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的借款业务有哪几种

2024-05-19 16:54

1. 商业银行的借款业务有哪几种

商业银行的借款业务。商业银行的借款是银行资金的第二个重要来路。其借款业务主要有以下几种:
向中央银行借款。中央银行是银行的银行,是商业银行的最后资金触通者和贷款人。中央银行向商业银行融通资金主要有两个途径,即再贴现和再贷款。
银行同业拆借。银行业之间买卖它们在中央银行存款的余额或其他超额侧备,进行同行业短期的资金融通,称为同业拆借。
从货币市场借款。从货币市场借款就是指商业银行发行债券(主要是长期债券)的借款形式。银行发行的值券是一种约定期限付息、定期还本的债权证券。它其有本票性质。债券的发行要经过监管机关批准,发行翻要有限制。
结算过程中短期资金占用。结算过程中短期资金占用就是指商业银行在同业往来及办理中间业务过程中占用他人资金。在银行间的业务往来过程中,必然会产生资金相互占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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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的借款业务有哪几种

2. 商业银行贷款有哪些种类?

一、按期限不同划分
1、短期贷款。短期贷款是1年以内的贷款。短期贷款分两种情况:一是银行之间的同业拆放,二是银行对非银行机构的贷款。
2、中长期贷款。中长期贷款是期限在1年以上的贷款,其中,1~7年的是中期贷款;7年以上的是长期贷款。
二、按贷款方式划分
1、期限贷款。期限贷款是指贷款协议中规定了偿还计划和时间的贷款,通常可以分为一次偿还本息和分期偿还本息两种。
2、周转贷款。周转贷款是指在一定期限内,银行允许借款人偿还贷款,再重新借款,只要贷款余额不超过一定的金额。



扩展资料:
自营贷款,指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委托贷款,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
工商贷款:工商贷款是为发放给工商企业的贷款不动产贷款:不动产贷款是为贷给借款人用于建造房屋和开发土地或以农田和住房为担保的贷款。
消费贷款:是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以消费者信用为基础,对消费者个人发放的,用于购置耐用消费品或支付其他费用的贷款。

3. 商业银行贷款的业务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我国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及代理保险业务等。按照规定,商业银行不得从事政府债券以外的证券业务和非银行金融业务。尽管各国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名称、经营内容和重点各异,但就其经营的主要业务来说,一般均分为负债业务、资产业务以及表外业务。随着银行业国际化的发展,国内这些业务还可以延伸为国际业务。一、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负债业务是形成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业务,是商业银行资产业务的前提和条件。归纳起来,商业银行广义的负债业务主要包括自有资本和吸收外来资金两大部分。商业银行自有资本商业银行的自有资本是其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的初始资金,简单来说,就是其业务活动的本钱,主要部分有成立时发行股票所筹集的股份资本、公积金以及未分配的利润。自有资本一般只占其全部负债的很小一部分。银行自有资本的大小,体现银行的实力和信誉,也是一个银行吸收外来资金的基础,因此自有资本的多少还体现银行资本实力对债权人的保障程度。具体来说,银行资本主要包括股本、盈余、债务资本和其他资金来源。各类存款按照传统的存款划分方法,主要有三种,即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和储蓄存款。1.活期存款主要是指可由存款户随时存取和转让的存款,它没有确切的期限规定,银行也无权要求客户取款时作事先的书面通知。持有活期存款账户的存款者可以用各种方式提取存款,如开出支票、本票、汇票、电话转账、使用自动柜员机或其他各种方式等手段。由于各种经济交易包括信用卡商业零售等都是通过活期存款账户进行的,所以在国外又把活期存款称之为交易账户。作为商业银行主要资金来源的活期存款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具有很强的派生能力。在非现金结算的情况下,银行将吸收的原始存款中的超额准各金用于发放贷款,客户在取得贷款后,若不立即提现,而是转入活期存款账户,这样银行一方面增加了贷款,另一方面增加了活期存款,创造出派生存款。二是流动性大、存取频繁、手续复杂、风险较大。由于活期存款存取频繁,而且还要提供多种服务,因此活期存款成卒也较高,因此活期存款较少或不支付利息。三是活期存款相对稳定部分可以用于发放贷款。尽管活期存款流动性大,但在银行的诸多储户中,总有一些余额可用于对外放款。四是活期存款是密切银行与客户关系的桥梁。商业银行通过与客户频繁的活期存款的存取业务建立比较密切的业务往来,从而争取更多的客户,扩大业务规模。2.定期存款是指客户与银行预先约定存款期限的存款。存款期限通常为3个月、6个月和1年不等,期限最长的可达5年或10年。利率根据期限的长短不同而存在差异,但都要高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的存单可以作为抵押品取得银行贷款。定期存款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定期存款带有投资性。由于定期存款利率高,并且风险小,因而是一种风险最小的投资方式。对于银行来说,由于期限较长,按规定一般不能提前支取,因而是银行稳定的资金来源。二是定期存款所要求的存款准备金率低于活期存款。因为定期存款有期限的约束,有较高的稳定性,所以定期存款准备金率就可以要求低一些。三是手续简单,费用较低,风险性小。由于定期存款的存取是一次性办理,在存款期间不必有其他服务,因此除了利息以外没有其他的费用,因而费用低。同时,定期存款较高的稳定性使其风险性较小。3.储蓄存款主要是指个人为了积蓄货币和取得一定的利息收入而开立的存款。储蓄存款也可分为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储蓄存款具有两个特点:一是储蓄存款多数是个人为了积蓄购买力而进行的存款。二是金融监管当局对经营储蓄业务的商业银行有严格的规定。因为储蓄存款多数属于个人,分散于社会上的各家各户,为了保障储户的利益,因此各国对经营储蓄存款业务的商业银行有严格的管理规定,并要求银行对储蓄存款负有无限清偿责任。除上述各种传统的存款业务以外,为了吸收更多存款,打破有关法规限制,西方国家商业银行在存款工具上有许多创新。如可转让支付命令账户、自动转账账户、货币市场存款账户、大额定期存单等等。商业银行的长、短期借款商业银行对外借款根据时间不同,可分为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1.短期借款是指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债务,包括同业借款、向中央银行借款和其他渠道的短期借款。同业借款,是指金融机构之间的短期资金融通,主要用于支持日常性的资金周转,它是商业银行为解决短期余缺,调剂法定准备金头寸而融通资金的重要渠道。由于同业拆借一般是通过中央银行的存款账户进行的,实际上是超额准备金的调剂,因此又称为中央银行基金,在美国则称为联邦基金。中央银行借款,是中央银行向商业银行提供的信用,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再贴现,二是再贷款。再贴现是经营票据贴现业务的商业银行将其买入的未到期的票据向中央银行再次申请贴现,也叫间接借款。再贷款是中央银行向商业银行提供的信用放款,也叫直接借款。再贷款和再贴现不仅是商业银行筹措短期资金的重要渠道,同时也是中央银行重要的货币政策工具。其他渠道的短期借款有转贴现、回购协议、大额定期存单和欧洲货币市场借款等。商业银行的短期借款主要有以下特征:一是对时间和金额上的流动性需要十分明确。短期借款在时间和金额上都有明确的契约规定,借款的偿还期约定明确,商业银行对于短期借款的流动性需要在时间和金额上即可事先精确掌握,又可计划地加以控制,为负债管理提供了方便。二是对流动性的需要相对集中。短期借款不像存款对象那样分散,无论是在时间上还是在金额上都比存款相对集中。三是存在较高的利率风险。在正常情况下,短期借款的利率一般要高于同期存款,尤其是短期借款的利率与市场的资金供求状况密切相关,导致短期借款的利率变化因素很多,因而风险较高。四是短期借款主要用于短期头寸不足的需要。2.长期借款是指偿还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借款。商业银行的长期借款主要采取发行金融债券的形式。金融债券可分为资本性债券、一般性金融债券和国际金融债券。发行金融债券与存款相比有以下特点:(1)筹资的目的不同吸收存款是为了扩大银行资金来源总量,而发行金融债券是为了增加长期资金来源和满足特定用途的资金需要。(2)筹资的机制不同吸收存款是经常性的、无限额的,而金融债券的发行是集中、有限额的,吸收存款是被动型负债,而发行金融债券是银行的主动型负债。(3)筹资的效率不同由于金融债券的利率一般要高于同期存款的利率,对客户有较强的吸引力,因而其筹资效率要高于存款。(4)所吸收的资金稳定性不同金融债券有明确的偿还期,一般不用提前还本付息,有很高的稳定性,而存款的期限有一定弹性,稳定性要差些。(5)资金的流动性不同一般情况下,存款关系基本固定在银行与存户之间,不能转让;而金融债券一般不记名,有较好的流通市场,具有比存款更高的转让性。二、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是其资金运用业务,主要分为放款业务和投资业务两大类。资产业务也是商业银行收入的主要来源。商业银行吸收的存款除了留存部分准备金以外,全部可以用来贷款和投资。1.商业银行的贷款业务贷款是商业银行作为贷款人,按照一定的贷款原则和政策,以还本付息为条件,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提供给借款人使用的一种借贷行为。贷款是商业银行最大的资产业务,大致要占其全部资产业务的60%左右。贷款业务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有以下几种分类方法:一是按贷款期限划分,可分为活期贷款、定期贷款和透支贷款三类;二是按照贷款的保障条件分类,可分为信用放款、担保放款和票据贴现;三是按贷款用途划分,非常复杂,若按行业划分有工业贷款、商业贷款、农业贷款、科技贷款和消费贷款;按具体用途划分又有流动资金贷款和固定资金贷款。四是按贷款的偿还方式划分,可分为一次性偿还和分期偿还。五是按贷款质量划分有正常贷款、关注贷款、次级贷款、可疑贷款和损失贷款等。对于任何一笔贷款,都必须遵循以下基本程序,即贷款的申请、贷款的调查、对借款人的信用评估、贷款的审批、借款合同的签订和担保、贷款发放、贷款检查、贷款收回。2.商业银行的证券投资业务商业银行的证券投资业务是商业银行将资金用于购买有价证券的活动。主要是通过证券市场买卖股票、债券进行投资的一种方式。商业银行的证券投资业务有分散风险、保持流动性、合理避税和提高收益等意义。商业银行投资业务的主要对象是各种证券,包括国库券、中长期国债、政府机构债券、市政债券或地方政府债券以及公司债券。在这些证券中,由于国库券风险小、流动性强而成为商业银行重要的投资工具。同时,商业银行对于国家发行债券的购买行为也是国家对于货币市场调控的一种方式。由于公司债券的差别较大,80年代以来,商业银行投资于公司债券的比重越来越小。商业银行其他资产业务还包括租赁业务等。三、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中间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从事的按会计准则不列入资产负债表内,不影响其资产负债总额,但能影响银行当期损益,改变银行资产报酬率的经营活动。1.中间业务的涵义中间业务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中间业务指那些没有列入资产负债表,但同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关系密切,并在一定条件下会转为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的经营活动。广义的中间业务则除了狭义的中间业务外,还包括结算、代理、咨询等无风险的经营活动,所以广义的中间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从事的所有不在资产负债表内反映的业务。按照《巴塞尔协议》提出的要求,广义的中间业务可分为两大类:一是或有债权凋务,即狭义的中间业务,包括贷款承诺、担保、金融衍生工具和投资银行业务。二是金融服务类业务,包括信托与咨询服务、支付与结算、代理人服务、与贷款有关的服务以及进出口服务等。20世纪肋年代以来,在金融自由化的推动下,国际商业银行在生存压力与发展需求的推动下,纷纷利用自己的优势大量经营中间业务,以获取更多的非利息收入。随着中间业务的大量增加,商业银行的非利息收入迅速增加。从1984年至1990年,美国所有商业银行的非利息收入年均增长率为12.97%。其中资产在50亿美元以上的银行非利息收入年均增长率达到21.93%。中间业务已成为西方商业银行员主要的盈利来源。2.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主要类别:根据(巴塞尔协议)的有关规定,商业银行所经营的中间业务主要有三种类型,即担保和类似的或有负债、承诺,以及与利率或汇率有关的或有项目。担保和类似的或有负债包括担保、备用信用证、跟单信用证、承兑票据等。这类表外业务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由某银行向交易活动中的第三者的现行债务提供担保,并且承担现行的风险。承诺可以分为两类:一是不可撤销的承诺,即在任何情况下,即使潜在借款者的信用质量下降或完全恶化的条件下,银行也必须履行事先允诺的义务;二是可撤销的承诺,即在某种情况下,特别是在浴在借款者的信用质量下降或完全恶化的条件下,银行可以收回原先允诺的义务而不会受到任何金融方面的制裁或惩罚。与利率或汇率有关的或有项目,是指80年代以来与利率或汇率有关的创新金融工具,主要有金融期货、期权、互换和远期利率协议等工具。

商业银行贷款的业务范围

4. 商业银行贷款有哪些种类?

一、按期限不同划分
1、短期贷款。短期贷款是1年以内的贷款。短期贷款分两种情况:一是银行之间的同业拆放,二是银行对非银行机构的贷款。
2、中长期贷款。中长期贷款是期限在1年以上的贷款,其中,1~7年的是中期贷款;7年以上的是长期贷款。
二、按贷款方式划分
1、期限贷款。期限贷款是指贷款协议中规定了偿还计划和时间的贷款,通常可以分为一次偿还本息和分期偿还本息两种。
2、周转贷款。周转贷款是指在一定期限内,银行允许借款人偿还贷款,再重新借款,只要贷款余额不超过一定的金额。



扩展资料:
自营贷款,指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委托贷款,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
工商贷款:工商贷款是为发放给工商企业的贷款不动产贷款:不动产贷款是为贷给借款人用于建造房屋和开发土地或以农田和住房为担保的贷款。
消费贷款:是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以消费者信用为基础,对消费者个人发放的,用于购置耐用消费品或支付其他费用的贷款。

5. 商业银行长期借款种类?

信用贷款按照贷款信用的程度来分类:
1、信用贷款。
信用贷款和借款人的信用相关,借款的人是不需要进行担保的。典型的特点就是不需要有抵押的东西,也不需要由第三方来担保。在我国很多的商业银行都是使用信用贷款来作为主要的拨款方式。但是这种贷款方式风险比较大,银行一般会对借款人进行各方面的考察和评估,比如经济效益等各个方面。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2、担保贷款。
担保贷款就是指一种有保证的贷款、抵押的贷款或者是质押的贷款。
保证的贷款,就是需要第三人来做保证,如果借款人不能够偿还贷款,就按照约定来承担保证的责任或者是相应的连带责任引起的贷款。抵押的贷款,就是指按照相关的规定来抵押,用借款人或者是第三人的一些财产去银行做抵押后,银行才发放的一种贷款。
质押的贷款,就是指按照相关的规定,用质押的方式把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当做是质物发放的贷款。
3、票据贴现。
如果贷款人购买了借款人在银行还没有到期的商业票据,就可以向银行申请借贷。
按照贷款在社会再生产中占有的占用情形来分类流动资金贷款和固定资金贷款。按贷款的使用质量可以划分为正常贷款和不良贷款。正常贷款就是指预计贷款能够正常的周转,并且在贷款期限期间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把贷款还完。

商业银行长期借款种类?

6. 商业银行贷款哪些种类

一、商业银行贷款的种类
1、个人短期内的信用贷款,贷款人通过月工资收入的多少,申请办理2000元至2万元的借款,不能多于工资的6倍。
2、个人综合性的消费贷款,贷款人需要提供有效的抵押物和担保人,贷款额在2000元至50万元之间,时限半年至三年。
3、个人的旅游项目贷款,贷款要提供质押担保、单位收入证明,贷款额在2000元至5万元之间,时限在六个月至二年。
4、国家助学金贷款,这是教育部门设立的助学贷款专户资金,属于人民币专项贷款。
5、个人购车贷款,借款金额只能用了购车,贷款人需要提供质押物和单位、个人有偿还本息的保证人,贷款行会直接存入首期的车款,借款金额最高为车款总额的70%,期限不得超过五年。
6、个人住房贷款。借款金额只能用于普通住房和修房、自建房中使用,贷款人提供抵押、质押保证,贷款金额是总房款的70%,最高期限为30年。
二、商业银行贷款申请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北京市城镇居民及在北京常驻的有居留权的外埠居民、境外、国外公民,申请贷款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有合法的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3、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保证人为其担保;
5、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6、提出借款申请时,在建行有不低于购买住房所需资金的30%的存款,若已作购房预付款支付给售房单位的,则需提供付款收据的原件和复印件;
7、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7. 商业银行短期借款有哪些

商业银行对外借款根据时间不同,可分为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
短期借款是指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债务,包括同业借款、向中央银行借款和其他渠道的短期借款。
长期借款是指偿还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借款。商业银行的长期借款主要采取发行金融债券的形式。
一、期间费用中的财务费用
1、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
2、应注意的是,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按规定应予资本化的部分,应计入有关固定资产的购建成本。
3、企业应设置“财务费用”科目,反映财务费用的发生和结转。发生财务费用时,借记该科目,贷记“预提费用”、“银行存款”、“长期借款”等科目;发生应冲减的利息收入、汇兑收益,借记“银行存款”、“长期借款”等科目,贷记该科目;期末,应将该科目结转至“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
4、“财务费用”科目应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二、债权债务结算账户的贷方登记
对于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类账户(如应付款、长/短期借款、主营业务收入、实收资本、本年利润等),贷就是加。对于资产类、费用类账户(如现金、银行存款、材料、固定资产、应收款、管理费用、主营业务成本等),贷就是减。
多栏式明细分类账一般适用于债权、债务结算户的明细分类账。
(一)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债权类科目: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补贴款、应收利息、长期股权投资、预付账款等。
(二)债务指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资金,以获得利息及债务人承诺在未来某一约定日期偿还这些资金。债务类科目: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付股利、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预收账款、应付利息等
三、负债融资方式是怎样的
负债融资是市场经济下企业进行融资,筹集资金的一种方式。负债融资是指通过负债方式筹集各种债务资金的融资形式。负债融资的具体方式主要有借款、商业信用、租赁和发行债券等。如果企业一时没有其它筹资方式,可以选择负债融资来筹集资金,但是负债融资是把双刃剑,有利也有弊。
1、负债融资的分类主要有长期负债融资和短期负债融资两类。具体方式主要有借款、商业信用、租赁和发行债券等。
2、如果企业一时没有其它筹资方式,可以选择负债融资来筹集资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法》第七条,商业银行开展信贷业务,应当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资信,实行担保,保障按期收回贷款。商业银行依法向借款人收回到期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受法律保护。

商业银行短期借款有哪些

8. 银行借款种类都有哪些?银行商业贷款利率多少

我们在 贷款 之前,都会根据自己的用途来选择适合的贷款种类。那么,银行借款种类都有哪些?银行  商业贷款   利率 多少?
     
  银行借款种类都有哪些? 
 
 银行借款,可以分为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两种。短期借款是指 企业为了弥补其流动资金不足而向银行借入的、偿还期在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以内的各种借款;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借入的、偿还期在一年以上的各种借款,这种借款专用于企业筹建期间的基本建设以及开业以后为扩展业务和进行更新改造增加固定资产。
 
   
     
  银行商业  贷款利率  多少? 
 
 商业贷款利率参照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限放开、下限管理。目前利率下限执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0.9倍。其中,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商业贷款利率)为:一年以内(含一年)贷款利率为4.35%;一年至五年(含五年)贷款利率为4.75%;五年以上贷款利率为4.90%。
     
 另外,商业贷款又称为个人住  房贷  款,通常是为城镇居民购买自用普通住房提供的贷款,执行法定贷款利率。由于限购与限贷政策的影响,目前商贷利率上浮最少10%。
     
 商业贷款是用于补充工业和商业企业的流动资金的贷款,一般为短期贷款,通常为9个月,最多不超过一年,但也有少量中长期贷款。这类贷款是商业银行贷款的主要组成部分,一般占贷款总额的三分之一以上。
     
 商业贷款又称个人住房贷款,是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和住房储蓄银行,为城镇居民购买自用普通住房提供的贷款,执行法定贷款利率。北京市多家商业银行都有此项业务,如建行、农行。申请贷款手续也基本一致。
     
 银行借款种类都有哪些?银行商业贷款利率多少?对于银行借款种类有哪些以及银行商业贷款的利率问题,以上内容都做了简单的介绍,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