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生育津贴能领多少

2024-05-13 21:38

1. 教师生育津贴能领多少

法律分析:女教师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教师生育津贴能领多少

2. 教师生育津贴能领多少

女教师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3. 教师生育津贴能领多少

法律分析:老师可以领生育津贴可以了领多少,你这个好像你需要直接问一下领导,他必须要签字的,每个地方也应该是有所不同的,你可以去妈妈网的同城圈问一下,我们这边好像很少人用,这个一般都是用的那个合作医疗,你出院之后就可以直接给你报销的那种。首先,在休产假期间,准妈妈同样可以活动相应劳动报酬,产假属于带薪休假。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教师生育津贴能领多少

4. 教师生育津贴能领多少

一、教师的生育津贴多少      事业单位女工作人员凡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产假期间全部基本工资照发。另根据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广东省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156号)精神,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事业单位女工作人员产假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计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单位同类同级人员平均水平计发。公办学校教师属财政供养人员,若生育津贴低于产假期间的工资发放,则生育津贴应由单位上交所属财政。女教师产假不少于90天,教师产假期间的工资照发,代课费由教师所在单位出。博野县教师由单位上缴生育保险,没有生育津贴。教师待生育完小孩儿后,携带身份证、户口薄、准生证、出生证明、结婚证、药单、诊断证明、收费明细等原件和复印件到教育局财审股,领取《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填表后由所在学校盖章上交教育局财审股,由教育局财审股相关人员到县医保所报销。      以上是教师的生育津贴多少的回答,望采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二、教师的产假是多少天      国家并未单独规定教师的产假,所以教师按照通用规定享受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更为具体的需要参考各地计生条例规定。      三、生育津贴怎么算的?是多少?      生育津贴怎么算?一、北京生育津贴的计算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二、广东生育津贴的计算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5. 教师生育津贴能领多少

一、教师的生育津贴多少
事业单位女工作人员凡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产假期间全部基本工资照发。另根据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广东省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156号)精神,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事业单位女工作人员产假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计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单位同类同级人员平均水平计发。公办学校教师属财政供养人员,若生育津贴低于产假期间的工资发放,则生育津贴应由单位上交所属财政。女教师产假不少于90天,教师产假期间的工资照发,代课费由教师所在单位出。博野县教师由单位上缴0.3%生育保险,没有生育津贴。教师待生育完小孩儿后,携带身份证、户口薄、准生证、出生证明、结婚证、药单、诊断证明、收费明细等原件和复印件到教育局财审股,领取《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填表后由所在学校盖章上交教育局财审股,由教育局财审股相关人员到县医保所报销。
以上是教师的生育津贴多少的回答,望采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二、教师的产假是多少天
国家并未单独规定教师的产假,所以教师按照通用规定享受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更为具体的需要参考各地计生条例规定。
三、生育津贴怎么算的?是多少?
生育津贴怎么算?一、北京生育津贴的计算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二、广东生育津贴的计算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教师生育津贴能领多少

6. 教师生育津贴能领多少

首先,在休产假期间,准妈妈同样可以活动相应劳动报酬,产假属于“带薪休假”。
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给予奖励。

7. 教师有没有生育津贴

教师有生育津贴。教师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根据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生育津贴一般按照正常的工资标准发放,若学校没有给老师缴纳生育险,学校应当自身承担相应的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教师有没有生育津贴

8. 教师有生育津贴吗

法律分析:公办学校教师属财政供养人员,若生育津贴低于产假期间的工资发放,则生育津贴应由单位上交所属财政。女教师产假不少于90天,教师产假期间的工资照发,代课费由教师所在单位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