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代持的风险都有哪些?

2024-05-11 16:45

1. 资产代持的风险都有哪些?


资产代持的风险都有哪些?

2. 资产代持有什么风险

资产代持有道德风险和法律风险。
一,在中国的高净值人群中,资产代持现象极具普遍性,不少人将自己的重要资产甚至主要资产委托他人代持,置于代持人的名下。代持安排往往是财产所有权人出于对资产保护、法律规避或隐私维护等方面的考虑,将资产放置或登记在另一位可信任的代持人名下,看似保护资产,但往往适得其反,引发巨大风险。代持的主要资产包括股权、房产甚至金融资产。
资产代持造成了模糊的产权关系,存在巨大的权属隐患。代持人一般都是自己信任的朋友或亲属,由于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许多人通过他人代持资产并不签署书面的法律文书,司法实践中因各类资产代持而引发争议纠纷的案例屡见不鲜。最常见的代持风险是道德风险和法律风险。
二,资产代持面临巨大的道德风险。通常,资产代持都是“君子协定”,没有系统的法律规定加以规范,也没有完备的法律文件加以约束,而且资产代持通常都有难以启齿的原因。因此,如果代持人背信弃义,很容易将代持资产据为己有或者损害实际出资人的利益。
三,法律风险
由于资产代持在我国的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出资人和代持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极其不明确,因此代持资产会面临系列的法律风险,具体分为代持人婚姻风险和继承风险、债务风险、税收风险、操作风险。
四,债务风险
代持也常常引发债务风险。因代持财产置于代持人名下,一旦代持人自身发生债务问题,就会发生代持财产作为代持人的偿债资产被清偿的风险。实践中,这样的案件数不胜数。以股权代持为为例,因名义股东自身情况而发生债务纠纷时,代持股权被法院冻结保全或者执行的情况时有发生。而且在最高院公布的个别案例中,名义股东的债权人对代持持股权申请强制执行,隐名股东以其为代持股权的实际权利人为由提出执行异议,要求停止执行未获法院支持。虽然中国并不是判例法国家,这样的判决对于其他案件的法律适用并没有强制约束力,但是这足以让我们对于此类代持所带来的风险保持警醒。

3. 资产代持有什么风险?


资产代持有什么风险?

4. 你知道资产代持的风险吗


5. 代持的风险有哪些

代持的风险有:1、代持者身故代持者一旦身故,他所代持的资产、股权和不动产都将作为遗产分配。有真实案例中,为了避税避债,将房产交由父亲代持,父亲身故,房产作为遗产被所有子女共同分配。2、代持者离婚企业家将公司股权的80%交由自己信任的朋友代持。结果没想到,朋友的妻子提出离婚,要求分割其代持的公司股权。代持者离婚,将代持资产和股权置于被夫妻共同分割的风险。3、代持者债务如果代持者发生债务,他所代持的资产将面临被抵债的风险。4、代持者恶意处置代持者恶意处理代持资产,也是代持行为所带来的风险之一。代持,代为持有。分为金融资产代持、不动产代持和股权代持。拿股权代持来说,常见的情况是只出钱,不方便出面登记为股东,由代持者作为名义股东。也有人想通过代持规避债务,因为公司法规定,债务不能向代持者追偿。如何才能转移代持所产生的种种风险:1、签订代持协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力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律承认实际出资人的权力,并规定,如果名义出资人的行为造成了对实际出资人的损害,则实际出资人有权索赔。2、签署代持者配偶和父母的知情函这样就规避了一旦代持者身故或离婚,配偶或父母主张将代持资产或股权作为遗产或个人财产分配的情况。3、 将代持房产做抵押将代持房产抵押后,从而规避了代持者擅自出租或出售代持房产的风险。4、留好证明资产所属权的证据相关的转账记录等都要留好,以证明实际出资人的身份。总而言之,代持行为有风险,要谨慎为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 【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 【恶意串通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三百一十一条 【善意取得】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代持的风险有哪些

6. 代持的风险有哪些

(一)股权代持协议的法律效力被否定的风险法律上明确了股权代持协议的法律效力,但并未明确实际投资人的合法股东地位;明确了依照股权代持协议保护实际投资人的投资权益,但对于实际投资人能否享有股东权益问题,仍然规定要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执行。实践中,股权代持协议违反《民法典》规定的情形还有:公务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以股权代持的形式经商的;外商为规避外资准入政策,通过与境内企业或个人签订股权代持协议,以隐名股东身份投资于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和政策禁止或限制外商进入的行业的;隐名股东规避我国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以显名股东名义对目标公司进行投资的。(二)显名股东恶意侵害隐名股东权益的风险在一般的股权代持关系中,实际出资人隐于幕后,名义股东则接受隐名股东委托,在台前代为行使股东权利。面对各种诱惑,显名股东很可能违反股权代持协议之约定,侵害隐名股东利益,其主要情形包括:名义股东不向隐名股东转交投资收益;名义股东滥用股东权利(重大决策事项未经协商);显名股东擅自处置股权(转让、质押),等等。(三)隐名股东难以确立股东身份、无法向公司主张权益的风险投资权益并不等同于股东权益,投资权益只能向名义股东(代持人)主张,而不能直接向公司主张,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隐名股东如果想从幕后走到台前,成为法律认可的股东,光凭一纸代持协议是不够的。根据司法解释,必须经过公司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实际出资人方可向法院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之后,隐名股东才能够成为显名股东并向公司主张股东权利。(四)显名股东的债权人针对显名股东股权强制执行的风险在股份代持结构之下,股份登记在显名股东名下,其在法律上将被视为显名股东的财产。如果有第三人(主要是显名股东的债权人)获得针对显名股东的法院生效判决,该第三人极可能提出针对代持股份的执行请求。在这种情形下,隐名股东能否以其系实际出资人为由对抗该第三人的执行请求(提出执行异议)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因而存在极大的法律风险。

7. 代持的风险有哪些?

代持股到底有哪些风险?

代持的风险有哪些?

8. 代持的风险都有哪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