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制度中的保荐人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2024-05-17 20:04

1. 保荐制度中的保荐人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保荐人在规定期限内违反相关规定的,根据《创业企业股票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保荐人需要承担中国证监会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的如下处罚措施: 
  (1)内部通报批评、责令改正;  
  (2)公开批评或公开谴责; 
  (3)警告; 
  (4)没收非法所得; 
  (5)罚款,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惩罚性违约金; 
  (6)暂停其保荐人资格; 
  (7)取消其保荐人资格。 
  (8)公开认定其不适合担任有关职务。 
         以上处分可以单处或并处。

保荐制度中的保荐人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2. 保荐制度中的保荐人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保荐人在规定期限内违反相关规定的,根据《创业企业股票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保荐人需要承担中国证监会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的如下处罚措施:
  (1)内部通报批评、责令改正;
  (2)公开批评或公开谴责;
  (3)警告;
  (4)没收非法所得;
  (5)罚款,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惩罚性违约金;
  (6)暂停其保荐人资格;
  (7)取消其保荐人资格。
  (8)公开认定其不适合担任有关职务。
 
 
以上处分可以单处或并处。

3. 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证券需要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保荐吗

公司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是需要机构保荐的一般是证券公司作发行与承销保荐人是公司机构,保荐代表人是从业人员保荐代表人主要有以下三种:(一)具备3年以上投行经历,且自2002年1月1日起至少担任过一个境内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或可转债的主承销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一个项目应只认定一名项目负责人;(二)具备5年以上投行业务经历,且至少参与过两个境内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或可转债的主承销项目,一个项目只认定两名参与人员,其中包括一名项目负责人;(三)具备3年以上投行业务经历,目前担任主管投行业务的公司高管、投行业务部门负责人、内核负责人或投行业务的其他相关负责人,每家综合类证券公司推荐的该类人员数量不得超过其推荐通道数量的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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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证券需要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保荐吗

4. 上市保荐人的法律问题

2004年初,在国外创业板盛行的保荐人制度承载着监管者、投资者、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等各类主体的期望于我国证券市场正式启动,证监会深化发行制度改革的又一重大举措开始运行,我国建立对证券发行上市的市场约束机制进入探索阶段。保荐人制度的本质目的是要通过建立有效的证券发行机制来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并通过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来明确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责任及形成责任追究机制,从而将选择优质上市公司及保护投资者的责任完全落实到相关的机构和个人身上。然而我国的证券市场从本质上讲仍然是一个新兴加转轨的不成熟市场,保荐人这一舶来品在我国的制度构架与价值实现,包含很多重要的法律问题,本文将对此进行研究和探讨。 本文由前言、正文和结论三部分构成,其中正文部分又分四章对我国保荐人制度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研究分析: 第一章对保荐人制度的法律价值进行了探讨。首先简要介绍了保荐人与保荐人制度的涵义和法律特征等基本理论,然后阐述了保荐人制度的基本原则,最后以我国证券市场的特点和现状为背景分析了保荐人制度的法律价值。 第二章对国外主要创业板市场的保荐人法律制度进行了比较。在对英国AIM、美国纳斯达克、加拿大风险交易所和德国、法国、意大利新市场以及香港创业板市场的保荐人制度的基本制度构成进行概括介绍之后,综合分析了海外创业板市场保荐人制度呈现出的保荐人资格标准普遍比较严格、上市保荐业务的实质是挑选优质上市公司和降低市场风险效果显著等共同特征。 第三章对我国保荐人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进行了剖析。首先,介绍了我国对保荐人与保荐代表人的资格取得的法律规定,对保荐代表人“一考定终身”的制度弊端进行了探讨;其次,介绍了我国保荐人的法律职责,基于我国保荐机构权、责、利的不均衡状态分析了保荐人职责实现的障碍;再次,归纳了我国保荐人法律责任的规定,对规定中过宽、过严和责任追究形式的不完整和配套法律规定的缺乏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论述。 第四章在前文分析的基础上对我国保荐人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包括保荐人资格审查内容的综合评价化、保荐人权责的合理化和保荐人法律责任追究方式的多样化等。

5. 证券保荐人是什么

保荐人是二级市场上独一无二的证券公司。这家证券公司的特点可以通过它的名字“保荐人”来体现,即保荐人既是担保人又是推荐人。具体而言,保荐人是证券公司,对二级市场上市公司的上市申请承担推荐责任,对上市公司向投资者披露信息的行为承担担保责任,保证义务是保荐人最具特色的义务。企业要想在主板(上海交易所、深圳交易所)、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必须有保荐人的推荐。保荐人的职责是协助上市申请人申请上市,负责认真审核和披露申请人的相关文件,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保荐机构应当按照公开、公正、自愿、公平、规范的原则,在本所批准的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擅自超越业务范围和业务权限。保荐人在有效保荐期限内,应当履行的部分职责:1、确认挂牌企业符合本所要求条件,并在挂牌企业挂牌交易后就其是否持续符合该条件向企业董事会提供意见;2、在挂牌企业申请股权首次挂牌交易时,协助挂牌企业处理股权挂牌交易事宜,确认所有挂牌交易申报文件符合本规则,并向本所提交《挂牌交易保荐书》。3、辅导和督促挂牌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本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回复挂牌企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所规则的咨询;4、辅导和督促挂牌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则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审阅、核对挂牌企业拟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并书面确认。

证券保荐人是什么

6. 保荐人的资格及其管理办法由中国证券业协会规定

该证书是全国性质的资格认证考试,是我国国家金融机构进行认证的资格证书,有较高的含金量。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是从事证券行业的入门考试。据权威机构统计,证券业人员是“薪”情最好的,平均月薪在5000元以上。随着证券业市场的迅猛发展,新的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明确规定,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机构、基金销售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证券资信评估机构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从事证券业务的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必须取得从业资格证书,而即使为了个人理财需要,参加此项培训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基础科目为证券基础知识,专业科目包括:证券交易、证券发行与承销、证券投资分析、证券投资基金。单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使用教材为2009年5月版,出版时间为2009年5月1日。基础科目为必考科目,专业科目可以自选。科目选择:自己喜欢的、自己擅长的、就业机会高的、个人未来发展空间大的。通过基础科目及任意一门专业科目考试的,即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并可根据《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申请执业资格。通过基础科目及两门以上(含两门)专业科目考试的或已经持有两种(含两种)以上资格证书的,可获得一级专业水平级别认证证书;通过基础科目及四门以上(含四门)专业科目考试的或已经持有四种资格证书的,可获得二级专业水平级别认证证书。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答题,每年有四次的考试机会。适合人群:年满18周岁,具有高中或国家承认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凭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证券人员、相关专业未取得资格证的人员、自营投资者以及想在本行业有所提升的有识之士。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CIIA)考试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考试是由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协会及其成员机构联合组织的国际投资分析师资格考试,它同时也是中国证券业专业水平级别证书。国际通用知识考试由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协会统一管理。本地考试由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协会各成员组织管理。中国境内的相关考试由中国证券业协会负责。通过考试者可以获得由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协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联合颁发的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资格证书。适合人群:已经通过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并有志于从事股票分析、研究工作者。报名条件:报名参加CIIA考试的人员应当注册为CIIA考试会员。证券保荐人资格考试由于该项考试对保荐人的资格审查、职业能力和职业道德都有很高的要求,所以每年能够通过考试的人屈指可数,其身价自然也水涨船高。许多投行不惜以高薪、高福利、高提成来留住保荐人,保荐人资格考试也因此成为“最值钱”的考试。适合人群:各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从业者。新证券制度的特点协会负责人:与原有规定比较,新的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明确规定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机构、基金销售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证券资信评估机构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从事证券业务的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必须在取得从业资格的基础上取得执业证书。(二)简化了从业资格的分类及取得条件。通过协会统一组织的基础科目和一门专业科目资格考试的,即取得从业资格。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人员,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取得从业资格。(三)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向社会及境外人士开放。自2003年起,凡年满18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外人士都可以报名参加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资格考试设一门基础科目和若干专业科目,报考人员可自行选择专业科目的门类。(四)对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进行专业水平级别认证。通过基础科目和两门以上(含两门)专业科目考试的,取得一级专业水平认证证书;通过基础科目和四门以上(含四门)专业科目考试的,取得二级专业水平认证证书。(五)结合执业证书管理工作,建立执业人员诚信记录及评价制度。(六)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授权,由中国证券业协会行使证券业从业资格取得及执业证书管理职责。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第一次证券从业资格报名时间2009年2月3日至2月12考试时间2009年3月14、15日第二次证券从业资格报名时间2009年4月7日至17日考试时间2009年5月23、24日第三次证券从业资格报名时间2009年8月4日至14日考试时间2009年9月26、27日第四次证券从业资格报名时间2009年10月10日至20日考试时间2009年11月28、29日考试费用:单科70元申请成为该职称应该具备以下的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满21周岁且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3.品行良好、正直诚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4.在申请从事证券从业资格前五年未受过刑事处罚或严重的行政处罚;5.具有证券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高中毕业并有从事两年以上证券业务或三年以上其它金融业务经验,或四年以上证监认可的其他与证券业务相关的工作经历;7.按《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经过证监会指定培训机构举办的证券从业资格培训或通过其它学习方式达到相应水平,并通过证监会统一组织的资格考试;7.自愿并承诺遵守国家有关法规以及行业自律性组织的行为规范,接受证监会的监督与管理;8.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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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股东,可以经保荐人保荐,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 ( )

C
答案解析:
可交换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股东,可以经保荐人保荐,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股东,可以经保荐人保荐,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 ( )

8. 企业发行上市过程中保荐机构主要负责哪些工作?

保荐机构在企业发行上市过程中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协助企业拟定改制重组方案和设立股份公司;
(2)根据《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的要求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
(3)对公司主要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辅导和专业培训,帮助其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4)帮助发行人完善组织结构和内部管理,规范企业行为,明确业务发展目标和募集资金投向等;
(5)组织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制作发行申请文件,并依法对公开发行募集文件进行全面核查,向中国证监会尽职推荐并出具发行保荐报告;
(6)组织发行人和中介结构对中国证监会的审核反馈意见进行回复或整改;
(7)负责证券发行的主承销工作,组织承销团承销;
(8)与发行人共同组织路演、询价和定价工作;
(9)在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持续督导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