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核连续三年优秀有没有奖励政策?

2024-04-30 09:18

1. 公务员考核连续三年优秀有没有奖励政策?

  公务员考核连续三年优秀奖励政策是记三等功,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公务员年度考核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下列规定办理: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累计五年度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公务员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下列规定办理: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公务员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下列规定办理: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连续两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公务员考核连续三年优秀有没有奖励政策?

2. 公务员连续三年优秀有何奖励

连续3年优秀的,在职工资上调一级,与退休工资无关。
根据公务员奖励有关规定,公务员奖励种类为: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在实施的过程中,因地方政策不同,实施奖励的情况也不同,一般是:一年年度考核优秀,给予嘉奖;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在本单位内有重大贡献的,给予记三等功;连续五年年度考核优秀,在本系统内有重大贡献的,给予记二等功;连续七年年度考核优秀,在本省市内有重大贡献的,给予记一等功;对国家有特殊贡献的,可以授予荣誉称号,对授予荣誉称号的公务员,可以给予晋升职务工资档次奖励,也可以给予一次性奖金。
1.公务员的奖励主要分为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和授予称号等这五类。如果是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的,将会给予嘉奖,并获得一次性奖金,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将会被记三等功,当年一次性获得奖金。
2.并且公务员在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的,还可以在称职上获得晋升的机会。能够根据累计的年限不同,晋升有所不同。如果是累计两年的被确定为优秀的,晋升一个工资档次;如果是累计五年被确定为优秀的,晋升一个级别;连续三年优秀的,记三等功,晋升职务优先考虑。


3. 连续三年优秀公务员有什么奖励吗

连续三年优秀公务员记三等功,可以额外得到奖金1500元。此外,能够获得连续三年优秀公务员称号的,证明了工作能力还是非常出色的,在将来提拔上会更有优势和说服力。
公务员(参照人员)年度考核当年被评为优秀等次的,考核结果备案后,由考核机关(单位)予以嘉奖,并按照每人800元标准发给一次性奖金。
连续3年被评为优秀等次的,考核结果备案后,填写年度考核记三等功审批表、三等功审批花名册,予以记三等功一次,由考核机关(单位)负责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发给一次性奖金。
拓展资料:公务员奖励种类
根据公务员奖励有关规定,公务员奖励种类为: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在实施的过程中,因地方政策不同,实施奖励的情况也不同,一般是一年年度考核优秀,给予嘉奖;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在本单位内有重大贡献的,给予三等功;连续五年年度考核优秀,在本系统内有重大贡献的,给予记二等功。
连续七年年度考核优秀,在省市内有重大贡献的,给予记一等功;对国家有特殊贡献的,可以授予荣誉称号的公务员,可以给予晋升职务工资档次奖励,也可以给予一次性奖金。
参考资料: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年终考核“优秀”岂能轮流坐庄

连续三年优秀公务员有什么奖励吗

4. 公务员连续三年优秀有何奖励

法律分析:公务员奖励是指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公务员集体,依据本规定给予的奖励。公务员集体是指按照编制序列设置的机构或者为完成专项任务组成的工作集体。 公务员奖励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及时奖励与定期奖励相结合,按照规定的条件、种类、标准、权限和程序进行。法律依据:《公务员奖励规定》第一章第一条 为激励公务员忠于职守,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充分调动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规范公务员奖励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公务员奖励是指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公务员集体,依据本规定给予的奖励。公务员集体是指按照编制序列设置的机构或者为完成专项任务组成的工作集体。第三条 公务员奖励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及时奖励与定期奖励相结合,按照规定的条件、种类、标准、权限和程序进行。第四条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奖励的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奖励的综合管理工作。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公务员奖励工作。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同级各机关的公务员奖励工作。第二章第五条 公务员、公务员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一)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的;(二)遵守纪律,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模范作用突出的;(三)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四)为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做出突出贡献的;(五)爱护公共财产,节约国家资财有突出成绩的;(六)防止或者消除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七)在抢险、救灾等特定环境中奋不顾身,做出贡献的;(八)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有功绩的;(九)在对外交往中为国家争得荣誉和利益的;(十)有其他突出功绩的。第六条 对公务员、公务员集体的奖励分为: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一)对表现突出的,给予嘉奖;(二)对做出较大贡献的,记三等功;(三)对做出重大贡献的,记二等功;(四)对做出杰出贡献的,记一等功;(五)对功绩卓著的,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或者“模范公务员”、 “模范公务员集体”等荣誉称号。第三章第七条 给予公务员、公务员集体的奖励,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市(地)级以上机关干部人事部门审核后,按照下列权限审批:嘉奖、记三等功,由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者市(地)级以上机关批准。记二等功,由市(地)级以上党委、政府或者省级以上机关批准。记一等功,由省级以上党委、政府或者中央机关批准。授予荣誉称号,由省级以上党委、政府或者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由市(地)级以上机关审批的奖励,事先应当将奖励实施方案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第八条 给予公务员、公务员集体奖励,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一)公务员、公务员集体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需要奖励的,由所在机关(部门)在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奖励建议;(二)按照规定的奖励审批权限上报;(三)审核机关(部门)审核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如涉及国家秘密不宜公示的,经审批机关同意可不予公示;(四)审批机关批准,并予以公布。《公务员奖励审批表》存入公务员本人档案;《公务员集体奖励审批表》存入获奖集体所在机关文书档案。第九条 审批机关给予公务员、公务员集体奖励,必要时,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主管机关同意,并征求纪检机关(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意见。第四章第十条 对在本职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应当给予奖励。给予嘉奖和记三等功,一般结合年度考核进行,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予以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给予记二等功、记一等功和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一般每五年评选一次。对在处理突发事件和承担专项重要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应当及时给予奖励。其中,符合授予荣誉称号条件的,授予“模范公务员”、“模范公务员集体”等荣誉称号。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已故人员,可以追授奖励。第十一条 对获得奖励的公务员、公务员集体,由审批机关颁布奖励决定,颁发奖励证书。获得记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同时对公务员颁发奖章,对公务员集体颁发奖牌。公务员、公务员集体的奖励证书、奖章和奖牌,按照规定的式样、规格、质地,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制作或者监制。第十二条 对获得奖励的公务员,按照规定标准给予一次性奖金。其中对获得荣誉称号的公务员,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时调整公务员奖金标准。对受奖励的公务员集体酌情给予一次性奖金,作为工作经费由集体使用,原则上不得向公务员个人发放。公务员奖励所需经费,应当列入各部门预算,予以保障。第十三条 给予公务员、公务员集体奖励,对于因同一事由已获得上级机关奖励的,下级机关不再重复奖励。第十四条 对获得奖励的公务员、公务员集体,可以采取适当形式予以表彰。表彰形式应当庄重、节俭。第五章第十五条 各地各部门不得自行设立本规定之外的其他种类的公务员奖励,不得违反本规定标准发放奖金,不得重复发放奖金。第十六条 公务员、公务员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奖励:(一)申报奖励时隐瞒严重错误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二)严重违反规定奖励程序的;(三)获得荣誉称号后,公务员受到开除处分、劳动教养、刑事处罚的,公务员集体严重违法违纪、影响恶劣的;(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撤销奖励的其他情形。第十七条 撤销奖励,由原申报机关按程序报审批机关批准,并予以公布。如涉及国家秘密不宜公布的,经审批机关同意可不予公布。必要时,审批机关可以直接撤销奖励。第十八条 公务员获得的奖励被撤销后,审批机关应当收回并公开注销其奖励证书、奖章,停止其享受的有关待遇。撤销奖励的决定存入公务员本人档案。公务员集体获得的奖励被撤销后,审批机关应当收回并公开注销其奖励证书和奖牌。第十九条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有关机关应当及时受理对公务员奖励工作的举报,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在公务员奖励工作中有徇私和舞弊、弄虚作假、不按规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奖励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第二十条 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和集体的奖励,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负责解释,各地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5. 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可记什么奖励?

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
《公务员奖励规定》
第十条对在本职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的,应当定期给予奖励。其中,对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予以嘉奖;连续3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授予称号,一般每3至5年开展一次。

对在处理突发事件和承担专项重要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应当及时给予奖励。奖励种类和数量根据相关工作重要程度和成效、参与工作人员贡献和数量等因素确定。

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已故人员,可以追授奖励。
公务员奖励规定》
第十九条公务员、公务员集体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暂停实施奖励。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奖励:

(一)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

(二)申报奖励时隐瞒严重错误或者严重违反规定程序的;

(三)有严重违纪违法等行为,影响称号声誉的;

(四)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撤销奖励的其他情形的。
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记三等功,奖励1500元现金;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财政兑现800元奖金;累计两年考核称职以上,晋升一个工资档次;连续两年被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15%以内。对获得省级以上文明单位的,或参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综合评比认定获得奖励的,在评优比例上可以按照20%进行确定。
考核结果与公务员晋升、工资和奖金挂钩。考核中,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享受年度考核奖金。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
对于被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的,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本考核年度不计晋升和级别工资考核年限,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被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本考核年度不计晋升和级别工资考核年限。如连续两年被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记三等功,奖励1500元现金;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财政兑现800元奖金;累计两年考核称职以上,晋升一个工资档次;连续两年被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15%以内。对获得省级以上文明单位的,或参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综合评比认定获得奖励的,在评优比例上可以按照20%进行确定。
考核结果与公务员晋升、工资和奖金挂钩。考核中,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享受年度考核奖金。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
对于被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的,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本考核年度不计晋升和级别工资考核年限,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被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本考核年度不计晋升和级别工资考核年限。如连续两年被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可记什么奖励?

6. 三年连续优秀公务员有奖励吗

连续三年优秀公务员记三等功,可以额外得到奖金1500元。此外,能够获得连续三年优秀公务员称号的,证明了工作能力还是非常出色的,在将来提拔上会更有优势和说服力。
公务员(参照人员)年度考核当年被评为优秀等次的,考核结果备案后,由考核机关(单位)予以嘉奖,并按照每人800元标准发给一次性奖金。
连续3年被评为优秀等次的,考核结果备案后,填写年度考核记三等功审批表、三等功审批花名册,予以记三等功一次,由考核机关(单位)负责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发给一次性奖金。
拓展资料:公务员奖励种类
根据公务员奖励有关规定,公务员奖励种类为: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在实施的过程中,因地方政策不同,实施奖励的情况也不同,一般是一年年度考核优秀,给予嘉奖;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在本单位内有重大贡献的,给予三等功;连续五年年度考核优秀,在本系统内有重大贡献的,给予记二等功。
连续七年年度考核优秀,在省市内有重大贡献的,给予记一等功;对国家有特殊贡献的,可以授予荣誉称号的公务员,可以给予晋升职务工资档次奖励,也可以给予一次性奖金。
参考资料: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年终考核“优秀”岂能轮流坐庄

7. 三: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 奖励多少

公务员考核连续三年优秀奖励政策是记三等功,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公务员年度考核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下列规定办理: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累计五年度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三: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 奖励多少

8. 公务员连续三年优秀可以得什么奖金?

连续三年优秀公务员记三等功,可以额外得到奖金1500元。此外,能够获得连续三年优秀公务员称号的,证明了工作能力还是非常出色的,在将来提拔上会更有优势和说服力。
公务员(参照人员)年度考核当年被评为优秀等次的,考核结果备案后,由考核机关(单位)予以嘉奖,并按照每人800元标准发给一次性奖金。
连续3年被评为优秀等次的,考核结果备案后,填写年度考核记三等功审批表、三等功审批花名册,予以记三等功一次,由考核机关(单位)负责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发给一次性奖金。
拓展资料:公务员奖励种类
根据公务员奖励有关规定,公务员奖励种类为: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在实施的过程中,因地方政策不同,实施奖励的情况也不同,一般是一年年度考核优秀,给予嘉奖;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在本单位内有重大贡献的,给予三等功;连续五年年度考核优秀,在本系统内有重大贡献的,给予记二等功。
连续七年年度考核优秀,在省市内有重大贡献的,给予记一等功;对国家有特殊贡献的,可以授予荣誉称号的公务员,可以给予晋升职务工资档次奖励,也可以给予一次性奖金。
参考资料: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年终考核“优秀”岂能轮流坐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