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现在核销单取消了,什么情况下做什么报告啊?

2024-05-12 16:08

1. 外汇局现在核销单取消了,什么情况下做什么报告啊?

要求企业一定期限以上的贸易信贷业务、贸易融资等业务应按规定报告外汇局。
报告类型分为义务性报告(包括一定期限以上的预收、预付、延期付款、延期收款业务;转口贸易报告;辅导期报告;出口收入存放境外报告)和主动性报告(主体不一致报告;差额报告;其他特殊交易报告)所谓主动性报告,就是非必须报告,若无引起监测指标异常可不报告。比如,向客户提供收费样品,客户支付500美金样品费,这个就可以不报告嘛。
对于义务性报告,不同类别的企业,报告内容不同。
A类企业报告内容:
① 30天以上的预付、预收货款
② 90天以上的延期收汇、延期付汇
③ 90天以上的远期信用证、海外代汇等贸易融资
④ 同一合同项下的转口贸易收支日期超过90天,转口贸易收汇、付汇差额超过等值50万美元。
⑤ 辅导期企业(2012年8月1日登记“企业名录”的企业,期限为登记名录之日至首笔贸易外汇收支之日起90天,期满后10日内到外汇局现场报告进出口收付汇逐笔对应信息。※企业未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的,可将其列为B类企业)
⑥ 出口收入存放境外
B类企业报告内容:
① 在监管期内(监管有效期为一年)发生的预付、预收货款
② 在监管期内发生的30天以上的延期收汇、延期付汇
③ B类企业不得办理90天以上的延期收汇、延期付汇业务
④ B类企业不得办理同一合同项下收、支日期间隔90天的转口贸易。
⑤ 、⑥ 同A类企业
C类企业报告内容:
① 在监管期内(监管有效期为一年)发生的预付、预收货款
② 在监管期内发生的30天以上的延期收汇、延期付汇
③ C类企业不得办理90天以上的延期收汇、延期付汇业务
④ C类企业不得办理转口贸易。
⑤ 、⑥ 同A类企业

外汇局现在核销单取消了,什么情况下做什么报告啊?

2. 核销状态为什么可以办理主动退汇

关于跨境外币汇入汇款业务,原汇入业务已入账至内部账户,且在汇款登记簿中“核销状态”为已核销的业务才可以办理主动退汇。退汇的原因主要有:汇款人因故退汇,收款人拒收汇款;以及超过规定期限无法支付的汇款。1.汇款人要求退汇的处理按规定汇款人要求退汇,只限于不直接收帐的汇款。汇款人要求因故退汇时,应备函或本人身份证,连同原汇兑凭证回单联交汇出行。汇出行收到后,先以电报或电话方式通知汇入行,经汇入行证实汇款确为被支付方可受理。汇出行受理退汇后,应填制四联退汇通知书,并在第一联退汇通知书上批注×月×日申请退汇,待款项退回后再办理退款手续字样后,加盖业务公章退交汇款人。第二三联交汇入行。第四联与公函和回单一起保管。如汇款人要求以电报通知退汇时,只填两联退汇通知书,一联为回单,一联备查,另以电报通知汇入行。汇入行收到第二三联退汇通知书或通知退汇的电报后,应先查明款项是否已解付。对已转入应解汇款科目尚未解付的汇款,办理时应向收款人联系索回便条,并以第二联退汇通知书代转帐借方传票进行转帐2.汇入行主动退汇的处理汇款汇入后,超过两个月无人领取时,汇入行可办理退汇。退汇时,由汇入行填写特种转帐传票,与联行有关科目的对转,通过资金汇划系统弁理退汇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