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住房公积金怎样提取出来?

2024-05-18 03:17

1. 昆明住房公积金怎样提取出来?

符合提取条件的,提取程序为:一、职工申请。携带提取相关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咨询台或单位领取《xx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二、单位核实。三、公积金中心审批。四、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昆明住房公积金怎样提取出来?

2. 昆明的住房公积金如何才可以提取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3. 昆明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公积金个人可以提取出来。公积金一次性提取出来的情况如下:1、当事人外地户口离开公积金开户所在城市的,可以带相关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销户并一次性提取公积金;2、事人退休或者离休人员可以全部提取。并且只要提供相关文件或者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可办理相关的公积金业务。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公积金贷款后辞职了怎么办1、离职后还在当地工作,原单位公积金账户会与新单位合并;2、离职后去外地工作,如果外地的工作单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则可以将在当地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转移到外地住房公积金账户内。

昆明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4. 昆明住房公积金去哪里提取

昆明住房公积金需要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以下两个特征:1、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2、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5. 昆明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在微信上提取住房公积金按如下操作即可:
1.手机打开微信;
2.进入个人中心;
3.选择服务选项;
4.在生活服务栏目里选择城市服务;
5.选择公积金服务;
6.进入网上服务大厅;
7.登录个人公积金账户;
8.选择公积金提取选项;
9.选好提取类型,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提交即可。
综上所述,您对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有了一定的了解了吗?《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昆明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6. 昆明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法律分析:要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有下列景象之一,并能按规则供给合法、有用证明,能够咨询自己单位,能够请求提取自己住宅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2、购买、缔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自住住宅;3、彻底损失劳作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状况之一,并与单位免除或停止劳作联系;4、员工及家庭成员因严重疾病,发作了意外话,或发作严重伤害事故导致家庭日子困难;5、正在享用乡镇居民最低日子保证或特困救助待遇;6、员工逝世或被宣告逝世;7、离休、退休;8、租住住宅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9、出国久居或赴港、澳、台区域久居;10、归还购买自住住宅告贷本息;11、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免除(停止)劳作联系;12、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系一年以上未再作业;1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形成家庭日子严重困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七十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和收益情况。
第四十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7. 昆明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我们知道住房公积金对于人们来说是很重要的,有了这个公积金以后买房的时候就有一定的好处。那么在昆明住房公积金要怎样提取出来呢?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一、昆明如何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二、相关法律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通过上文的解释,我们可以了解到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要提取一份申请书,申请通过之后就可以提交相关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了,希望大家明白。以上这些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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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昆明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根据昆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职工符合以下情形的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职工购买具有所有权的新房用于自住,一次性付款购房的,在一年内可以提取一次用于购房;按揭付款购房的,在一年内可以提取一次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2、职工购买...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昆明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的知识,跟着网一起看看吧。根据昆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职工符合以下情形的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职工购买具有所有权的新房用于自住,一次性付款购房的,在一年内可以提取一次用于购房;按揭付款购房的,在一年内可以提取一次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2、职工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二手房用于自住,且未办理购房贷款,或者办理了购房贷款但在购房一年内的。购房一年的提取时间从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发证时间开始计算。
3、职工建造自住住房。
4、职工大修自住住房,且五年内没有以大修该套住房为由提取过住房公积金。
5、分期付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
6、职工购买单位建盖的保障性住房的。
7、旧城改造中签有回迁协议的职工,如新旧住房有差价,需要职工另外出资补交回迁房房款的。
8、偿还商品房(二手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
9、已经提前还贷,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0、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11、住房公积金委托扣划。
12、租房居住提取住房公积金。
13、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14、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提取住房公积金。
1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
16、缴存关系迁出本市转移(或提取)住房公积金。
17、解除劳动合同提取住房公积金。
18、托管后提取住房公积金。
19、出境定居提取。
20、重大疾病提取。
21、重大自然灾害提取。
22、低保家庭生活费提取住房公积金。
23、低保家庭用于子女大学学杂费提取住房公积金。这些就是我们在这方面的知识。希望的这篇文章能给你带来帮助。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些方面的内容,也可以到网上进行搜索查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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