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是双休日是否算加班,谁能告诉我一下

2024-05-20 23:52

1. 出差是双休日是否算加班,谁能告诉我一下

出差是双休日是否算加班,首先双休日出差当属加班。
加班是指用人单位由于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或约定工作时间以外上班。与之对应,双休日出差是否构成加班,关键要看劳动者当天是否属于根据要求提供工作,并不以是否为用人单位创造经济效益为依据。而你出差期间的周
六、周日,虽是在乘坐火车上度过,确实没有直接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也处在休息状态,但它既是公司安排的出差内容的一部分,也是出差过程所必须的过程。也就是说,你的目的是为了工作,故具备加班的构成要件。
另一方面,加班工资不同于出差补助。
加班工资是对劳动者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从事工作的报酬,其性质属于额外劳动的补偿。出差补助是指劳动者因公出差享有的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补贴(或误餐补贴)以及因出差而享有的其他补助,其性质是对劳动者损失的经济补偿。
此外,加班工资的支付是法定的,如《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而出差补助没有明确的法定标准,一般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金额也参差不齐,方式亦不尽相同。如有的实行实报实销,有的则实行包干制,超出自负,节约归己。正因为如此,两者之间不得互相取代。公司自然也不能借口以已报销出差补助,而拒绝向你支付加班工资。
为避免因双休日出差而引发的加班费争议,用人单位对那些需要长期或者频繁出差的工作岗位,可依法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不定时工时制。
对于劳动者来说,要学会收集和保留双休日出差的相关证据。比如出差报销单,上面写有详细的工作时间。还可以收集通讯记录、邮件、同事证明等能够佐证自己在双休日出差的记录。在此基础上,还需要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自己在双休日出差期间是在工作,而不是在休息,否则,依然很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出差是双休日是否算加班,谁能告诉我一下

2. 双休日出差算加班吗,双休日出差是否算加班

一、双休日出差算加班吗
加班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要求职工在法定节假日或公休假日从事工作。因此出差在外适逢双休日,用人单位是否应当支付加班费,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
1、若该双休日劳动者提供了劳动,由于该工作日不是正常工作日,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即职工在双休日加班后,用人单位能够安排补休的,给予同等时间的补休,不发加班工资;确实不能补休的,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法》的该项规定的标准发给加班工资。因此你在出差期间,如果双休日正常工作,单位在不给你补休的情况下拒绝给你加班费是违反劳动法的,其行为实质是克扣工资。
2、若该公休日劳动者并未提供劳动,也就是说该日劳动者并未从事工作而是在休息,只不过是在出差地而不是在居住地休息,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并不是加班,用人单位不需要另外支付加班工资,你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二、双休日加班怎么计算加班工资
一般来说,劳动者没有向用人单位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是没有工资的。但是,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比,处于弱势地位,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利益,国家法律规定,劳动者在依法带薪年休假、病假等法定假期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时,应该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不过,这些假期不包括休息日。
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规定中,明确将休息日排除在外,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劳动者在休息日是没有工资的,用人单位按月发放的工资中不包括休息日的工资。
所以,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在休息日加班,应该按照《劳动法》规定的正常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而不能认为另外100%
的加班工资已经包括在正常发放的工资之中。因此只支付100%的加班工资。

3. 双休日出差是否算加班

法律分析:双休日出差是否算加班,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劳动者双休日出差是提供了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劳动,则双休日出差算加班;
2、如果劳动者双休日出差并非用人单位所安排的工作,或者是劳动者自愿的,双休日出差不算加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双休日出差是否算加班

4. 双休日被叫来出差,这算加班吗?工资该怎么算?

用人单位如果安排劳动者在双休日内继续上班,也即安排劳动者在双休内加班的,应该付劳动者加班费。但是如果单位安排员工出差,而在出差期间又刚好遇双休日的话,这种情况下员工有加班费吗?
网友咨询:
我是一家公司的文员。一个月前,公司有一笔业务急需处理,指派我前往。返程旅途恰恰是周六和周日,我都是在火车和汽车上度过。由于事后公司没有给我加班工资,我于近日向财务部门询问,却被告知双休日出差在外不算加班,即使算是加班,也已经为我报销出差补助、交通费等,其中的出差补助就是我的加班工资。请问:该理由成立吗?

辽宁百涛律师事务所程涛律师解答:
该理由不能成立。一方面,双休日出差当属加班。双休日出差是否构成加班,关键要看劳动者当天是否属于根据公司要求提供工作。而你在周六、周日乘坐火车和汽车返回,实际上既是公司安排的出差内容的一部分,也是出差过程所必需。故因具备相应要件,而当属加班之列。另一方面,加班工资不同于出差补助。加班工资是对劳动者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从事工作的报酬,其性质属于额外劳动的补偿。
出差补助是指劳动者因公出差享有的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补贴(或误餐补贴)以及因出差而享有的其他补助,其性质是对劳动者损失的经济补偿。同时,加班工资的支付是法定的,如《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而出差补助没有明确的法定标准,一般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金额参差不齐。

也正因为如此,决定了两者不得互相取代。公司也不能借口以已报销出差补助,而拒绝支付加班工资。
程涛律师支招:
加班费应该怎么计算
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 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 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2、 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 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根据以上原则相应调整计件单价。
现实生活中,单位安排员工出差一般会给出差补贴,而很少有给出差加班费的。但这并不代表出差就一定没有加班费。如果属于应付加班费的情况,劳动者有权向单位主张。实践中,如果您决定向单位追讨应得的加班费,您要准备好能够证明加班事实的证据资料。

5. 双休日出差可否算加班

双休日即法定公休日,一般为劳动者休息的期间。双休日加班,如上所述,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补休,不能补休的,应当支付200%的加班工资。
那么,双休日出差,是否属于加班?用人单位是否要支付加班工资?
笔者认为,加班是指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从事本职工作的状态,所以界定“出差是否属于加班”就在于“劳动者是否提供了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劳动”。譬如销售人员,如果出差期间适逢双休日,又正与客户联系工作洽谈业务的,则属于“提供本职范围内的劳动”,就应当视为加班。
当然,如果某员工双休日出差已被用人单位认定为加班,就应当支付相应的加班费,而不能用出差津贴、出差补贴等形式替代支付。
一、双休日加班可以换成调休吗?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周末工作的,应当安排劳动者补休,若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按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支付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员工主动加班,用人单位是否需支付加班费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这表明,加班的前提是协商。单位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员工加班。另一方面,假如员工未履行加班审批手续而自己主动加班,也不应视为加班。
但有一种情况例外,如果用人单位缺乏任何关于加班审批程序的规定,且以考勤卡作为加班费的计算依据,此时,员工延长工作时间从事本职工作,就可将考勤的统计记录作为认定加班的依据。在一些司法实践中,也将这种情况视作用人单位对员工加班事实的默认。那么,员工就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双休日出差可否算加班

6. 休息日如何计算,出差期间的加班工资怎么算?

一、休息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一般来说,劳动者没有向用人单位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是没有工资的。但是,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比,处于弱势地位,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利益,国家法律规定,劳动者在依法带薪年休假、病假等法定假期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时,应该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不过,这些假期不包括休息日。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规定中,明确将休息日排除在外,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劳动者在休息日是没有工资的,用人单位按月发放的工资中不包括休息日的工资。所以,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在休息日加班,应该按照《劳动法》规定的正常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而不能认为另外100%的加班工资已经包括在正常发放的工资之中,因此只支付100%的加班工资。
二、出差期间的加班工资怎么算员工因公出差,涉及到工作时间问题的,分成如下几种情况:
1、出差的起始和终止时间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的情况。有些情形下,用人单位安排员工短程公出,迟于标准工时制下的上班时间出发,早于下班时间回程。一般这类短程公出不涉及到加班费计算的问题,但如果用人单位有相应的规章制度规定出差补贴的,不论长短程,只要员工出差异地的,都应当按照规章制度规定给予出差补贴,否则也会形成劳资争议。
2、出差的起始和终止时间跨越法定工作时间段且涉及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的情况。某员工于周五14点从苏州到连云港的供应商处检查产品质量,于周六的14点返回到用人单位,其他假设条件同前例。这样的情况下该员工的加班工资应当如何计算同理,该员工从周五14:00-17:30的在途时间为正常的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按照正常工资予以结算。而对于周五17:30后的2.5小时在途时间,应当视作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的额外工作,对于周六的1小时服务时间和6小时在途时间为双休日安排加班,用人单位应分别支付150%和200%(无法安排补休)的加班费。
3、出差员工提供工作服务的时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但在途时间又在法定工作时间外的情况。按照前述第
(三)项实际已经明确,在途时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外的,区分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双休日安排加班、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等不同情况,对于在途时间分别给予150%、200%(无法安排补休)、300%的的加班费。
4、出差员工提供工作服务和在途时间均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但出差期间跨越双休日或者法定节假日的情况。在该情况下,由于出差所跨越的双休日或者法定节假日期间员工并未提供劳动,也就是说该日员工并未从事工作而是在休息,只不过是在出差地而不是在居住地休息。这种情况下,员工并不是加班,用人单位不需要另外支付加班工资。
5、出差员工提供工作服务的时间和在途时间均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的情况。毫无疑问,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区分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双休日安排加班、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等不同情况,对于服务时间和在途时间分别给予150%、200%(无法安排补休)、300%的的加班费。综上,是关于“休息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以及“出差期间的加班工资怎么算”的有关加班工资的法律内容,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通过上文的讲述,相信您应该已经对加班工资有了一定的了解。因此,当您为用人单位加班时,您可以依据上述内容去计算您的加班费,如果您的单位不向您支付相应的加班费,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为您提供有效的帮助。

7. 出差期间遇双休日有加班费吗

若该双休日劳动者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能够安排补休的,给予同等时间的补休,不发加班工资;确实不能补休的,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法》规定的标准发给加班工资。
一、普通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普通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取决于什么时候加班。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的工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在不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下安排劳动者补休。不补休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的工资计算200%支付加班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
二、法定节假日周六日的有哪些
不包括,周六、周日属于公休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公休日加班的,如果能在其它时间安排补休,则不用支付加班工资果不能安排补休,则要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加班工资。国家规定,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五类休假标准。
三、节假日包不包括周末
法定节假日不包括周末。周六、周日属于公休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公休日加班的,如果能在其它时间安排补休,则不用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能安排补休,则要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加班工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出差期间遇双休日有加班费吗

8. 双休日出差是否算加班

双休日出差是否算加班,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1、如果劳动者双休日出差是提供了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劳动,则双休日出差算加班;2、如果劳动者双休日出差并非用人单位所安排的工作,或者是劳动者自愿的,双休日出差不算加班。3、加班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要求职工在法定节假日或公休假日从事工作。因此出差在外适逢双休日,用人单位是否应当支付加班费,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对于双休日出差是否算加班,需要视情况而定。第一,若该双休日劳动者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又不能够安排补休的,由于该工作日不是正常工作日,则属于加班。第二,若该公休日劳动者并未提供劳动,也就是说该日劳动者并未从事工作而是在休息,只不过是在出差地而不是在居住地休息,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并不是加班。4、双休日加班的认定应同时达到2个标准:时间条件,为双休日;客观事实条件,从事企业安排的工作或为工作做准备。由于节假日日加班就是指用人公司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或公休假日从事工作。而劳动者在双休日并未工作,只是在歇息,仅是歇息的地方是在异地而不是像一般时间在居所。歇息地址的不一样不可以变成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的原因。假如出差时间不管能否从事工作都认定为工作时间的话,企业就解决劳动者出差期内按每日24钟头规范支付工资及加班工资,这显而易见违背真理的客观性和法律法规。因此,企业针对出差时双休日一切正常歇息,并未为企业造就收益的劳动者,不必因劳动者歇息地址的差异而向其支付二倍工资,仅支付必需的出差补助金就可以。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