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行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流程是什么?

2024-05-17 20:20

1. 在工行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流程是什么?

个人贷款及公积金贷款流程如下:贷款申请-贷款审批-签署借款合同-发放贷款-按期归还贷款(变更合同)-贷款结清。

在工行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流程是什么?

2. 在工行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流程是什么?

在我行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流程如下:1.您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由我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2.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对贷款进行审批;3.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由我行通知您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及其他必须的手续;4.您须来工行填制贷款转存凭据,我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资金一次或分次划入您在我行开立的售房款账户内;5.贷款发放后,您须要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本息;6.合同执行期间,您可向我行或住房资金管理部门提出变更借款期限、还款方式、提前还款等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我行为您办理合同变更手续;7.我行为您出具《贷款结清证明》,您取回抵押登记证明等文件,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等手续。

3. 在工行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流程是什么?

工行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6、合同执行期间,您可向我行或住房资金管理部门提出变更借款期限、还款方式、提前还款等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我行为您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7、我行为您出具《贷款结清证明》,您取回抵押登记证明等文件,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等手续。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3、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4、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5、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6、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7、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在工行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流程是什么?

4. 工行公积金贷款流程

公积金的贷款有7步:贷款申请,资料审查,贷款审批,贷款办理,合同复核,贷款发放,抵押办理。

5. 工行公积金贷款流程

办理公积金贷款流程
一、借款申请人咨询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

二、初审与评估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
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
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
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
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三、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
1.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
2.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的,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

四、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
1.借款申请人根据电话通知的面签时间,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对于需要缴纳评估费及担保费的借款申请人需先到指定柜台缴纳费用并领取发票。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抵押人、出质人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单据的签字手续。

五、银行放款
借款申请人等待银行放款后到银行领取借款人相关合同单据。
六、按月还款
借款申请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月进行贷款的偿还。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工行公积金贷款流程

6. 工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是什么?满足这些!

      每个人上班后,单位都会为你购买五险一金,公积金有很多用途,比如装修、买房、租房等等,其中房贷是比较常见的用法。今天我们就来介绍一下工商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每个地区略有不同,建议直接去银行咨询。基本条件如下: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参加住房公积金并能正常缴交;      (三)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证明文件;      (五)有规定的最低额度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六)有符合要求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只要同时符合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条件即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组合贷款的贷款人(主贷人)必须是同一人。      总之,公积金贷款是现在比较常见的房贷方式,大家在申请之前,最好先去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一下,以免不符合条件会造成一定的麻烦。另外有些开发商不同意使用公积金贷款,也需要事先协商好。

7. 工商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步骤

(一)贷款申请受理。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由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二)贷款审批。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对贷款进行审批。
(三)签订借款合同。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由工行通知您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及其他必须的手续。
(四)发放贷款。您须来工行填制贷款转存凭据,工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资金一次或分次划入您在工行开立的售房款账户内。
(五)按期还款。贷款发放后,您须要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本息。
(六)合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借款人可向工商银行或住房资金管理部门提出变更借款期限、还款方式、提前还款等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工商银行为借款人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七)贷款结清。工商银行为借款人出具《贷款结清证明》,借款人取回抵押登记证明等文件,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等手续。

扩展资料
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参加住房公积金并能正常缴交;
(三)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证明文件;
(五)有规定的最低额度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六)有符合要求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只要同时符合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条件即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组合贷款的贷款人(主贷人)必须是同一人。
参考资料来源:工商银行官网——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流程)
参考资料来源:工商银行官网-住房贷款

工商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步骤

8. 工商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的材料

(一)工商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的材料
1、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
2、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及借款人名章;
3、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及其相关资料;
4、购买住房首期付款证明或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自筹资金证明;
5、使用夫妻双方贷款额度的,需有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身份证及复印件,结婚证或其他证明夫妻关系的证明;
6、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一、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申请条件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符合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一)有合法的身份;
(二)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证明文件;
(五)有规定的最低额度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六)有符合要求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七)符合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借款条件。
二、买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买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