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几项

2024-05-17 23:28

1. 住房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几项

住房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三项。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具体如下: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2、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3、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6项专项附加扣除之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六章对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作了相关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六条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住房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几项

2. 一文解析:住房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几项?

      很多在大城市的职工,经过不断地努力,工作小有所成,薪资水平也提升得比较快。在经济比较宽裕的情况下申请了房贷,还可以享受个税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有很多购房者咨询,住房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几项?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住房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几项?      根据规定,住房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一共有三项,分别是800元、1100元和1500元。该标准不根据借款人的薪资水平和房贷金额来决定,而是根据借款人所居住的城市来决定。城市越大、越繁华,可以扣除的标准也就越多。      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所在的城市,估算出自己每个月可以享受多少的住房专项附加扣除标准。需要提醒借款人,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除了购房之外,合租房的情况,也是可以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前提是,合租双方不是夫妻关系。公司提供员工宿舍,并且不需要员工支付房租,员工自然不能抵扣住房租金。如果公司提供员工宿舍,需要员工支付远低于市场的租金,员工也是可以扣除住房租金扣除。      以上就是对于“住房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几项”的相关内容分享,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3. 住房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几项

住房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三项。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具体如下: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2、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3、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6项专项附加扣除之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六章对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作了相关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六条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方式有哪些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方式有两种:1、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扣缴义务人为您办理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申报时,需事先下载您本次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按月按时享受,不用自行办理扣除。单位会知道部分个人信息。2、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您本次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在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中进行税前扣除。不由单位申报专项附加扣除,次年3-6月汇算清缴时自行去税务机关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延迟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优惠。单位不会知道您的个人信息。延迟享受,自行办理较麻烦。

住房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几项

4. 住房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几项

法律分析:三
法律依据: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5. 住房专项扣除标准是什么

住房专项扣除标准具体如下: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2、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3、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住房专项扣除申报方式具体如下:1、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这种指的是向单位申报个人信息,每个月税务机关会把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全量推送至单位,单位可以从代扣缴软件获取员工已经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从中计算出员工应预扣预缴的税款,再向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纳税申报;2、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这种指的是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即每个月单位发放工资时正常扣税,然后由纳税人自己在第二年去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将有关信息提供给税务机关,让税务部门其办理退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五条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协助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的身份、金融账户信息。教育、卫生、医疗保障、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个人转让不动产的,税务机关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等相关信息核验应缴的个人所得税,登记机构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查验与该不动产转让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查验与该股权交易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有关部门依法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遵守本法的情况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激励或者惩戒。

住房专项扣除标准是什么

6. 住房专项扣除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来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源。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方式。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扣除范围: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7. 住房专项扣除标准是什么

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所在的城市,估算出自己每个月可以享受多少的住房专项附加扣除标准。需要提醒借款人,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拓展资料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以及时间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租赁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合租住房可以分别享受扣除政策吗?合租住房也是可以分别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当然这里的前提是,合租双方不是夫妻关系。在这样的前提下,合租的多方都和房东签订了规范的租房合同以后,都可以根据所在城市的扣除标准,在个税计算时扣除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员工宿舍可以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吗?对于员工宿舍而言,需要分为两种情况:1、员工不支付房租如果公司提供员工宿舍,并且不需要员工支付房租,员工自然不能抵扣住房租金。毕竟员工没有实际支付房租。连基本的条件都没有满足。2、员工实际支付房租如果公司提供员工宿舍,需要员工支付远低于市场的租金,这时员工也是可以扣除住房租金扣除的。当然,这里面也需要员工留好与公司签订租房合同的相关协议。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这就提供了两种申报扣除方式:1,夫妻双方由其中的一个人申报扣除1000元。2、夫妻两个各自扣除500元。专项扣除数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住房专项扣除标准是什么

8. 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

一、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什么1、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按照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2、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二、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哪些情况1、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2、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3、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5、个人的合法收入、股权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的个人所得都应按照税务规定,缴纳自身的所得税。缴纳后,如缴纳者具有大病医疗、子女教育、老人赡养、房屋贷款的应退还个人所得税,根据缴纳者的实际情况,办理个人所得税的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