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单位缴费不再计入个人账户

2024-05-19 01:13

1. 医保单位缴费不再计入个人账户

近日,市医保局印发《德州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细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细则》改进了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在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本人个人账户,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2023年1月起,将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在职职工个人账户部分调减到现行标准的50%,40岁以下(含40岁)按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计入;41岁及以上按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计入;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计入政策保持不变。      2024年1月起,在职职工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全部计入统筹基金;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标准以统筹地区2023年度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为基数,70周岁以下退休人员按2%、70周岁及以上按定额划入。在职转退休的职工,从办理退休手续次月起个人账户按退休人员标准划入。      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计入标准同步调整。2023年1月起,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计入标准调整为:40岁以下(含40岁)按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计入;41岁及以上按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计入;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计入政策保持不变。2024年1月起,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符合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保待遇的灵活就业人员计入标准与单位退休人员一致。      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政府指导的普惠型商业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      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方面,调整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构后,统筹基金增加部分,主要用于门诊共济保障。一个自然年度内,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300元、400元。      参保人员普通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部分,在职职工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70%、60%、60%,退休人员基金支付比例较在职人员提高5个百分点。一个自然年度内,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500元。      同时,《细则》规范完善了职工门诊慢特病病种和医保政策。将治疗周期长、健康损害大、费用负担重的疾病纳入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并动态调整。此外,同步完善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机制。稳步提高居民普通门诊保障水平,扩大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到2025年,普通门诊报销额度在2022年基础上提高30%左右,门诊慢特病医保支付比例不低于65%。

医保单位缴费不再计入个人账户

2. 医保单位缴费部分会进入个人账户吗

一楼所述缴费比例与金额大致上就是如此,但是一楼的也进入了一个误区,单位与个人共交的这600多元钱,只有养老保险金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缴纳的一少部分进入个人账户,医疗保险中个人缴费部分与单位缴费也是少部分进入个人账户,其他的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全部进入社会统筹基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中单位缴费也有一部分进入社会统筹基金。实际上真正进入个人账户的只有养老保险的8%,医疗保险的2%,还有单位缴纳的养老医疗险很少的一部分。最多不超过15%的比例。因此你的医保卡个人账户每月最多几十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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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医保个人账户结存已超8000亿,单位医保缴费不再进入个人账户


医保个人账户结存已超8000亿,单位医保缴费不再进入个人账户

4. 医疗保险,单位缴纳的部分有多少进入个人账户

一、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个人医疗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下列年龄段划入个人医疗账户:不满35岁的按用人单位缴费的20%划入;35岁以上不满50岁的,按30%划入;50岁以上的,按40%划入;退休人员按本人上年度养老金或退休金总额的8%划入个人医疗账户。 二、用人单位出现参保人员辞退、辞职、退休、死亡等情形的,应在30日内向地税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重新核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应缴数额。 三、在职职工划拨标准为:35岁以下的,基本医疗保险费×36%;35—50岁的,基本医疗保险费×44%;50岁以上的,基本医疗保险费×52%。例如:某职工35岁以下,医疗保险缴费基数3000元,缴费比例10%,年医疗保险缴费总额3600元,其划入个账比例为36%,资金1296元。 四、退休人员按本人上年度养老金或退休金总额的8%划入个账。例如:某退休人员上年度养老金总额为18000元,其划入医保个账比例为8%,资金1440元。

5. 医保个人缴费部分都进入个人账户吗

谣言每年有,今年特别多。      其实早在去年我就已经听到过有人说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将要取消的消息,原以为是部分不懂社保的人士的胡乱解读,不会引起人们的热议,没想到今年还有人在这么传。      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大家,医保制度确实正在改革,改革后并不会取消个人医保账户,里面的余额也不会归零。
医保个人账户里的资金来自何处?      城镇职工医保每月缴纳一次,由个人和企业各负担一部分,其中个人负担税前收入的2%,单位负担的比例各地均有不同,上海这边是把医保和生育保险放在一起了,单位总共负担举个例子,上海工作人员张三每月税前收入为1万元,每月个人缴纳医保200元(从工资里扣,由单位代扣代缴),单位额外缴纳1050元。      按照改革前的规定,      个人缴纳的金额全部进入个人医保卡账户,单位缴纳的金额中一部分进入个人医保卡账户,另外一部分进入医保统筹账户。      进入个人账户的金额可以用来支付日常就诊费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刷医保卡支付。
改革后只有个人缴费部分进入医保卡账户      为了更加合理地使用医保资金,让医保覆盖范围更广,这两年进行了医保改革,其中一项内容即为进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分配问题。      医保改革后,只有个人每月缴纳的部分才会进入医保个人账户,单位缴纳的全部进入统筹账户。      因此,根本不存在所谓的个人账户余额清零的讲法,每月或者每年都有新的资金进入,和以前一样,只不过打给个人的钱确实比以前少了一些。      就好比发工资,原来每月发1万元,,现在每月发5000元,无论是以前积累下来的工资还是新打入的工资都会“待”在银行卡里,不会消失、取消。
个人账户余额虽然少了但使用统筹账户报销的范围更大了      不得不承认虽然个人医保人账户不会取消,并且每月或者每年还会打入资金,但在缴费基数不变的情况下个人能够获得的资金增加额确实减少了,仅从这个角度来说是“亏”了。      不过,看事情不能只看一个角度,而是要算“整体账”,      医保之所以改革是为了扩大报销覆盖范围。      以前个人账户里的钱用完后就得自己掏钱了,一般只有住院治疗时才能报销,改革后门急诊的医保目录范围内治疗费用也能报销了。      对于大部分人来说住院治疗毕竟不常见,大家主要是在门急诊时发生费用,一些慢性疾病,比如糖尿病、高血压的药物费用一直会产生,但这些非住院医疗费用是不能报销的,个人账户里的钱用完后只能自费,加重了人们的医疗负担。      改革后,门急诊费用只要在医保目录范围内就都能报销,报销比例至少50%。
另外一项改革措施——推出医保账户共济模式      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账户指的是家人之间可以互用医保卡的个人余额。      一般来说年轻人看病少、花费低,医保个人账户里的余额较高,而上了年纪的父母就诊多、开销大,个人账户里基本上没有余额。      以前的个人账户是不通的,父母只能用自己的余额支付医疗费用,用完了得自己掏钱,现在可以组成家庭小组,      父母可以使用子女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支付医疗费用。      这就是医保个人账户共济模式,是这次医保改革的另外一项重要措施。      这一模式的目的同样是提高医保资金使用效率,年轻人的医保余额资金多,“躺”在里面没啥意义,还不如给老人使用。
      综上所述,医保卡个人账户会继续保留,大家用担心余额取消。

医保个人缴费部分都进入个人账户吗

6. 医疗保险,单位缴纳的部分有多少进入个人账户?

医疗保险,单位缴纳的部分有多少进入个人账户?医疗保险,单位缴纳的部分有多少进入个人账户单位缴存部分有不同的比例入个人账户,社保缴费比例:1、养老保险:①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②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将个人养老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此前的政策是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账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为社会统筹,而新政策将单位缴费的3%也划入社会统筹用来解决养老空账问题。2、医疗保险:单位10%,个人2%+3元;3、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0.2%;4、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5、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交钱。6、公积金:以北京市为例,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2009年下半年起,北京市统一规定所有用人单位按工资的12%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都是工资的12%。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7. 职工医保单位缴费不划入个人账户

在中国建立并施行已二十多年的职工医保,8月底宣布启动首次改革意见征集。      所谓职工医保,指的是面向城镇就业人口的医疗保障,它的参保人数约3.3亿人,覆盖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医保体系——是我国最早建立的医保体制,始于1990年代。      也即是说,只要你在城里有个单位,尚有工作且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还得继续工作,那就属于会被这次改革影响的人群,就应该关心这件事。      8月26日发布的这个文件由国家医疗保障局出台,全名《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号称面向全社会征求对职工医保的改革意见,意见收集截止至9月6日。      指导意见的核心信息有以下四点:      一、调整个人账户的基金结构,即单位缴费部分不再划入个人账户,而是划入统筹基金;      二、将门诊费用纳入报销范围,拟提高门诊待遇;      三、扩大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职工医保账户的报销配额未来将不再仅限于个人,扩大到可用于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医疗费用支付;      四、收窄个人账户的使用功能,用于公共卫生、体育健身和养生保健等项目不再予以报销。      要更好地理解这些改革措施,需要先简单了解我国现有的公共医疗保障体制。      简单而言,目前我国的医保分为四种,包括前述面向城镇就业人口的职工医保、为农村人口设立的新型农村合作基本医疗保险、覆盖无正式工作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公费医疗。      前三种公立医疗保险都面向大众。根据国家医保局《2019年全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这三种保险目前已稳定覆盖全国95%的人口。      具体到职工医保,它是我国城镇医保的主体,在运行上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两部分组成。报销过程中,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低段的医疗费用,比如门急诊医疗费用、零售药店配药费用;统筹基金则主要用于支付门诊大病、住院、急诊观察室等占据大头的费用。      医保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其中,单位缴费率为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左右。目前,职工缴纳的部分会全部纳入进个人账户,单位缴费的3成会划拨进职工的个人账户,7成则划归统筹基金。      本次改革的一个重点即是单位缴费将不再划入个人账户,而是全部成为统筹基金,以建立“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同时,增加门诊报销。      简言之,将原来划归个人账户的单位缴费划到统筹账户里,然后在统筹账户的报销项目上增加门诊服务的报销。      指导意见明确指出,门诊医疗费报销比例从50%起步,待遇支付可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门诊医疗费的报销范围将首先从高血压、糖尿病等治疗周期长、经济负担重的门诊慢性病着手,再逐步将多发病、常见病等普通门诊医疗费纳入报销范畴。

职工医保单位缴费不划入个人账户

8. 单位医保缴费不再进入个人账户,对个人有影响吗?

8月起医保局对外官宣,单位医保缴费将不再计入个人账户,而是划入统筹基金。  这一出台对于个人而言影响较大,将一些慢性病比如糖尿病,长期反复,较难缠复杂病种归入统筹基金,也可以用来看门诊,从一定程度来说这一规划有利于大众,计入个人账户统一分为两部分,单位缴纳部分乘以一定比例加个人缴纳部分,组成个人账户总额。个人账户主要用于定点机构取药,父母子女配偶都可以使用,这一点对于大众而言还是很受用。
医保金现状分析从医保政策出台以来,为了鼓励大家积极响应参保,将医保金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从而导致个人账户资金过高,统筹基金账户过低比例失衡,人群主要是是由以年轻人积累,这部分人精力较好,很少生病,所以个人账户开销较少,然而医院面多半都是老年人,由于身体机能下降,看病次数增多,而统筹基金数额又少,所以会有很多人面临看不起病的问题。医保改制对大众的好处对于大众而言,在生病这一块住院门诊缴费比重较大,这一改制之后将能够有效提高统筹资金比重,对于老年人退休人员可以更加方便快捷享受这一项福利。个人账户降低以后,实现了资金充分利用,达到资源利用最大化,切实解决了看病难,看不起病地现状,拓宽了个人账户使用渠道。从上述几点分析来看,政策变动属实是为人民带来了一定利益,对于个人而言基本没有影响,对于单位而言也没有变动。只不过换一种方式来解决目前地实际难题,真正实现为人民谋福利理念,谨以此阐述个人观点,欢迎大家一起探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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