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九级岗位工资标准

2024-05-09 03:56

1. 扬州市九级岗位工资标准

扬州市九级岗位工资标准如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九级对应的是股级待遇,属于初级岗,一般薪级工资不会超过一千五,管理岗共分十级,其中十级和九级是初级岗,管理岗

扬州市九级岗位工资标准

2. 九级管理岗位工资多少

管理岗位9级岗位工资590元/月,岗位工资计算S=K×(1+N×Q),其中S为岗位工资,K为职层工资基数,N为所在职层的职级数,Q为级差系数。有哪些职级层次?根据意见,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将设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十级等6个职员等级。五级职员等级大致相当于公务员的二级调研员职级,六级对应四级调研员,七级对应二级主任科员,八级对应四级主任科员,九级对应一级科员,十级对应二级科员。职员等级与岗位等级分离,职员等级晋升不与职务、政治待遇和领导职数挂钩,只享受经济待遇。形式和公务员职级相当,有点类似于过去的公务员非领导职务。对应的岗位等级则为领导职务。换言之,事业管理岗不再局限于职务一种晋升方式,只要符合条件也可以晋升职员等级,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一定程度打破了管理岗的晋升天花板,对基层管理岗人员是极大利好。举个简单例子,以前在县级事业单位股级岗位只能定管理九级,新规定实施后,管理九级岗位人员不提拔管理八级职务,也可以晋升管理八级职员等级,拿到副科的经济待遇。以此类推,八级岗位不能提拔担任七级领导职务,也可以晋升七级职员等级,享受正科待遇;七级提不了副处领导职务,可以晋升六级职员等级,享受副处级待遇。法律依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第十四条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即一至十级职员岗位。第十五条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第十六条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第十七条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实际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管理权限确定。

3. 事业单位岗位工资和薪级对照是什么?

事业单位工资由地方财政统一发放,财政局按照相对应职称发给对应档次的工资,不是主要按照学历的高低来发放工资,当然学历的高低也影响到工资的高低,每一个级别的职称,分有九个档次的级别工资,每2年调一次档次工资,职称越高,工资档次也高的。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分为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岗位工资是按照本人现聘用的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是根据工作人员的表现、资历和所聘岗位等因素确定薪级,一般按每年考核合格晋升一个等级,依据薪级等级执行相应的薪级工资。
事业单位管理岗分为一级到十级10个等级,薪级设置65个薪级,岗位工资和薪级按照本人现聘任的岗位等级和薪级所对应的标准发放,具体标准有以下:
1、岗位工资
(1)部级正职岗位,执行一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标准为:5910元。
(2)部级副职岗位,执行二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标准为:4780元。
(3)局级正职岗位,执行三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标准为:3960元。
(4)局级副职岗位,执行四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标准为:3360元。
(5)处级正职岗位,执行五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标准为:2780元。
(6)处级副职岗位,执行六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标准为:2360元。
(7)科级正职岗位,执行七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标准为:2070元。
(8)科级副职岗位,执行八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标准为:1840元。
(9)科员岗位,执行九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标准为:1620元。
(10)办事员岗位,执行十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标准为:1510元。

2、薪级工资
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65个薪级,每一个薪级对应一个薪级工资标准,不同的岗位规定了不同的起点薪级。一般情况下,每年年度考核合格的,次年晋升一级薪级。

事业单位岗位工资和薪级对照是什么?

4. 十级专技和九级专技岗岗位工资是多少

十一级的绩效工资比十二级每个月多50-80元,各地有所不同。每升一个级别就会高出50多元钱。 事业单位工资等级 管理岗位(岗位工资):一级2750,二级2130,三级1640,四级1305,五级1046,六级850,七级720,八级640,九级690,十级550。 专业技术岗位:一级2800,二级1900,三级1630,四级1420,五级1180,六级1040,七级930,八级780,九级730,十级680,十一级620,十二级590,十三级550。其中一到四级是正高,五到七级是副高,八到十级是中级,十一级到十三级是初级。 工勤技能岗位:技术工一级830,二级690,三级615,四级575,五级545。普通工540。 事业单位新旧岗位工资对照 1.专业技术人员。 聘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四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七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十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十二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十三级岗位工资标准。 2.管理人员。 聘用在处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五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 聘用在处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六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七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八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员岗位的人员,执行九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办事员岗位的人员,执行十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 3.工人。 聘用在高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三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中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四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初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五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普通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普通工岗位工资标准

5. 事业单位9级工资标准

法律分析: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即一至十级职员岗位。 根据人事部的规定,事业单位现行的部级正职、部级副职、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一到十级职员岗位。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是由:薪级工资+岗位工资+津补贴三部分组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事业单位9级工资标准

6. 管理九级工资标准

法律分析:管理岗位一共有十个层级,从一到十级分别对应正部到办事员。管理九级对应的是科员,八级是副科,属于领导职务,能够晋升到八级就可以拿到副科领导职务的工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副职晋升正职,需要在副职岗位上任满两年以上,下级正职晋升上级副职,需要在下级正职岗位上任满两年。也就是说,管理九级要晋升八级,必须在九级岗位上任满三年才能晋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八条 录用公务员,应当发布招考公告。招考公告应当载明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资格条件、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其他报考须知事项。 招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
第二十九条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第三十条 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等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不同层级机关分别设置。

7. 扬州井下九级工伤最少能尝多少万?

扬州市工伤职工鉴定为九级伤残的,除工伤医疗和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之外,享受以下待遇: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
2、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万元,用人单位指定一次性就业补助金1.5万元。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以上费用均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扬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关于暂时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
扬人社〔2015〕275号
一、关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为:五级18万元,六级14.5万元,七级11万元,八级7万元,九级4.5万元,十级2.5万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为:五级8.5万元,六级8万元,七级4万元,八级3万元,九级2万元,十级1.5万元。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

扬州井下九级工伤最少能尝多少万?

8. 扬州9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

扬州市九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9个月;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九级伤残为五万元;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伤残为二点五万元;4、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需要注意,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终止或者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情形之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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