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与信托有什么区别

2024-05-04 21:06

1. 融资租赁与信托有什么区别

信托与租赁两者之间的区别:
信托(英语:Trust)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
租赁是一种以一定费用借贷实物的经济行为,出租人将自己所拥有的某种物品交与承租人使用,承租人由此获得在一段时期内使用该物品的权利,但物品的所有权仍保留在出租人手中。承租人为其所获得的使用权需向出租人支付一定的费用(租金)。

融资租赁与信托有什么区别

2. 什么是融资租赁资金信托

融资租赁资金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信托投资公司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信托投资公司,由信托投资公司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运用于融资租赁业务的行为。
融资租赁信托计划交易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信托资产的形成即融资租赁交易部分,包括融资租赁的三方交易过程;二是信托计划的设立部分,包括信托计划的发行、监管、收益分配等过程。具体流程见下图。
现将流程具体说明如下:
①投资人在商业银行开立专户,通过银行购买融资租赁信托计划,成为信托资产的所有权人;
②商业银行将信托资金转入信托公司在银行的信托专户,并对其进行监管;
③信托公司作为出租人(在非过手租赁情况下)与承租人、担保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④根据承租人的要求,信托公司向指定的设备供应商购买租赁物;
⑤设备供应商将租赁物发运到承租人所在地,经过安装、调试、操作培训等环节,保证租赁物能正常运行。保修、维修等售后服务以及可能的回购是设备供应商应长期履行的责任;
⑥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定期足额支付租金。租期通常1~3年,最长一般不超过5年;不管租赁物实际使用效益如何,承租人都必须按合同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
⑦信托公司将专户内收到的租金(通常1~3个月收一次),每满一年就向投资人分配一次信托净收益(指回收的租金扣除各种费用之后的余额);
⑧银行将信托专户的收益分配通过转账的方式转入投资人账户;
⑨信托公司作为出租人将租赁物以名义货价转让给承租人,完成一笔租赁交易.

3. 信托投资与融资租赁的定义是什么

信托投资是信托机构运用信托存款、自由资金、发行债券所得资金,以投资者的身份直接为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投资。融资性租赁是指一方(出租人)根据另一方(承租人)提出的租赁资产的规格及所同意的条款或承租人直接参与订立的条款,与第三方(供货人)订立供货合同并与承租人订立租赁合同,以支付租金为条件使承租方取得所需工厂、资本、货物及其他设备的一种交易方式。融资租赁业务而言,信托投资公司具有天然的优势:
一、资金来源方面的优势金融租赁公司的资金来源有限,除资本金以外,主要依赖于向银行借款或接受投资人的委托融资租赁资金;而信托投资公司具有较广的资金来源,除自有资金外,还可以借助发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手段从社会上募集闲散资金,也可以通过单一资金信托获得融资,这为信托投资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信托投资公司可以考虑开展定向和不定向的融资租赁信托计划,使信托资金通过融资租赁的手段,以更为灵活的方式投向各个产业,这无疑极大地拓宽了信托资金的运用空间。
二、更广泛的资产管理途径和灵活的资产处置方式从信托制度的交易各方来看,在融资租赁业务中,信托投资公司不仅承担受托人的角色,同时也可以承担出租人的角色,这种双重身份所代表的法律关系是不同的,但在信托制度下,这二者得到了统一。作为租赁标的物的出租人,信托投资公司具有按时取得租金的权利;作为信托财产的受托人,信托投资公司具有通过对信托财产的管理和处置,从而实现信托财产的保值增值的目的的权利,即信托财产管理权和处置权。这种制度安排,使信托财产独立于交易各方的利益之外,在保证信托财产安全性的同时,也极大的保证了受益人的利益。而专业的金融租赁公司并不具有信托的上述优势,金融租赁公司只能在帮助承租人通过融物获得融资,或者帮助设备生产厂家促进销售等方面发挥其功能。
三、更加广泛的投资理财功能融资租赁业务仅仅是信托投资公司众多业务品种之一,信托投资公司可以发行融资租赁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或者单一资金信托的方式操作该项业务。通过发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这种金融产品,不仅为承租人实现融资目的、为设备供应商实现销售,而且在更广阔的范围内实现了为加入信托计划的投资者理财的效应。作为一种财产管理制度,信托本身就具有理财的功能,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充分体现了这一制度优势。

信托投资与融资租赁的定义是什么

4. 什么是融资租赁资金信托?

融资,租赁,承租人,资金,出租人,信托投资公司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供货商)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融资租赁实质上相当于出租人提供融资便利,承租人分期付款购买租赁物。融资租赁一般包括直接融资租赁、联合融资租赁、转租赁、售后回租和杠杆融资租赁等类型。在目前法律框架下,融资租赁资金信托是指信托投资公司利用资金信托计划这个融资手段,把资金信托计划所募集资金运用于融资租赁业务的一种资金信托业务。
一、设备融资租赁的分类
1、简单融资租赁
简单融资租赁是指:由承租人选择需要购买的租赁物件,出租人通过对租赁项目风险评估后出租租赁物件给承租人使用。在整个租赁期间承租人没有所有权但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维修和保养租赁物件。出租人对租赁物件的好坏不负任何责任,设备折旧在承租人一方。
2、回租融资租赁
回租租赁是指设备的所有者先将设备按市场价格卖给出租人,然后又以租赁的方式租回原来设备的一种方式。回租租赁的优点在于:一是承租人既拥有原来设备的使用权,又能获得一笔资金;二是由于所有权不归承租人,租赁期满后根据需要决定续租还是停租,从而提高承租人对市场的应变能力;三是回租租赁后,使用权没有改变,承租人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对设备很熟悉,可以节省时间和培训费用。设备所有者可将出售设备的资金大部分用于其他投资,把资金用活,而少部分用于缴纳租金。回租租赁业务主要用于已使用过的设备。
3、杠杆融资租赁
杠杆租赁的做法类似银团贷款,是一种专门做大型租赁项目的有税收好处的融资租赁,主要是由一家租赁公司牵头作为主干公司,为一个超大型的租赁项目融资。首先成立一个脱离租赁公司主体的操作机构——专为本项目成立资金管理公司提供项目总金额20%以上的资金,其余部分资金来源则主要是吸收银行和社会闲散游资,利用100%享受低税的好处“以二博八”的杠杆方式,为租赁项目取得巨额资金。其余做法与融资租赁基本相同,只不过合同的复杂程度因涉及面广而随之增大。由于可享受税收好处、操作规范、综合效益好、租金回收安全、费用低,一般用在飞机、轮船、通讯设备和大型成套设备的融资租赁。
4、委托融资租赁
一种方式是拥有资金或设备的人委托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融资租赁,第一出租人同时是委托人,第二出租人同时是受托人。这种委托租赁的一大特点就是让没有租赁经营权的企业,可以“借权”经营。电子商务租赁即依靠委托租赁作为商务租赁平台。
第二种方式是出租人委托承租人或第三人购买租赁物,出租人根据合同支付货款,又称委托购买融资租赁。
5、项目融资租赁
承租人以项目自身的财产和效益为保证,与出租人签订项目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对承租人项目以外的财产和收益无追索权,租金的收取也只能以项目的现金流量和效益来确定。出卖人(即租赁物品生产商)通过自己控股的租赁公司采取这种方式推销产品,扩大市场份额。通讯设备、大型医疗设备、运输设备甚至高速公路经营权都可以采用这种方法。其他还包括返还式租赁,又称售后租回融资租赁;融资转租赁,又称转融资租赁等。
6、经营性租赁
在融资租赁的基础上计算租金时留有超过10%以上的余值,租期结束时,承租人对租赁物件可以选择续租、退租、留购。出租人对租赁物件可以提供维修保养,也可以不提供,会计上由出租人对租赁物件提取折旧。
7、国际融资转租赁
租赁公司若从其他租赁公司融资租入的租赁物件,再转租给下一个承租人,这种业务方式叫融资转租赁,一般在国际间进行。此时业务做法同简单融资租赁无太大区别。出租方从其他租赁公司租赁设备的业务过程,由于是在金融机构间进行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只是依据购货合同确定融资金额,在购买租赁物件的资金运行方面始终与最终承租人没直接的联系。在做法上可以很灵活,有时租赁公司甚至直接将购货合同做为租赁资产签订转租赁合同。这种做法实际是租赁公司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租赁公司做为第一承租人不是设备的最终用户,因此也不能提取租赁物件的折旧。转租赁的另一功能就是解决跨境租赁的法律和操作程序问题。
二、融资租赁如何开票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由出租人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的使用权。租期届满,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一般由承租人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融资租赁主要包括直接租赁、售后回租、杠杆租赁三种形式。

5. 什么是融资租赁信托

融资租赁资金信托产品是指以融资租赁方式运用信托资金为动产设备使用者提供融资服务的一种资金信托业务。融资租赁信托可以是单一资金信托,但一般是集合资金信托,由信托公司主动发起创设。
信托公司恢复营业后的第一个融资租赁资金信托产品——医疗设备融资租赁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系由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公司设计创制并作为受托人的。该信托产品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通用电气(中国)有限公司的大型医疗设备,租赁给经过严格审查符合标准的医院。信托收益主要来自于租金收入和佣金收入。该信托产品是融资租赁和信托法律关系相结合的创新型金融产品。在风险控制方面,该信托产品有三条措施保证其安全性:其一,对外经贸信托向医院收取医疗设备价款的20%作为租赁保证金;其二,北京国兴基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对医疗设备进行回购,如果医院出现违约,将由国兴基业公司支付剩余应付租金。这实际上意味着国兴基业提供了担保;其三,对外经贸信托委托医院的开户行每天直接扣划医院的应付租金。由于是每天都收取租金,承租人(医院)的违约成本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不断加大。
融资租赁资金信托与动产信托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两者都通过动产设备的租赁连通动产设备的经营商与使用者,达到促进动产设备商资金周转及为设备使用者提供融资服务的目的,但两者的不同也是显而易见的:其一是信托财产的初始形态不同,融资租赁信托的初始信托财产是货币资金,而动产信托的初始信托财产是动产设备;其二是委托人的性质不同,融资租赁资金信托的委托人一般是为自己或指定的受益人获取投资收益而将资金委托予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以融资租赁的方式进行运用,而动产设备的委托人是动产设备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其设立信托是为了通过在信托市场转让信托受益权或将信托受益凭证作为担保达到融资的目的从而加速资金周转。
融资租赁资金信托在中国有一定发展前景,但不会成为信托公司的主力业务品种,其原因在于融资租赁信托业务在操作上的困难,其一,动产设备的种类太多,其经营需要专业人才,不是一般的信托公司都可以介入的,也不是所有的动产租赁都可以介入的。其二,动产设备本身与不动产存在的一个重大区别是,不动产尤其是土地经常随着通货膨胀和时间推移而增值,但是动产设备虽然其重置成本很高,但是一旦出售,哪怕根本就没有使用,变现价值就要大打折扣,因此,资金运用环节的风险控制有其特有的难度。也正是因为如此,国内信托公司中,只有对外经贸信托一家较深地介入了这一领域,多数公司均没有开展融资租赁资金信托业务,也没有开展这类业务的计划。

什么是融资租赁信托

6. 租赁信托的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具有以下优点:(1)在资金短缺的情况下,仍能使用先进设备;(2)手续简便、方法灵活;(3)租金固定,可避免通货膨胀的影响;(4)承租企业获得税收优惠;(5)可防止企业设备陈旧老化,增强市场竞争能力;(6)租赁还款方式灵活。

7. 什么是融资租赁信托?融资租赁信托交易结构是什么

  融资租赁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信托投资公司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信托投资公司,由信托投资公司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运用于融资租赁业务的行为。
  融资租赁信托计划集合了两类非银行金融企业的业务优势。具体地说,信托业有宽泛的资金来源,在集合资金的渠道上有一定专业优势,融资租赁信托计划对信托公司来说是多了一种融资标的,也多了一种盈利模式。而融资租赁公司在租赁资产的管理和处置方面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及专门人才。对信托公司来讲, 融资租赁业务由于拥有出租设备的所有权,通过租金回收投资,这种方式较普通的股权投资或债权投资更安全。
  融资租赁信托计划交易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信托资产的形成即融资租赁交易部分,包括融资租赁的三方交易过程;
  二是信托计划的设立部分,包括信托计划的发行、监管、收益分配等过程。具体流程见下列说明:
  ①投资人在商业银行开立专户,通过银行购买融资租赁信托计划,成为信托资产的所有权人;
  ②商业银行将信托资金转入信托公司在银行的信托专户,并对其进行监管;
  ③信托公司作为出租人(在非过手租赁情况下)与承租人、担保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④根据承租人的要求,信托公司向指定的设备供应商购买租赁物;
  ⑤设备供应商将租赁物发运到承租人所在地,经过安装、调试、操作培训等环节,保证租赁物能正常运行。保修、维修等售后服务以及可能的回购是设备供应商应长期履行的责任;
  ⑥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定期足额支付租金。租期通常1~3年,最长一般不超过5年;不管租赁物实际使用效益如何,承租人都必须按合同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
  ⑦信托公司将专户内收到的租金(通常1~3个月收一次),每满一年就向投资人分配一次信托净收益(指回收的租金扣除各种费用之后的余额);
  ⑧银行将信托专户的收益分配通过转账的方式转入投资人账户;
  ⑨信托公司作为出租人将租赁物以名义货价转让给承租人,完成一笔租赁交易;

什么是融资租赁信托?融资租赁信托交易结构是什么

8. 融资租赁信托的概念含义

  融资租赁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信托投资公司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信托投资公司,由信托投资公司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运用于融资租赁业务的行为。
  融资租赁信托交易可以分为两个部分:
  一是信托资产的形成即融资租赁交易部分,包括融资租赁的三方交易过程;
  二是信托计划的设立部分,包括信托计划的发行、监管、收益分配等过程。
  流程具体说明如下:
  ①投资人在商业银行开立专户,通过银行购买融资租赁信托计划,成为信托资产的所有权人;
  ②商业银行将信托资金转入信托公司在银行的信托专户,并对其进行监管;
  ③信托公司作为出租人(在非过手租赁情况下)与承租人、担保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④根据承租人的要求,信托公司向指定的设备供应商购买租赁物;
  ⑤设备供应商将租赁物发运到承租人所在地,经过安装、调试、操作培训等环节,保证租赁物能正常运行。保修、维修等售后服务以及可能的回购是设备供应商应长期履行的责任;
  ⑥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定期足额支付租金。租期通常1~3年,最长一般不超过5年;不管租赁物实际使用效益如何,承租人都必须按合同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
  ⑦信托公司将专户内收到的租金(通常1~3个月收一次),每满一年就向投资人分配一次信托净收益(指回收的租金扣除各种费用之后的余额);
  ⑧银行将信托专户的收益分配通过转账的方式转入投资人账户;
  ⑨信托公司作为出租人将租赁物以名义货价转让给承租人,完成一笔租赁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