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的学术交流

2024-04-30 12:32

1. 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的学术交流

法学院实施开放式教学和国际视野办学,几年来先后与美国、俄罗斯、日本及其他国内兄弟院校(包括台湾)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定期邀请知名学者到学院讲学交流。先后邀请了美国文化领事科博兹博士、伍兹教授、邱茫茫检察官等专家学者来院讲学和共同演练美国诉讼程序;日本北海道大学今井弘道法学教授受聘我院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俄罗斯布里亚特国立大学尤里·卡尔马耶夫教授及其学生来我校参观与进行学术交流;台湾保险法学专家施文森等来我校演讲。法学院经常派出教师到国外大学参与学术交流,吸收国外先进法学理念为我校法学发展所用,已经先后到过美国、日本、俄罗斯等法律发达国家实地考察研修。同时也为我院学生提供参与国际交流的机会,派出学生到国外其他法学院进行学术交流和攻读国外学位,开阔学生的知识视野,丰富人生阅历。法学院极为重视对教师外语能力的培养,现学院教师中已经具备日语、俄语专业的全外语教学和英语双语教学能力。并且法学院已接待多批外国留学生在我院攻读学位和进行短期培训。

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的学术交流

2. 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的师资队伍

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历经十余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支教学科研水平高、责任心强、具有创新精神的教学科研队伍。学院注重师资队伍建设,在人才引进以及自有教师的提高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法学院现拥有专职教师共38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16人,占教师总数的43%;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7人,占教师总数的46%;具有律师资格和丰富法律实务经验的教师13人,占教师总数的35%,师资结构合理,发展势头良好。法学院秉承高起点办学的理念,鼓励教师积极提高自身素质参与国家法制建设,多年来有多名教师参与国家及地方公务员、公检法部门考试命题工作;专升本、自学考试命题和批卷工作,以及大量的吉林省政府和长春市政府的立法工作。学院专任教师中有教育部新世纪有突出贡献的专业人才1人、省管高级专家1人、吉林省有突出贡献的高级专业人才1人、长春市有突出贡献的高级专业人才1人、吉林省政府立法咨询委员1人、长春市政府法律顾问1人。学院为提高教学科研水平,聘请了国内外知名法学专家学者作为我院客座教授或研究生导师,如:日本北海道大学今井弘道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比较法协会会长刘兆兴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吉林大学崔卓兰教授、博士生导师;吉林大学马新福教授、博士生导师等。并且为提高学生实践能力,还聘请了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省检察院、吉林省司法厅等多位理论与实践经验丰富的多位专家担任硕士研究生导师,极大地提高了我院办学水平,开拓了学生的视野。多年来学院一直与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吉林省知识产权协会等多家相关机构保持密切的合作关系,极大地促进了法学院教学与科研能力的提高。

3. 吉林大学法学院的科研成果

学院教师科研成果丰硕,迄今共编写系列教材3套80多种。1980年以来,学院教师公开出版学术著作、教材近400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近3000篇,其中50多部著作、教材和200多篇论文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百余项。其中有近40项成果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教育部优秀教学成果、司法部法学教材优秀成果、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研究成果一、二、三等奖。

吉林大学法学院的科研成果

4. 长春理工大学光电工程学院的教学成果

学院在校党政领导下,广大干部和教师齐心协力,努力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在教学工作中,继续巩固教学评估成果,加大教学改革力度,创新教学方法,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出版特色教材10余部,出版专著5部,完成自制教学设备10余项,申报成功3项中央与地方共建高等学校专项资金项目,新增学生校外教学实习基地6个,选派10余名青年教师赴美国、日本等进修或攻读研究生。在科研工作中,学院科研始终向高水平目标迈进。学院承担的科研项目数量、质量和经费到款等均在学校名列前茅,平均年科研经费超过1300万元。学院承担各类科研项目70余项,其中有20余项成果获得国家、省部级奖励,学院教师在国内外刊物上共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其中进入四大检索的120余篇。学科建设工作中,建成“光学工程”国家重点资助学科、“仪器科学与技术”吉林省重点资助学科,现有“光学工程”和“仪器科学与技术”2个一级学科博士、硕士授权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具有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权,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硕博连读。学科布局更加合理。

5. 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的学生发展

当你走进法学院时,就会被这里浓浓的法学氛围所感染,走廊的墙壁上悬挂着多位古今中外著名的法学家肖像,使你在不知不觉中就受到了法律的熏陶。法学系是吉林省模拟法庭大赛的倡导和发起单位之一,迄今已成功承办了“吉林省首届模拟法庭大赛”,“吉林省高校法学专业辩论赛”和各类演讲赛等活动。组织吉林省“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劳动合同法颁布以及环境保护等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将法律知识送到学校、基层、农村,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组织大学生“三下乡”,看望社会福利机构,服务社区,同社区居民联谊。这些活动的承办和开展不仅得到了同行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更加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创新能力和参与意识。法学院以“尊重教育、尊重知识、尊重学生”为理念,时时把学生作为教育的主体,在教育改革中,自办《法坛报》,为学生在思想上、学术上提供一个思索、探求和发展的园地。帮助特困生也是学院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安排创造勤工助学岗位。在学习中倡导“法学一家亲”理念,每一届法学新生报到后都会组织一场迎新晚会,积极促进高年级和低年级学生、研究生和本科生的交流活动,形成团结、向上、互助的氛围。

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的学生发展

6. 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的简介

宪法行政法硕士点经过三年的发展与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学院创办的法律诊所2006年获得了国家3万元资金的支持,长春理工大学法学会是长春理工大学法学中心的一个组成部分,从2001年法学会创办以来以培养法学系学生的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为目标,以提高学生的学习热情,增强自身学科的荣誉感和使命感为宗旨。

7. 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的远景展望

法学是多科性大学不可或缺的一个学科,为了响应学校提出的“工、理、文、经、管、法协调发展,省内领先、国内先进、国际知名的研究教学型重点大学”战略目标,也为体现理工法学发展自身的特色,学院提出基本发展计划:(1)加强对于知识产权法领域的研究教学,依托理工科的背景,逐渐形成自己的研究和教学特色;(2)进一步加强对于东北亚法律制度和法文化的比较研究,为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提供法律支持;(3)依托宪法与行政法学硕士点建设,加强对于公务员法律制度、地方立法的研究;(4)力争拿到一级学科授权点,获得更多的硕士学位授予权;(5)要突出对于应用型学生的培养,注重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运用能力。

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的远景展望

8. 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的组织机构

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设有法学系、社会学系和法学中心、东北亚比较法研究所等机构,并且是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分会、比较法学分会、诊所教育专业委员会和吉林省法学会的会员。法学系设有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民商法学教研室、刑法学教研室等研究机构;社会学系设有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两个研究机构。法学中心是学校更名后创办的集教学、科研、服务、对外学术交流、社会实践于一体的综合性法律机构。她以法学专业雄厚的师资力量为依托,面向社会,以培养高级法学专业人才为宗旨,积极探索法学教育改革的新路子,同时为学校内外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法学院的东北亚比较法研究所以东北亚6国的法律制度和法文化比较研究为特色,立足于吉林省是东北亚地区中心的地缘优势,为吉林省的东北亚经济贸易发展提供智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