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业务模式及风险

2024-05-04 15:38

1. 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业务模式及风险

 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业务模式及风险
                         近年来,我国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如雨后春笋一样蓬勃发展,融资性担保业务实现了快速发展,为中小企业发展搭建与金融机构之间的桥梁,对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融资性担保业务模式 
         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目前与融资性担保机构开展业务的大多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的用款特点为“短、频、急”,担保公司利用自身专业及资源优势,在以下方面实现了与金融机构的对接:
         1、在贷款项目的选择方面。担保公司可以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发掘并向银行推荐项目,由于担保公司大多为属地化经营,可以更有效的解决银企贷款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对于银行而言,也需要担保公司为期拓展培育优质客户;
         2、可以有效解决贷款的时效性问题。银行贷款流程较为烦琐,审批程序较多。而担保公司的经营方式较为灵活多变,大大节省了企业的时间与精力,能迎合企业主急用资金的需求。
         3、事后风险释放机制无可替代。银行项目出现风险后,处置抵押物往往周期长,诉讼成本高,变现性不佳。担保机构的逾期即代偿的方式,可以使银行的风险贷款及时得到有效消除。
          二、担保公司的利润来源分析 
         担保公司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而银行是属于金融行业,两者形式上类似,功能上都能够为企业融资提供帮助,但还是有本质的区别:担保公司不是以自有资金放贷,而是为企业信誉做担保,由银行放贷。也就是说企业在银行资信度不够达到贷款标准,可以找担保公司担保,银行不愿意做的相对有瑕疵的那部分业务,相对风险由担保公司来承担。因此,银行必须对担保公司的`利润来源进行必要的了解和分析,以确保其能维持正常的利润水平和代偿能力。
         担保公司的利润来源(以注册资金为1亿元的担保公司为例):
         (一)银担业务。假设其银担业务量为5亿元,按照担保放大倍数为1:10计算.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担保费率应控制在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的50%以内(目前业内通行利率为3%)。则其年营业收入为:50000×3%=1500万元。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0年4月30日颁布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10]72号)的规定:担保机构应按当年担保费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以及所得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用于担保赔付。风险准备金累计达到担保责任余额的10%后,实行差额提取。按照上述要求,企业最终的税前利润为250万元,同时冻结了该公司货币资本5000万元,毛利润率仅为16.7%。主要指标如表所示:
             (二)民间融资业务:主要涵盖了搭桥贷款业务和民间担保业务。
         搭桥贷款主要指在银行贷款到期后、续贷业务未发放前,担保公司利用其信息优势,为满足中小企业的用款需求而给予的拆解资金;或是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竞拍土地前、为取得大额竞拍资金而向担保公司申领的资金,该部分资金在房企取得土地手续后,从银行获取抵押贷款加以偿还。在担保公司整顿前,担保公司从民间吸纳资金的成本为月息1-1.2分,而担保市场的融资价格通常为1.5分,高者甚至达到了2分。以该公司剩余的货币资本5000万元进行放贷,其利润可以达到1200万元/年。
         民间担保业务类似于银担业务,但与银担业务相比,担保公司可以减少缴纳保证金的资金成本,同时担保费率可以得到一定的提高。相对于中小企业用款人而言,资金成本要高于其从银行取得的贷款。
         (三)投资业务: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的,仅限于国债、金融债券及大型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信用等级较高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以及不存在利益冲突且总额不高于净资产20%的其他投资。
         (四)补贴收益及保费补助委托贷款也是机构开展的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业务,按照不超过年再担保额的0.5%给予补助。
          三、担保公司的问题来源及风险分析 
         (一)担保公司问题来源的诱因。目前担保行业存在问题是由国家货币政策的失控和担保行业的逐利冲动的内、外因同时作用造成的。
         1、外因方面:在过去的10年中,中国M2货币的平均增长量超过18%,央行的宽松货币政策和外汇储备的激增造成基础货币存量快速增加,带来的直接影响是物价的上涨和人民币的贬值,民间流资急需寻找有效出口;
         2、央行过度使用存准工具、银行的紧缩政策使中小企业可使用的银行货币快速下降,而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对外部资金依赖较大,在此情况下,企业从民间融资不可避免;
         3、担保公司从民间借贷中获取了远远高于银担业务的利润,且外部监管部门对于民间借贷业务的监管能力和监管措施远远弱化于银担业务。
         (二)担保公司的风险分析。在担保业务经营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引起担保机构损失的因素产生了不确定性。由此给担保企业经营带来很多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
         1、担保公司在自身经营管理中出现的企业经营风险
         (1)制度性风险。担保机构的业务经营要有严格的制度规范,对于业务的审查,应有集体讨论机制。如果担保机构不制定完善的业务经营制度,就难以避免在担保过程中违规操作,人情担保、关系担保将导致担保机构蒙受损失。(2)操作性风险。控制操作性风险,防范由于工作失误、人为因素或其他管理不健全可能导致的损失。把操作性风险控制在较低的合理水平,是增强风险控制能力、提升担保机构的核心竞争力、促进担保机构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障。
         2、经济周期和国家政策造成的风险
         (1)经济波动的周期性是担保业务面临的一大风险。经济不景气,担保机构往往因为债务人所在行业市场萧条,合同难以履行,收益减少,本息难以收回,呆坏帐增加,引起担保机构代偿赔付增加。担保风险管理是否审慎、全面、稳健、高效,往往在经济萧条时最能体现出来。
         (2)国家经济政策的影响。国家经济政策不可避免地会引起社会再生产领域生产、分配、流通和消费诸方面发生变化,也引起经济活动中社会产品和资源的总量、结构、行业分布、价格、税收、外汇流动等变化,从而通过影响企业经营效益、给担保机构带来风险。
         3、融资担保企业因债务人的信用问题而带来的风险。
         担保机构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主要目标,是期望债务人能够按照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如果债务人到期不能偿还,债权人就会把部分或全部损失转移给担保机构;如果债务人资不抵债甚至破产,担保机构遭受的损失就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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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业务模式及风险

2. 如何规范发展融资性担保公司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定位
(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重点提高融资性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和“三农”服务的能力。
(二)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加快推进融资性担保机构体系、法规制度体系、监管体系、扶持政策体系和行业自律体系建设。构建适度审慎、联动协调、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加快培育公司治理完善、内部控制严密、风险管理有效、具有较强承保能力的融资性担保机构,逐步形成布局合理、适度竞争、规范有序、运行高效的融资性担保体系。
二、推动行业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融资性担保机构要按照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原则,坚持以融资性担保业务为核心主业,稳妥开展非融资性担保业务。建立完善符合自身特点、市场化运作的可持续审慎经营模式,不断提高承保能力。要加强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依法合规经营,提升融资性担保机构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积极开发新业务、新产品,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从事行业性、专业性担保业务,提高风险识别和管理能力,形成自身专业优势和独特竞争力。鼓励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在县域和西部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或开展业务;鼓励县域内融资性担保机构加强对中小企业和“三农”的融资担保服务。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和外资依法进入融资性担保行业,增强行业资本实力,促进市场竞争,满足多层次、多领域、差别化的融资担保需求。
(五)加强融资性担保行业自律组织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规范经营行为、加强自律管理、开展教育培训、实现行业信息共享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制定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储备和使用规划,逐步完善融资性担保行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制度和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
三、完善扶持政策,优化外部环境
(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立足本地实际,科学规划,按照市场原则合理布局,重点扶持经营管理较好、风险管控水平较高、有一定影响力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发展。制定完善扶持政策体系,加强扶持资金管理,落实对符合条件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财税优惠政策,建立扶优限劣的良性发展机制。要因地制宜,通过设立再担保机构等方式,综合运用资本注入、风险补偿和考核奖励等手段,建立完善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实现扶持与监管的有效衔接,提高融资性担保机构服务能力。
(七)有关部门要统筹协调各项财税扶持政策,不断完善扶持措施,加大扶持力度。银行业监管部门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与融资性担保机构合作,创新业务模式,优化审贷流程,在责任明晰的前提下,有选择地与融资性担保机构开展长期、稳定、深入的业务合作,构建平等、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征信管理部门要不断完善融资性担保征信管理制度,促进信息交流共享。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为融资性担保机构依法查询、确认有关信息提供便利。
(八)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抵(质)押相关制度,研究建立融资担保抵(质)押登记公示和查询平台;为担保债权的保护和追偿提供必要支持,维护融资性担保机构合法权益。
四、健全监管机制,加强科学监管
(九)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要加强对地方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对地方监管部门的履职评价制度,完善联席会议、地方监管部门等多方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以《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3号)为主体,协调配套的融资性民法典规制度体系。加强对政府出资设立或控股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管,防止融资性担保风险转化为财政风险。加快建设标准统一的统计信息系统,提高行业统计分析工作水平。
(十)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积极贯彻落实《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3号)及相关配套制度,加快建立健全本地区融资性担保相关规章制度。严格依法审批融资性担保机构,强化日常监管检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从人员、经费等方面保障地方监管部门有效履行职责,指导督促相关部门研究解决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与监管中的重大问题。地方监管部门要建立完善审慎有效的监管体制机制,加快建设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信息系统,完善监管手段,寓监管于服务中,提高监管有效性,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推进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

3. 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开展哪些业务?

经监管部门批准,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经营以下部分或全部融资性担保业务:(一)贷款担保;(二)票据承兑担保;(三)贸易融资担保;(四)项目融资担保;(五)信用证担保;(六)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同时,经监管部门批准,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兼营以下部分或全部业务:(一)诉讼保全担保;(二)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其他履约担保业务;(三)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四)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五)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此外,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为其他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担保责任提供再担保和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但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近两年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二)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其中,从事再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除需满足上述规定的条件外,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并连续营业两年以上。

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开展哪些业务?

4. 融资性担保业务以外担保业务是什么

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融资租赁及其他经济合同的担保;个人消费信贷担保、汽车消费信贷担保、项目投资、投资管理等。还有诉讼保全担保、工程招投标保证金担保,履约保函等业务。
借款担保业务
  1、企业技术改造贷款担保
  2、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担保
  3、企业信用证贷款担保
  4、企业综合授信贷款担保
  5、企业主个人贷款担保
  6、个人投资贷款担保
  7、产权置换过桥贷款担保
  8、各种短期借款担保
票据证券担保业务
  1、开立信用证担保
  2、银行承兑汇票担保
  3、商业汇票担保
  4、银行保函担保
  5、企业债券担保
  6、保本基金担保
  7、信托产品担保
  8、其他票据证券担保
交易履约担保业务
  1、工程履约担保
  2、工程付款担保
  3、投标担保
  4、原材料赊购担保
  5、设备分期付款担保
  6、财产保全担保
  7、租赁合同担保
  8、其他合同担保

5. 投资担保的创新

投资担保公司想要走可持续性发展道路,没有创新是不行的,而且创新经营也是非常重要的,纵观发展状况,只有通过创新才可以解决发展的困境,只有不断的求新、求实,才能从机制上实现收益风险,扩宽来源的渠道,让整个的行业都得到了可持续的发作。反担保措施的不断的创新,反担保采用的就是担保公司规避风险的关键,从大方向来说,担保公司应该多多关注反担保措施,担保公司不但可以真正的解决担保人的抵押不足的问题还可以督促借款人的履约情况。服务的不断的创新,担保公司坚持以人为本、以客为本,风行了客户优先的原则,除了可以进行客户调查外,还借鉴了别的公司的方法,来集思广益论坛,致力于对创新服务的研究、探讨。以后随着担保业务的快速发展,业务不断发展,适应了市场竞争的需求。管理方式的创新,经过了不断的管理方面的时间,担保公司也不断的形成了鲜明的经营管理理念,试试客户经理等级的评定方法,提出了概念、绩效的管理模式,极大的提高了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担保公司还要进行信息化建设,信息的收集是非常重要的,实现信息的“集中式”管理,才可以为我们带来了更好的创新。

投资担保的创新

6. 什么是融资性担保

问题一:什么叫融资担保?  贷款担保是担保机构为放款人(金融机构)和借款人(主要是工商企业和自然人)提供的第三方保证。担保机构保证在借款人没有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时,负责支付借款人应付而未付的本金和利息。贷款担保合同在借款人收到所借款项时生效,借款人或担保人偿还本息后失效。贷款担保是信用担保机构的主要业务,其目的主要是为了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分散银行放贷、企业融资可能产生的风险,起到保证信用贷款安全、促进企业发展的作用。 
  说得简单点就是别人要去借钱,你向债主保证这个别人有能力还,如果这个别人后来还不上了,就由你来还```所以做融资担保的时候请谨慎,要确定好对方的公司经营状况和可预期的发展前景.希望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问题二:什么是融资性担保?什么是贷款担保?  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为扩大业务产生增加周转资金需求,并向银行申请借款授信,此谓之融资。 
  借款人自身没有足够资产抵押,由专业担保公司对该笔银行授信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此谓之担保。融资性担保区别于非融资性担保,主要是视乎借款人的担保业务是否解决资金问题,若担保目的仅为解决业务中的阶段性问题,增强功请人对责任的承担能力,与资金没有直接联系,则该类担保为非融资性担保 
  
   问题三:什么是融资性担保公司?  楼主你好: 
  融资性担保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其他非公司制机构: 
  (1)融资性担保机构是特许机构,需要通过地方监管部门前置性审批许可并获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后,才能在工商等相关部门注册登记成立。非融资性担保机构是非持牌机构。 
  (2)融资性担保业务为特许经营业务, 拥有银行授信额度。非融资性担保机构不得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 
  (3)融资性担保机构为纳入监管机构监管的特许机构,除在机构准入方面需要审批外,其高管人员任职资格、业务都需准入审批,而且对其经营活动实施审慎监管。非融资性担保机构无此类要求。 
  
   问题四:融资性担保的业务主要有哪些?  融资性担保公司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经营梗列部分或全部融资性担保业务: 
  (一)贷款担保。 
  (二)票据承兑担保。 
  (三)贸易融资担保。 
  (四)项目融资担保。 
  (五)信用证担保。 
  (六)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第十九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兼营下列部分或全部业务: 
  (一)诉讼保全担保。 
  (二)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 
  (三)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 
  (四)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五)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问题五:“融资性担保公司”里“融资”的含义是什么?  可以帮助企业到银行担保贷款。就是可以帮助企业融资。融资性担保公司必须取得金融办颁发的牌照才可以营业。 
  
   问题六:投资担保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这两者的区别我也没得到太满意的回答,建议你咨询代办执照的中介 
  
   问题七:如何区别融资性担保和非融资性担保  审批上讲,融资性担保机构是特许机构,需要通过地方监管部门前置性审批许可并获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后,才能在工商等相关部门注册登记成立;而非融资性担保机构尚未实行准入管理,其注册登记没有前置性的行政审批要求,也不持有经营许可证,只要符合《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直接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或其他注册登记即可成立,融资性担保机构是持牌机构,非融资性担保机构是非持牌机构。 
  在业务上,融资性担保业务为特许经营业务,主要是与银行合作,替借款人担保,他们有银行授信额度。非融资性担保机构,主要做一些类似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前者可以兼营后者的业务,而后者不能经营前者业务。 
  通俗地讲,融资性担保公司指的是承接融资担保业务。比如贷款担保、保函担保、信用证担保等。简单的说就是为被担保人融资行为所提供的担保服务。 
  而非融资性担保指的是为被担保人融资以外的其他行为提供的担保服务。比如增信服务、履约担保、投标担保。 
  无论融资担保公司还是非融资担保公司都不能直接向被担保人提供融资服务。否则担保公司就成了贷款公司了。 
  
   问题八:什么是非融资性担保?  摘工商门户网站 
  非融资性郸保有:“1、工程履约担保   2、工程付款担保   3、投标担保   4、原材料赊购担保   5、设备分期付款担保   6、财产保全担保   7、租赁合同担保   8、其他合同担保 属于非融资性担保。” 
  
   问题九:融资性担保公司与一般担保公司有什么区别?  都是依法设立的,其申请成立的条件和普通公司成立条件是一样的。 
  但是两者还是有以下区别点: 
  一,就注册资金来说,普通担保公司只要五十万以上,而融资性担保公司金额较大,一般要四五千万甚至一个亿以上(按照各个省份要求有别)。 
  二,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业务活动必须由省经贸畅颁发经营许可证,而普通担保公司则不需要。就营业范围来说,普通担保公司除了咨询业务和中介服务,不能开展其他任何担保业务,而融资性担保公司则可以开展各种融资性担保业务。 
  
   问题十: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是什么意思?  担保责任余额就是担保公司在保余额。如,某担保公司1-9月在保金额为5000万,已解除担保责任的金额为2000万,那么9月份的担保责任余额就是3000万。

7. 融资性担保的介绍

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

融资性担保的介绍

8. 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行业动态

“做好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征信服务。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将符合条件的两类机构有序接入征信系统,提供征信服务。”央行副行长潘功胜在近日召开的人民银行内部会议上指出。潘功胜指出,未来将开展这两类机构信用评级试点工作,为商业银行、监管部门提供有效参考。此次央行会议还要求,全面实施《征信业管理条例》,加快制定相关配套制度,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征信管理制度体系。今年1月底,央行正式发布了《征信业管理条例》,被认为是第一次对征信行业建立了系统、明确的行业规范。潘功胜进一步指出,未来将提升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服务水平。“要多措并举,提升数据库数据质量;密切跟踪金融机构业务需求,丰富征信产品与服务;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完善对异常查询的防控;不断推进动产融资登记公示系统建设及应用。”他说。对于普遍关注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潘功胜指出,积极推动地方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机构信用代码推广应用工作;以试验区建设为重点,开展中小企业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