中止执行,待有了偿还能力再申请恢复执行。
(二)担保人是法人的,无力偿还债务,可以执行担保人的其他财产。
一、合伙企业破产清偿顺序是什么
(一)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分配。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二)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三)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企业破产倒闭有哪些善后工作
首先你要清楚公司是否存在债权债务情况,如果没有流程相对简单,一般分为以下五个步骤:
(一)注销税务:公司法人需要带上身份证原件及公司执照和所有章,在公司在辖区办理注销税务。
(二)清算组备案:在办理公司注销程序之前,需要按照国家法律对公司进行清算,其中的内容包括生存经营销售一切活动、解决公司事务、解决民事诉讼、清理债权和债务和剩余的财产分配等一系列于公司相关的事项。
(三)登报公示:在对于公司进行清算期间进行登报公示,必须在当地工商局认可的报社进行登报。
(四)注销执照:在完成注销税务、公司清算、登报公示之后,委托人就可以携带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营业执照(正副本)、登报的报纸等相关规定的材料,到公司登记的工商局办理注销营业执照。
(五)销所有章:已经完成工商局公司注销了,离公司注销只剩下最后一步了,把公司的所有银行账户进行注销,之后把公司所有拥有法律效益的印章,带去公司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缴销掉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

公司破产担保人会怎样

8. 破产后担保人还要承担责任吗

主债务人破产,如果担保期限未经过的,担保人还需要承担责任。担保人需要按照约定向债权人承担一般保证或者连带保证责任。如果担保期限已经经过,而债权人未及时要求担保人担责的,担保人不需要再承担责任。个人负债多能做担保人,被执行人往往是属于债务违约被债权人起诉的,而债务违约就会产生不良的信用记录,而银行对信用记录差的人一般是拒绝作为担保人的。担保人的条件:担保人即保证人,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担保人应当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包括以下这些:1、与本案无牵连关系;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3、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4、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5、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而且担保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