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诽谤的帖子怎么删?

2024-05-12 14:35

1. 恶意诽谤的帖子怎么删?

当事人可以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涉及侵权的信息。民法典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一、网站删除了抄袭的文章后是否还承担侵权责任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为服务对象提供搜索或者链接服务,在接到权利人的通知书后,根据本条例规定断开与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明知或者应知所链接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权的,应当承担共同侵权责任。”因此,如果该网站不知作品侵权,并在接到你的通知后及时删除了侵权的文章,该网站就不承担侵权责任。
二、网络诋毁他人商业声誉怎么确定侵权主体
网络诋毁他人商业声誉的侵权主体,一类是网络用户,主要是公民、法人;另一类包括网络内容或者服务的提供者。依据2014年6月23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第一、三款的规定:原告起诉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络服务提供者以涉嫌侵权信息系网络用户发布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原告的请求及案件的具体情况,责令网络服务提供者向人民法院提供能够确定涉嫌侵权的网络用户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网络地址等信息。原告根据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的信息请求追加网络用户为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恶意诽谤的帖子怎么删?

2. 非法删帖是否需要担责

非法删帖、雇佣水军要担责,《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非法删帖、网络水军等互联网灰色产业的责任承担问题:被侵权人与构成侵权的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达成一方支付报酬,另一方提供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服务的协议,人民法院应认定为无效。擅自篡改、删除、屏蔽特定网络信息或者以断开链接的方式阻止他人获取网络信息,发布该信息的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接受他人委托实施该行为的,委托人与受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还明确,雇佣、组织、教唆或者帮助他人发布、转发网络信息侵害他人人身权益,被侵权人请求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如果发布的帖子构成侵权,删除是法定义务,不能以此作为交易。双方达成有偿合同,乍一看是你情我愿,现在明确也是无效的。”最高法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姚辉说,根据《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今后雇佣“网络水军”也会被追究连带责任,对于遏制这种行为起到一定的作用。
转发也侵权,影响越大过错越大
孙军工说,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在传播范围、影响力等各个方面均有超出传统媒体之势。在信息传播的形态上,以社交网络为媒介的转载等二次传播,影响巨大。
《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人民法院认定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转载网络信息行为的过错及其程度,应当综合以下因素:
(一)转载主体所承担的与其性质、影响范围相适应的注意义务;
(二)所转载信息侵害他人人身权益的明显程度;
(三)对所转载信息是否做出实质性修改,是否添加或者修改文章标题,导致其与内容严重不符以及误导公众的可能性。
很多人觉得不是自己写的东西,我就转一下,这种心态导致了转载现象比较普遍。“判断过错的一个前提就是注意义务,你的注意义务越大,可能认定你过错的程度就越大。如果一个普通老百姓,他在微信上看着好玩儿就转了,他的过错程度可能就比较低或者没有过错。如果你是一个大V,拥有那么多的粉丝,你就应当知道你发出去会影响多少人。你在法律义务上就有更高的注意力,就应该谨慎。

3. 恶意诽谤的帖子怎么删

当事人可以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涉及侵权的信息。民法典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一、恶意诽谤他人是犯罪吗
(一)看具体情况定。如果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主观故意是意图使他人人格、名誉受损害,且情节严重(比如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则可以认定为是诽谤罪。但以下情况除外:1、泄露并宣扬他人隐私,给他人名誉造成不良影响的,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不构成诽谤罪。2、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诽谤罪的犯罪对象。
(二)《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二、恶意诽谤他人起诉费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法规对非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如下:
(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恶意诽谤的帖子怎么删

4. 有偿删自己的帖子违法吗

法律分析: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
有偿删帖是指某些公关公司主动出击搜寻政府、企业负面信息后,再通过相关网站的工作人员进行删帖,并支付一定费用。国内网络敲诈、有偿删帖最主要的表现形式是“不给钱就发稿上帖”、“给钱就撤稿删帖”。一些网站或不法分子假借开展批评性报道或“舆论监督”之名,向涉事地方党政机关和企业索要“赞助费”、“合作费”等,已成为行业潜规则。有偿删帖是利用网络信息传播漏洞所实施的变相敲诈,这种违规行为损害了新闻媒体的公信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一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第二百四十三条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