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办理过预售商品房预告登记申请?

2024-05-19 14:17

1. 谁办理过预售商品房预告登记申请?

  《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五条 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使用中文名称或者姓名。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境外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者认证。
  第六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
  (一)预购商品房;
  (二)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
  (三)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九条 预售人和预购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预售人未按照约定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预购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第七十条 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四)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五)其他必要材料。
  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谁办理过预售商品房预告登记申请?

2. 如何进行商品房预售预告登记?

1、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后,购房者可以和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中合同约定预告登记。 2、约定后,购房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申请,经过受理审核后,由房产管理部门记载于登记簿,购房者交费后领取登记证明。

3. 预购商品房的预告登记怎么办理

  预告登记是相对于正式登记而言的一种预备性房地产登记,目的是为满足当事人保全房地产登记顺位的需求,防止商品房预售中存在的“一房多售”不规范行为出现。预购商品房申请预告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商品房预售合同双方当事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一)《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经预告登记的预购商品房,在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后申请转移登记的,申请人为预告登记的预购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一)《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登记证明(原件);
  (四)《上海市购房业主商品住宅维修基金交款凭证》(原件);
  (五)房屋交接书(原件);
  (六)地籍图(原件二份);
  (七)房屋平面图(原件二份);
  (八)契税完税凭证(原件二份)(原件)。

预购商品房的预告登记怎么办理

4. 购买商品房需要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吗?

预告登记是相对于正式登记而言的一种预备性房地产登记,目的是为满足当事人保全房地产登记顺位的需求,防止商品房预售中存在的“一房多售”不规范行为出现。预购商品房申请预告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商品房预售合同双方当事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一)《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经预告登记的预购商品房,在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后申请转移登记的,申请人为预告登记的预购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一)《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登记证明(原件);
  (四)《上海市购房业主商品住宅维修基金交款凭证》(原件);
  (五)房屋交接书(原件);
  (六)地籍图(原件二份);
  (七)房屋平面图(原件二份);
  (八)契税完税凭证(原件二份)(原件)

5. 如何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事项名称: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申请条件:开发商和购房人双方申请
设定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七十条
办理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4)当事人同意办理预告登记的书面约定(原件)。
预购人单方面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
2、受理
3、审核
4、记载于登记簿
5、收费
6、发证
收费标准:
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住房登记一套为一件,非住房登记的房屋权利人按规定申请并完成一次登记的为一件。
受理公众办事时间: 3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金厦广场三楼大厅、沈阳市浑南新区银卡东路6号(浑南综合办公楼)二楼、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甲 三和大厦五楼(于洪广场东侧)
联系电话:96776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2-28,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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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6. 如何进行商品房预售预告登记

办理流程:
1、申请。
2、受理。
3、审核。
4、记载于登记簿。
5、收费。
6、发证。
办理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4)当事人同意办理预告登记的书面约定(原件)。
一、提取公积金需要备哪些材料
提取公积金有不同的事由,根据不同的事由提取需要不同的材料,具体各地的实践也不一样,可以先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准备好所需材料再前往办理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因为租房提取的,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本地的活期银行账户;
(3)申请人户口薄原件;
(4)婚姻状况证明原件;
(5)房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房产证明原件;
(6)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另需提供租赁合同及缴费收据原件;
(7)房屋租赁合同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已备案的,另需提供备案证明及完税发票原件;
(8)由配偶、父母或子女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具有法律效力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由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委托授权公证书原件。
2、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回乡,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本地的活期银行账户;
(3)由配偶、父母或子女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具有法律效力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由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委托授权公证书原件。
3、因退休提取,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本地的活期银行账户;
(3)内退或特殊工种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或本人医保卡原件;或提供社保网上查询密码;
(4)由配偶、父母或子女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具有法律效力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由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委托授权公证书原件。
4、因偿还商贷本息提取,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本地的活期银行账户;
(3)首次提取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复印重要的部分如:借款基本情况、还款账号、银行公章、借款人签字等),第二次以后无需提供;
(4)还款存折或银行出具加盖印章的还款证明(近三个月的还款记录)原件;
(5)夫妻双方同时到场办理的或申请人与借款人不一致的,另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薄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各自的身份证原件;
(6)借款人应本人现场授权中心查询个人征信状况;
(7)借款人不能到场的,另需提供委托授权公证书原件;
(8)借款人替申请人代办的,另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5、因购买自住住房提取,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本地的活期银行账户;
(3)购买现房的,提供不动产权证(自签发之日起三年内有效)、购房发票原件;购买期房的,提供商品房预售合同(自签发之日起三年内有效,需提供网上查询密码)、预付款收据原件,其中异地购房的,必须提供购房发票;购买拆迁房的,提供拆迁协议(自签发之日起三年内有效)、收款收据或房屋产权证(自签发之日起三年内有效)、购房发票及增购面积部分的价值证明原件;
(4)夫妻双方同时到场办理的或申请人与产权登记人不一致的,另需提供产权登记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或户口薄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5)由配偶、父母或子女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具有法律效力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由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委托授权公证书原件。
二、独生子女证的办理流程
办理独生子女证的程序如下:1、申请人至其户籍地社区工作站领取《申请表》如实填写;2、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表》原件至男女双方户籍地社区工作站(村、居委会)初审并加具意见;3、申请人持社区工作站加具意见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发证;4、经街道计生部门审核,符合发放条件,材料齐全无误的,即时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在本省《计划生育服务证》中登记,将材料原件退还申请人。
三、分公司注销流程怎样
分公司注销流程是:
1.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登记窗口进行咨询。
2.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填写共同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的证明。
3.准备办理注销登记的材料,注销登记材料需要由所属公司做出决定并签署出具相关材料。
4.材料应对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5.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整套材料,在提交材料合法、齐全、有效的前提下。2个工作日完成。
6.注销登记不收费,等待申请通过后,公司要带着“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登记处进行撤销备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7. 房屋办理预告登记后可否转让

房屋办理预告登记后,是不能进行物权转让的,但是如果经过预告登记人同意,或者预告登记失效后,可以进行转让。什么是预告登记所谓预告登记,就是为保全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请求权而将此权利进行的登记。他将债权请求权予以登记,使其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使妨害其不动产物权登记请求权所为的处分无效,以保障将来本登记的实现。以我国《民法典》、《民法典》为代表的债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分析,当事人的债权合同仅引起债权变动的法律效果。生效的债权合同结合交付或登记,方能发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因为,一物数卖情况下的数个买卖合同的效力是相互独立的,均可引起债权变动,而同时存在的各个债权具有相容性、平等性,就同一标的物可设立数个债权,其间没有行使上的先后之分。此时,问题的焦点是一物数卖情况下标的物的所有权归属。而在我国债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下,先取得标的物的占有或者先办理完毕登记手续的买受人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其他买受人得向出卖人主张违约责任。例如出卖人先与买受人甲订立不动产买卖合同,出卖人收受价金后,再卖予乙,并向乙办理移转登记。在此情形,买受人甲除拥有债法上的请求权外,并无排斥第三人的权利,原则上仅能依债务不履行的规定向出卖人请求损害赔偿。此种状况,对买受人甲不利,为解决这一问题就产生了预告登记制度。办理预告登记需要什么材料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办理预告登记所需要件如下: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
(5)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6)设定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需要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房屋买卖的证明材料。

房屋办理预告登记后可否转让

8. 如何进行商品房预售预告登记

法律分析:1、约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后,承购人可以和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中合同约定预告登记。 
2、申请。承购人依法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告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