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因公牺牲,单位应该做多少补偿?

2024-05-05 18:59

1. 警察因公牺牲,单位应该做多少补偿?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祝福!

警察因公牺牲,单位应该做多少补偿?

2. 公安民警因公负伤,单位如何经济补偿?

每个地方的规定不一样很难说,这里有福州市公安民警因公伤残牺牲抚恤补助基金管理办法你可以参考一下。

 福州市公安民警因公伤残牺牲抚恤补助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弘扬和激励公安民警在维护社会治安中发扬勇于同各种犯罪分子作斗争的精神,体现对为公安事业牺牲、因公伤残、积劳成疾的民警及其家属的关怀,褒扬先进,鼓舞斗志,进一步推进我市公安事业发展,充分落实市局党委从优待警措施,规范因公伤残牺牲抚恤补助基金(以下简称“优抚基金”)的管理使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管理机构和职责

    成立优抚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市局分管领导任组长,人事训练处、宣传教育处、装备管理处、纪委监察室、警务督察室等领导为成员。下设优抚基金管理办公室,人事训练处处长任主任,日常工作由人事训练处负责。

    优抚基金管理领导小组职责:研究、制定、检查监督、修改基金管理使用办法,以及决定其它有关基金的重大事项。

    优抚基金管理办公室职责:基金的管理,基金的发放审批等日常工作。

    第三条  本基金适用全市公安机关民警,具体标准如下:

     (一)革命烈士

1、发给遗属一次性慰问金15万元;

2、每年春节发给其遗属慰问金3000元;

3、发给其在学子女学费补助每人每年:小学1000元,中学2000元,大学3000元;

4、“六一”儿童节和“九九”老年节发给未成年子女和在世父母慰问金800元。

(二)因公牺牲

1、发给一次性遗属慰问金5万元;

2、每年春节发给其遗属慰问金2000元;

3、“六一”节和“九九”老年节发给未成年子女和在世父母慰问金500元。

(三)因公负伤

1、民警因公负轻伤的发给一次性慰问金3000元;

2、民警因公负重伤的发给一次性慰问金5000元; 

3、伤情严重,情况特殊的发给一次性慰问金1万元。

(四)因公致残

1、因公负伤后被民政部门评定为一级伤残人民警察的,发给一次性慰问金15000元; 

2、因公负伤后被民政部门评定为二级伤残人民警察的,发给一次性慰问金12000元; 

3、因公负伤后被民政部门评定为三级伤残人民警察的,发给一次性慰问金10000元; 

4、因公负伤后被民政部门评定为四级伤残人民警察的,发给一次性慰问金9000元; 

5、因公负伤后被民政部门评定为五级伤残人民警察的,发给一次性慰问金8000元; 

6、因公负伤后被民政部门评定为六级伤残人民警察的,发给一次性慰问金7000元; 

7、因公负伤后被民政部门评定为七级伤残人民警察的,发给一次性慰问金6000元; 

8、因公负伤后被民政部门评定为八级伤残人民警察的,发给一次性慰问金5000元; 

9、因公负伤后被民政部门评定为九级伤残人民警察的,发给一次性慰问金4000元; 

10、因公负伤后被民政部门评定为十级伤残人民警察的,发给一次性慰问金3000元。

11、每年春节发给一级伤残民警慰问金1500元,二至三级伤残民警慰问金1200元,四至六级伤残民警慰问金1000元,七至十级伤残民警慰问金800元,发至终身。

(五)在职病故:民警在职病故的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慰问金8000元。

(六)重大疾病:发给积劳成疾患重大疾病的民警一次性慰问金5000元。重大疾病包括恶性肿瘤、器官移植、肾功能衰竭、急性心肌梗塞、急性重症肝炎、急性脑出血或脑梗塞伴后遗症等疾病。 

    第四条  基金的审批

民警所在单位负责填报《福州市公安民警因公伤残牺牲抚恤补助基金申请表》,备齐相关材料,经基金管理办公室审核后,报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审批;5000元(含)以下的由政治部主任审批,超过5000元的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

第五条  民警因公牺牲后,其配偶、子女、父母等直系亲属为本基金受益人;民警因公负伤、因公致残、患重大疾病的,本人为本基金受益人。

第六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基金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个

3. 警察受伤后的单位赔付问题

这种情况在公安机关是有规定的。你父亲是在处警时被打伤,属于人民警察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因公致伤,单位(国家)应承担全部医疗费用并按规定给予慰问金或补助;如果因伤致残,应与因公致残的现役军人一样享受国家抚恤和优待。
另,如嫌疑人系按照故意伤害罪处罚,可要求民事赔偿;如系按照阻碍执行公务罪处罚,好像就没有其他赔偿了。

警察受伤后的单位赔付问题

4. 干警因公负伤赔偿标准

目前,没有关于公务员因公负伤赔偿金额的说法,只是原则性规定,公务员因工负伤,国家支付医疗费、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如何办理?各地都有差别,一般来说,经济发达地区的补偿金额多点,但是仅以补偿形式出现,而不是赔偿。



下面摘抄的是广东省的有关规定,你可以参考一下,具体你所在省份的补偿标准,你可以去省人事局查询,或者打所在省份人事局电话。



关于我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伤亡保险待遇问题的通知 

广东省人事局 

广东省财政厅 

粤人薪〔1993〕10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伤残或死亡的待遇,一直是参照企业的有关政策办理,而企业的一些规定不尽切合机关事业单位的情况。现结合我省的实际,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伤亡有关待遇问题通知如下: 

   一、工作人员在下列情况下,非因本人责任造成伤残或死亡的,可作因公伤亡处理。 

   (一)在本单位工作岗位上,或从事单位领导临时指派的公务;

   (二)在紧急情况下,未经单位领导指派而从事对国家或本单位有益的工作; 

   (三)在执行工作任务中,遭到非本人所能抗拒的意外事故; 

   (四)从事抢险救灾、维护社会和人民利益; 

   (五)因公务出差或工作调动途中发生非本人责任事故; 

   (六)上下班途中按正常所经路线行走遭受非本人责任的交通事故和其他意外事故; 

   (七)在本工作岗位上,从事某种专业性工作而引起职业疾病或伤害(按国家卫生部公布的职业病标准核定); 

   (八)在执行工作任务中暴病死亡的;

   (九)经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证明为医疗事故; 

   (十)经县级以上医疗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因公致残伤口复发或死亡; 

   (十一)经县以上人事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鉴定确认为因公的其他原因。 



   事故鉴定暂按企业事故鉴定的办法办理。 

   二、工作人员因公伤残待遇:    

(一)工作人员因公负伤应到指定的医院或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治疗期间的费用(挂号费、医疗费、药费、检验费、手术费、住院费等)由工作人员所在单位负担。需住院治疗的,其住院期间的伙食费,由单位负担三分之二,本人负担三分之一。补助标准参照本地区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二)工作人员因公负伤医疗未终结和未作出劳动能力鉴定前,单位照发工资和津贴、补贴、奖金等。 

   (三)工作人员公伤治疗终结后,根据指定医院出具的证明,参照《广东省职工因工残废评定标准》,由医疗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评残鉴定,并鉴发《因公伤残鉴定证明书》。 



   (四)参照评残标准鉴定为因公致残的工作人员,按残废程度发给一次性的残废补偿金: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发给15个月的本人基本工资。 

   2.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发给10个月的本人基本工资。 

   3.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发给8个月的本人基本工资。 

   4.留有痕迹的,发给6个月的本人基本工资。 



   (五)工作人员因公致残,须安装假肢、镶牙、补眼和配置轮椅、拐杖等康复器具的,费用由工作人员所在单位负担。    

(六)因公残废后,生活不能自理,起居饮食需人扶助的,由单位根据省人事局、省财政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公致残人员护理标准的通知》(粤人薪〔1993〕3号)规定,按月发给护理费。 

   (七)因公致残鉴定为大部分或部分丧失劳动力,尚能工作的,由所在单位根据其康复的情况,安排适当的工作。    

(八)因公致残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所在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办理离休、退休,并享受相应的待遇。不符合退休条件的,可实行离岗退养,由单位按月发给本人基本工资90%的生活费,至符合退休条件时,办理退休手续。 

   (九)工作人员因公负伤医疗终结后,旧病复发治疗期间,可继续享受因公负伤医疗待遇。

5. 因公负伤的人民警察享受休假补贴吗

因公负伤的人民警察享受休假补贴,休假补贴的规定如下:
1、如果休假工资按照正常上班的工资计发,但一般不包括几件工资或说绩效工资。比如你的月基本工资是4350元,计件工资2175元,那么: 日基本工资=4350元(月工资)/21.75天(每月的工作天数)=200元/天,所以你休年休假期间的日工资=日基本工资=200元。 日计件工资=2175元/21.75天=100元/天,因为没有生产产量所以不计发。 
2、值得一提的是,如果你申请周六周日休年休假,且单位同意了,那么也是要计算基本工资的!

因公负伤的人民警察享受休假补贴吗

6. 民警因公受伤应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民警因公受伤处理如下:1、人民警察因公致残的,与因公致残的现役军人享受国家同样的抚恤和优待;2、人民警察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其家属与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现役军人家属享受国家同样的抚恤和优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五条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7. 人民警察因公负伤认定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回答这个问题哦~[鲜花][开心]人民警察因公负伤认定,第二十七条 人民警察因战、因公负伤,符合评定条件的,应当在因战、因公负伤3年内提出申请。【摘要】
人民警察因公负伤认定【提问】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回答这个问题哦~[鲜花][开心]人民警察因公负伤认定,第二十七条 人民警察因战、因公负伤,符合评定条件的,应当在因战、因公负伤3年内提出申请。【回答】
依据《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第二十七条 人民警察因战、因公负伤,符合评定伤残等级条件的,应当在因战、因公负伤3年内提出申请。伤残人民警察的残情医学鉴定,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指定的伤残医学鉴定机构作出;职业病的残情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指定的鉴定机构作出。第二十八条 人民警察伤残等级评定程序按照《伤残抚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申请评残的人民警察所在单位应把评残情况逐级报至省级政法机关政治工作部门备案。第二十九条 人民警察符合评残条件,并经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通过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并通过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发给本人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转交本人。【回答】

人民警察因公负伤认定

8. 人民警察因公受伤待遇

法律分析: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百分之四十,其他亲属每人每月百分之三十,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百分之十。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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