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风险的类型

2024-05-17 17:31

1. 股市风险的类型

一、系统性风险  系统风险又称市场风险,也称不可分散风险。是指由于某种因素的影响和变化,导致股市上所有股票价格的下跌,从而给股票持有人带来损失的可能性。系统性风险主要是由政治、经济及社会环境等宏观因素造成,投资人无法通过多样化的投资组合来化解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类:1、政策风险经济政策和管理措施可能会造成股票收益的损失,这在新兴股市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如财税策的变化,可以影响到公司的利润,股市的交易策变化,也可以直接影响到股票的价格。此外还有一些看似无关的策,如房改策,也可能会影响到股票市场的资金供求关系。2、利率风险在股票市场上,股票的交易价格是按市场价格进行,而不是按其票面价值进行交易的。市场价格的变化也随时受市场利率水平的影响。当利率向上调整时,股票的相对投资价值将会下降,从而导致整个股价下滑。3、购买力风险由物价的变化导致资金实际购买力的不确定性,称为购买力风险,或通货膨胀风险。一般理论认为,轻微通货膨胀会刺激投资需求的增长,从而带动股市的活跃;当通货膨胀超过一定比例时,由于未来的投资回报将大幅贬值,货币的购买力下降,也就是投资的实际收益下降,将给投资人带来损失的可能。4、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股票投资活动中最普通、最常见的风险,是由股票价格的涨落直接引起的。尤其在新兴市场上,造成股市波动的因素更为复杂,价格波动大,市场风险也大。防范策略:系统性风险对股市影响面大,一般很难用市场行为来化解,但精明的投资人还是可以从公开的信息中,结合对国家宏观经济的理解,做到提前预测和防范,调整自己的投资策略。二、非系统性风险  非系统性风险一般是指对某一个股或某一类股票发生影响的不确定因素。如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市场销售、重大投资等因素,它们的变化都会对公司的股价产生影响。此类风险主要影响某一种股票,与市场的其它股票没有直接联系。主要有以下几类:1、经营风险经营风险主要指上市公司经营不景气,甚至失败、倒闭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上市公司经营、生产和投资活动的变化,导致公司盈利的变动,从而造成投资者收益本金的减少或损失。例如经济周期或商业营业周期的变化对上市公司收益的影响,竞争对手的变化对上市公司经营的影响,上市公司自身的管理和决策水平等都可能会导致经营风险,如投资者购买垃圾股或低价股(*ST)就可能承担上市公司退市风险。2、财务风险财务风险是指公司因筹措资金而产生的风险,即公司可能丧失偿债能力的风险。公司财务结构的不合理,往往会给公司造成财务风险。公司的财务风险主要表现为:无力偿还到期的债务,利率变动风险,再筹资风险。形成财务风险的主要因素有资本负债比率、资产与负债的期限、债务结构等因素。一般来说,公司的资本负债比率越高、债务结构越不合理,其财务风险越大。3、信用风险信用风险也称违约风险,指不能按时向股票持有人支付本息而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可能性。此类风险主要针对债券投资品种,对于股票只有在公司破产的情况下才会出现。造成违约风险的直接原因是公司财务状况不好,最严重的是公司破产。4、道德风险道德风险主要指上市公司管理者的不道德行为给公司股东带来损失的可能性。上市公司的股东与管理者之间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由于管理者与股东追求的目标不一定相同,尤其在双方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管理者的行为可能会造成对股东利益的损害。防范策略:对于非系统性风险,投资者应多学习证券知识,多了解、分析和研究宏观经济形势及上市公司经营状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掌握风险防范技巧,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三、交易过程风险  在实际投资活动中,投资者还应防范交易过程中的风险。交易过程中的风险又分为交易行为风险和交易系统风险。(一)、投资交易行为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证券交易越来越复,因普通投资者个人知识有限、时间有限,很难全面适应这种变化,经常发生一些不该发生的损失。比如错过配股缴款、忘记行权甚至选择了非法的交易网点和交易方式等。还有一些风险是由券商违规造成,损失却转嫁到投资者身上,比如保证金被挪用、股票帐号被非法指定、股票被无理冻结等。防范策略:1、对开户的券商要有清晰的了解,选择一家信誉好的证券营业部,选择券商应考虑的标准主要包括:合法性、公司规模、信誉、服务质量、软硬件及配套设施、内部管理状况。比如国信证券就是一家信誉卓著的知名券商。2、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交易密码、资金帐号、股东代码、身份证等个人身份资料,不要将交易密码随意告诉别人即使是证券公司的人;3、在开户时留下准确的联系方式包括手机、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变更时及时通知所在券商,以便证券公司在上市公司发布重要公告或其他市场重大事件时能及时通知到。4、经常登陆开户证券公司网站和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了解自己拥有股票的公告信息、帐户资金情况。5、考虑聘请所在券商专业投资顾问协助照看您的股票帐户。(二)、交易系统风险为了方便投资者进行交易,证券公司往往都会提供多种交易方式供客户使用,目前市场上存在的主要交易方式有网上交易、电话委托交易、营业网点现场柜台自助交易、手机交易等。这些委托方式都存在以下共同的风险:1、由于技术设备原因造成交易委托功能不能使用或延误、转帐功能不能使用或延误的风险。2、由于交易人数过多,存在交易系统繁忙、速度慢需要等待而延误交易的风险;3、由于交易密码、股东代码、资金帐号等个人身份有关资料泄露,发生违背投资者意愿委托的风险。4、在以上各种交易委托过程中,因投资者错误或无效操作造成的损失;5、由于不可预测和不可控制的因素致使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及其他突发事故导致不能交易等风险;另外,网上交易和手机交易还存在着一些比较特殊的风险:1、由于其他非证券交易使用人数过多而导致网络繁忙、传输速度减慢,因此交易指令有可能会出现中断、停顿、延迟、数据错误等情况。2、网上传输的数据有可能被某些个人、团体或机构通过某种非法渠道获得,使得投资者的资料被非法窃取而造成损失。3、网上发布的证券行情信息及其它证券信息由于传输速度的原因可能滞后或由于其他不可预测的因素如黑客恶意攻击,可能出现错误、误导、延迟或被恶意修改,可能影响到投资者的投资行为而造成损失。4、因手机交易实质上也是一种网上交易,具有网上交易所有风险,但手机交易还需要通过中国移动公司的GPRS无线网络(中国联通公司的CDMA网络)传输客户交易指令,交易指令可能因GPRS网络因素而出现中断、停顿、延迟、数据错误等情况,给投资行为带来一些不确定性。防范策略:交易系统存在的风险可以通过以下措施进行防范:1、尽量开通多种交易方式并熟练掌握各种交易方式,在一种交易方式无法使用的情况下可以备选其他交易方式;2、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交易密码、资金帐号、股东代码等个人身份资料,不要随意告诉别人;3、尽量使用高安全级别的认证方式。如交易密码和认证口令设置时不要使用相同密码;避免使用生日、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等容易猜测的数字串作为密码;认证口令请不要只使用数字,使用字母的时候要注意大小写,提倡使用字母和数字的组合;定期修改您的交易密码和认证口令等等。4、不要在身边有陌生人关注的情况下进行交易和查询等。尽量避免在网吧等公共场所使用网上交易,网上交易、手机交易完毕及时退出操作界面。电话委托尽量少用液晶显示的电话委托,如果使用的是这一类电话委托,使用完后按下电话键,再重新拿起来随便拨几个数字,使原来委托时的数字消失;5、在交易委托下单操作时,应谨慎小心,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特别要注意防止下单方向的错误和下单数量的错误,以免带来操作上的风险。6、如果由于某种原因使您无法进行通过正常交易通道进行交易委托,应及时与国信证券各网点服务热线联系寻求帮助。四、特殊风险  投资者对以下一些特殊风险也应该有充分认识:(一)、不可抗力风险。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罢工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股票市场无法正常交易带来的风险。(二)、股灾。有一种特殊的风险形式叫股灾,它是指股市内在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时,由于受某个偶然因素的影响,突然发的股价跌,从而引起会经济巨大动荡,并造成巨大损失的异常经济现象。股灾不同于一般的股市波动,也有别于一般的股市风险,具有突发性、破坏性、联动性、不确定性的特点。股灾对金融市场的影响巨大,它的发生往往是经济衰退的开始。例如1929年10月29日的美国大股灾。过度投机形成的泡沫是股灾发生的直接原因。1929年10月29日,星期二,纽约证券交易所刚开市,猛烈的抛单就席卷而来,所有股票成了烫手的山芋,不计价格、不计成本,只要抛掉就好,随之而来的就是道琼斯指数一泻千里,跌幅达22%。这是纽约交易所112年历史上最糟糕的一天,以这个被称作黑色星期二的日子为发端,美国乃至全球进入了长达10年的经济大萧条时期。股市风险的成因证券市场中使投资者蒙受损失的风险归纳起来不外两大类:一类是外部客观因素所带来的风险;另一类是由投资者本人的主观因素所造成的风险。外部客观因素所带来的风险有:1.利率风险这是指利率变动,出现货币供给量变化,从而导致证券需求变化而导致证券价格变动的一种风险。利率下调,人们觉得存银行不合算,就会把钱拿出来买证券,从而造成买证券者增多、证券价格便会随之上升;相反,利率上调,人们觉得存银行合算,买证券的人随之减少,价格也随之下跌。在西方发达国家,利率变动频繁,因利率下降引起股价上升或因利率上调引起股价下跌的利率风险也就较大;而在以下不发达国家,利率较少变动,因利率变化所引起的风险也相应较低,人们承担这种风险的意识和能力也较差。例如1988年8、9月间,我国银行利率上调,对一些原来买债券的人来说,当初购买时就是因为看中债券比银行利率高,有的好不容易才通过各种关系购得,这时,债券利率反比银行利率下降了,而且还不能保值,故有不少债券投资者向银行、发行债券的企业以及新闻媒介呼吁,要求调高债券利率。实际上,这正是他们缺乏投资常识,不知道买证券还会遇上利率风险得一种反映。2.物价风险也称通货膨胀风险,指的是物价变动影响证券价格变动得一种风险。这里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一些重要物品(如电、煤、油等)价格的变动,从而影响大部分产品的成本和收益;另一种是那个物价指数的变动。一般来说,在物价指数上涨时,货币贬值,人们会觉得买债券吃亏了,而引起债券价格下降,1988年抢购风时100元面值的国库券以七八十元的价格抛出,就是受此影响。但是,股票却是一种保值手段,因为拥有企业资产的象征,物价上涨时企业资产也会随之增值,因此,物价上涨也常常引起股价上涨。另一方面,物价上涨,特别是煤、电、油的价格上涨,使企业成本增加,这时投资股票也不免会有风险。不过总的来说,物价上涨,债券价格下跌,股市则会兴旺。3.市场风险这是指证券市场本身因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证券价格变动的风险。证券市场瞬息万变,直接影响供求关系,包括政治局势动荡、货币供应紧缩、政府干预金融市场,投资大众心理波动以及大投机者兴风作浪等,都可以使证券市场掀起轩然大波。就拿上海股市来说,1991年6月前疲跌不振,持股人眼看自己手中的股票价值不但没有增加,股票反而跌进票面以下,对股市毫无兴趣,泄气之至;拥有资金者面对行情持续处于跌势,也不愿贸然进场,造成进出均少,尽管上市股票不过区区几千万元,仍是供过于求。7月以后,在外地投资者的影响下,加之浦东开发等重大项目的兴奋作用,上海股市大振,大众心理起了根本变化,几千万元股票变得大大供不应求。对这样畸冷畸热的股市,可以说绝大多数人都在意料之外,因为其中有许多无法预测的偶然因素。换言之,投资者若在6月投资股市,尽管价格很低,却会碰到许多难以意料的风险,正因为风险大,获利机会也高。6月投资的人,到10月,股价就翻了两番。4.企业风险指上市企业因为行业竞争、市场需求、原材料供给、成本费用的变化,以及管理等因素影响企业业绩所造成的风险。企业风险一般有三种情况。一是营业风险,这里有市场上某种产品饱和滞销的因素,也有政府产业政策的影响,是某一行业或产业受到限制。例如为防治污染,有污染性的企业或因此关门,或则迁移,或则必须花极大费用去整治污染,从而造成企业利润大大下降甚至亏损。二是财务风险,指的是企业财务状况不良,包括财务管理不当,规划不善,扩充过失等,从而造成不应有的营业损失和资本损失。一个企业若发生营业性风险尚可调整方向,若遇财务风险,有时在其会计报告中会用不属实的财务数据来欺瞒股东,误导投资人,当财务报告中突然出现大额营业外收入或非常利益所得,看起来公司获利大为增加时,需特别引起注意,这很可能是一种假象,投资者一定要谨慎对待。投资风险若按风险影响的范围来说,可分为社会公共风险和个别风险,上述利率风险、物价风险、市场风险均属公共风险,企业风险则是一种个别风险。同样,因投资者本人主观因素造成的风险,也属于个别风险之列,包括盲目跟风、不必要的恐慌、贪得无厌、错误估计形势、错过买卖时机、像赌徒一样迷恋股市等等。其中盲目跟风和贪得无厌更是会将投资者置于死地的两种常见风险。盲目跟风常常与不必要的恐慌联系在一起,成为大投机者操纵股市的牺牲品。一些大投机者往往利用市场心理,把股市炒热,把股价抬高,使一般投资者以为有利可图,紧追上去,你追我涨一直把股价逼上顶峰;这时投机者又把价位急剧拉下,一般投资者不知就里,在恐惧心理下,又只好盲目跟进,不问情由,竞相抛售,从而使股价跌得更惨。这种因盲目跟风而助长起来的大起大落常常让投资者跌得晕头转向,投机者则从中大获其利。贪得无厌则跟赌博心理联系在一起。这种人在股市中获利后,多半会被胜利冲昏头脑,像赌棍一样频频加注,直到输个精光为止。反过来,假如在股市中失利,他们常不惜背水一战,把资金全部投在股票上,孤注一掷。毫无疑问,这种人多半落得倾家荡产的下场。

股市风险的类型

2. 不可抗力是如何认定的?处理不可抗力事件的原则是什么?

一、不可抗力的含义   何谓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各国解释不尽一致。我国法律认为,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按《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解释,是指非当事人所能控制,而且没有理由预期其在订立合同时所能考虑到或能避免或克服它或它的后果而使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障碍。据此,不可抗力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所发生的,不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故意或过失所造成的,对其发生以及造成的后果是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控制、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   引起不可抗力的原因有两种:一是自然原因,如洪水、暴风、地震、干旱、暴风雪等人类无法控制的大自然力量所引起的灾害事故;二是社会原因,如战争、罢工、政府禁止令等引起的。在实践中,对不可抗力的认定是很严格的,要与商品价格波动、汇率变化等正常的贸易风险区别开来。   举例:基金合同中的不可抗力定义——指任何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事件和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疫情、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合同法》司法解释(一)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


我国法律规定,当不可抗力发生后,当事人一方因不能按规定履约要取得免责权利,必须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以减轻可能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按《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如果当事人一方未及时通知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仍应负赔偿责任。在实践中,为防止争议发生,不可抗力条款中应明确规定具体的通知和提交证明文件的期限和方式。   关于不可抗力的出证机构,在我国,一般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出具;如由对方提供时,则大多数由当地的商会或登记注册的公证机构出具。另一方当事人收到不可抗力的通知及证明文件后,无论同意与否,都应及时回复。   1)必须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以减轻可能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按《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如果当事人一方未及时通知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仍应负赔偿责任。   2)不可抗力条款中应明确规定具体的通知和提交证明文件的期限和方式。   3)收到不可抗力的通知及证明文件后,无论同意与否,都应及时回复。

3. 不可抗拒因素

小区前修路的事,上级主管部门有没有在合同签订前告知开发商,没有的话应该算是不可抗拒因素

不可抗拒因素,实际上在法律上称不可抗力,我国《民法通则》上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也就是说,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自身能力不能抗拒也无法预防的客观情况或事故。不可抗力可以是自然原因酿成的,也可以是人为的、社会因素引起的。前者如地震、水灾、旱灾等,后者如战争、政府禁令、罢工等。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是一种法律事实。

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均不承担民事责任

不可抗拒因素

4. 证券投资有哪些风险

基金投资面对的是证券市场,投资者选择投资基金同时也承担了市场风险。但基金可以通过其信息、知识、的优势,将市场风险控制在最低水平,对投资者来说,选择投资基金必须面临一些由投资基金这种形式本身带来的风险。

5. 网络证券的网上证券交易的风险

网上证券交易具有一般证券交易所有的风险外,投资者还应充分了解和认识到其具有以下风险:1、因在互联网上传输原因,交易指令可能会出现中断、停顿、延迟、数据错误等情况,使投资者不能正常进行委托的风险。2、由于电脑病毒、黑客侵入、硬件设备故障的影响,可能导致行情和委托指令出现中断、停顿、延迟和错误,使投资者不能及时进行网上证券委托或发生错误交易的风险。3、在互联网上进行证券委托,存在机构或投资者的身份被仿冒的风险。4、由于投资者不慎将股东帐号、交易密码或身份识别(CA)证书文件遗失,存在发生违背投资者意愿委托的风险。5、由于投资者委托他人进行网上证券委托,被委托人违背投资者意愿买卖证券或提取资金的风险。6、互联网发布的证券行情信息及其它证券信息由于传输速度的原因可能滞后或可能出现错误或误导,投资者据此操作造成损失的风险。7、互联网发布的金融证券信息,仅代表个别人士或机构的意见,仅供参考,据此操作可能造成投资损失的风险。8、互联网上的数据传输可能因通信繁忙出现延迟,或因其它不可抗拒原因出现中断、停顿或数据不完全、数据错误等情况,从而使得网上证券委托出现延迟、停顿或中断,造成网上证券委托的用户无法及时进入交易系统,无法查看行情而影响交易造成损失。9、由于相关政策变化,网上证券委托规则、委托软件和委托办法发生变化导致的风险。10、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使投资者不能及时进行委托或发生错误交易的风险。

网络证券的网上证券交易的风险

6. 哪些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非经常性损益是指公司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金额或发生频率,影响了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正常盈利能力的各项收入、支出。证监会在《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非经营性损益》中特别指出,注册会计师应单独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予以充分关注,对公司在财务报告附注中所披露的非经营性损益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进行核实。
非经常性损益概念的发展
  非经常性损益这一概念是证监会在1999年首次提出的,当时将其定义为:公司正常经营损益之外的一次性或偶发性损益。《问答第1号》则指出:非经常性损益是公司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收支;以及虽与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金额或发生频率等方面的原因,影响了  非经常性损益
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正常盈利能力的各项收支。   新概念放大了非经常性损益的外延:即使不是公司“一次性或偶发性”的收支,但只要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影响了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盈利能力”,均可归为非经常性损益。相应地,新标准中增加了不少新项目,如短期投资损益、资产置换损益等。相信通过新标准的具体落实,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现象将进一步得到遏制。但《问答第1号》中并未给出一个界定是否“影响了真实公允反映公司盈利能力”的标准,对于哪些该算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难以进行穷举,只能依据会计准则进行实质性判断。在中国证监会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盈利作为发行新股、再融资及ST公司摘帽的考核标准后,非经常性损益的界定问题已成为制约相关会计监管的瓶颈。
编辑本段非经常性损益的界定规定
  公司在界定非经常性损益时,应遵循如下规定:
规定1.
  非经常性损益是指公司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生产  非经常性损益
经营相关,但由于其性质、金额或发生频率,影响了真实、公允地评价公司当期经营成果和获利能力的各项收入、支出。
规定2.
  非经常性损益应包括以下项目:   (一)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长期资产产生的损益;   (二)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三)各种形式的政府补贴;   (四)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五)短期投资损益,但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有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获得的短期投资损益除外;   (六)委托投资损益;   (七)扣除公司日常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后的其他各项营业外收入、支出;   (八)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九)以前年度已经计提各项减值准备的转回;   (十)债务重组损益;   (十一)资产置换损益;   (十二)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十三)比较财务报表中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期间净利润的追溯调整数;   (十四)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符合定义规定的其他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规定3.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08〕43号)   为保证上市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和其他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的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我会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7修订)进行了修订,并改称“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现予公告。上市公司自2008年12月1日起执行,在编制2008年度财务报告时应按照本公告要求披露非经常性损益。拟上市公司自公告之日起执行。   这次公告把之前的14条非经常性损益扩大到21条,具体内容如下:   (一)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二)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三)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四)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五)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七)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八)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九)债务重组损益;   (十)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十一)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十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十三)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十四)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十五)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十六)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十七)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十八)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十九)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二十)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二十一)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16张)
编辑本段非经常性损益的理解要点
  在理解非经常性损益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利得和损失
  1.非经常性损益即国际会计准则中所提到的利得和损失   公司如果发生非经常性收益,则会导致公司经常性活动产生的净利润要低于利润表中所反映的当期净利润,从而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等盈利指标就会小于按照当期净利润计算所得出的结果;如果发生非经常性损失,则会导致公司经常性活动产生的净利润要高于利润表中所反映的当期净利润,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等盈利指标就会高于按照当期净利润计算所得出的结果。
相关领域
  2.非经常性损益主要发生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无直接联系的相关领域   比如,公司出售分部或子公司所取得的投资收益在很多公司是其利润的主要来源,但是,非经常性损益也有可能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比如在关联交易中,大股东为了提升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以高于市场价格的价格购买上市公司生产的产品或者以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向上市公司供应原材料,从而增加上市公司的利润。由于按照非公允的价格进行关联交易所获取的利润并不是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可以获取的利润,因而也应该算做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   因此,在确定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时,切记非经常性损益与非经营性损益是不同的两个概念。公司完整的经济活动应该包括生产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三部分,除了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等商品生产经营活动外,还应该包括企业基于各种战略考虑所进行的对外长期投资活动等资本经营活动,也应该包括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资金自行进行的短期投资活动和相关的筹资行为。因此,我们不能根据损益是否来源于商品生产经营活动作为判断该收益是否为非经常性损益的唯一标准。
判断
  3.判断某项损益是否为非经常性损益时,除了应该考虑该项损益与生产经营活动的联系外,更重要的是应该考虑该项损益的性质、金额或发生频率的大小   1).判断某项损益的性质,应主要分析产生该项损益的事项或业务是否为公司持续经营所必需,是否为公司发生的特殊业务。从公司所处的经营环境看,特殊性的事项或业务具有高度的反常性,而且与企业正常典型的活动明显地不相关或仅仅偶然相关。如果产生某项损益的事项或业务是公司持续经营不可或缺的,则该项损益就不能作为非经常性损益来处理。比如,公司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每隔几年要对设备进行一次大修理,因而不是公司的特殊业务,所发生的大修理费用就是公司为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能力所必须发生的费用,由此而产生的损益也就应该是公司的经常性损益;又比如,上市公司由于向关联企业借用资金而支付的资金占用费如果明显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则此项资金借入业务就不是公司持续经营所必需的业务,而是一项特殊的业务,因此多支付的资金占用费就应该是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   2).判断某项损益是否为非经常性损益时,还应该考虑损益金额的大小。根据会计中的重要性原则,对于一些金额较小的非经常性损益即使将其视为经常性损益,也不会对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分析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因此,对于一些明显可归于非经常性项目、但金额较小的损益,为了简化起见,在一般情况下可以将其视为经常性损益处理。但是,如果这些损益对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将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时,仍然将其视为经常性损益就不恰当了。比如,某上市公司向关联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收益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高了50万元,扣除所得税的影响后仅占当期净利润的0.1%,如果公司按照当期净利润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刚好超过6%,但扣除该项收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则低于6%.在此情况下,如果不扣除多收的50万元,会使公司达到了发行新股的最低条件,扣除后该公司就失去了发行新股的资格。所以,应将多收的资金占用费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处理。   3).除了考虑损益的性质和金额外,还必须考虑其发生的频率。产生非经常性损益的事项或业务应该是公司发生的偶发性事项或业务,也就是公司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不能合理预计是否会发生的业务。正是因为这些事项或业务发生的偶然性,由此而产生的损益就应该归属于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比如,公司于本年度获得了当地政府给予的一次性财政补助300万元,使公司避免了出现亏损的不利局面,但公司对于以后年度能否继续获得此类补助则无法进行合理的预计。因此,本年获得的300万元一次性财政补助就应该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处理。
编辑本段非经常性损益包含的项目
商品经营活动涉及项目
  (一)商品经营活动可能涉及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1.商品经营活动中显失公允的关联购销交易产生的损益。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只要基于公平合理的基础按照市场原则进行,是商品生产经营中的正常现象。但很多公司基于利润指标的考虑,在关联交易中往往采用不合理作价的方式为公司增加利润。因此,为了真实地反映公司盈利能力的高低,在计算财务指标时应该将由不合理的关联交易产生的利润水分予以扣除。但是,在扣除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损益时,应该按照关联交易的具体类型分别确定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属于公司持续经营必不可少的、经常性发生的业务产生的损益在计算非经常性损益时,只应该扣除关联交易作价与公允的市场价格之间的差异所形成的差额损益,如商品经营活动中包括的关联采购、关联销售、土地的租赁、各种辅助性劳务的提供等交易类型。   2.资产的处置或置换损益以及债务重组损失。公司为生产经营所购置的各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是公司进行持续经营不可或缺的基础,作为生产型公司购置资产的主要目的并不是通过对这些资产的出售或置换以获取利润,处置或置换此类资产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频率也是很低的;公司进行债务重组发生的损失也是经营活动中偶然发生的损益。因此,对于企业由于处置或置换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而发生的损益以及债务重组的损失,应该剔除在经常性损益之外,作为非经常性损益。   3.有关资产的盘盈或盘亏。资产盘盈或盘亏应该是属于公司偶然发生的业务,由此产生的损益应该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处理。   4.资产减值准备。各项减值准备的计提是公司在持续经营过程中经常发生的事项,因此公司不应该将计提的各种资产减值准备对损益的影响看作非经常性损益。   5.补贴收入及相关的税收优惠、返还。对于公司获取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所得税等各种税收优惠及税收返还、财政补助等其他各种补贴收入是否应该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处理,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合理地判断:   (1)根据获得补贴收入或享受税收优惠、返还的期限,判断公司能否在未来较长的期限内获取这些收益。如果公司能够在较长的期限内(比如在连续3年或3年以上的期限内)连续地获取这些收益,则可以认为这些收益的取得构成了公司经常性损益的组成内容。   (2)根据相关收益取得的法律文件是否存在、是否符合现行规定。如果没有审批文件,或属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越权审批,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即使能够在很长的时期内可以获得,也不能作为公司的经常性损益。比如,某公司拥有进出口经营权,每年均有大量的进出口业务,则公司每年收到的税务部门的出口退税虽然在会计处理时作为补贴收入,也应该作为经常性损益项目进行处理。
投资活动涉及项目
  (二)投资活动可能涉及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公司发生的投资活动包括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两种基本类型,由此获取的投资收益包括:股权投资收益、债权投资收益以及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对于上述三部分收益能否作为公司的经常性损益,应该根据其形成的具体来源进行分析:   1、公司基于战略发展的考虑进行各种长期投资,其主要目的并不在于短期内转让以获取价差收益。因此,通过对外的长期股权、债权投资在持有投资期间所获取的正常投资收益,应该作为经常性损益。但是,公司转让持有的长期投资属于特殊业务,由此而产生的损益应该全部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处理,否则无法合理地评价公司的盈利能力。   2、公司对外进行长期股权投资时发生的股权投资差额按照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计入投资收益,如果公司能够合理地预计在未来一定时期内不会转让该项股权,且摊销期限不短于3年,则可将此项发生频率较高的损益归属于公司的经常性损益。   3、公司进行的各种短期投资(包括委托投资)其目的主要在于获取短期内的差价收益。由于在经营活动中收入和支出之间存在时间差,从而可能导致部分资金闲置。因此,如果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资金而不是借入的资金直接进行而非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短期投资,则可以将此类投资产生的收益作为公司的经常性损益处理。   4、如果公司发生向其他企业拆出资金或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也应该作为企业的投资活动。如果此类活动产生的收益高于或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则应该将实际获取的收益与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结果之间的差额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处理。
筹资活动涉及项目
  (三)筹资活动可能涉及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1.如果公司在进行工程项目建设时,可能获得财政贴息的优惠政策,则可以将获得的财政贴息收益冲减工程成本或当期财务费用。但是,由于财政贴息的时间一般为一年时间,最长不会超过三年,因此,应该将获得的财政贴息收益进入当期损益的部分作为非经常性损益。   2.如果公司在向关联企业及其他企业拆入资金时,支付的资金占用费高于或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应该将实际支付的资金占用费与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得出的结果之间的差额作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处理。   3.对于外币业务发生较多的公司,由于汇率变动而形成的汇兑差额应该作为经常性损益项目处理。
其他项目
  1.营业外收支项目中,公司发生的诸如捐赠支出、债务重组损失、罚款收入或支出、非常损失等营业外收支项目(不含上面已经提及的项目),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频率不大,属于偶然发生的事项,因此均应该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处理;但公司支付的学校经费在目前的条件下,可以认为是公司需经常发生的事项,因此应该作为经常性损益项目处理。   2.追溯调整的影响数。由于公司会计政策在制订以后一般情况下应该保持相对稳定,所以会计政策变更不是经常发生的事项,由于变更会计政策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而引起的以前年度损益的变化,应该作为当年的非经常性损益处理。   3.公司由于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而实际收到的所得税返还,按照现行会计处理的方法应该在收到时冲减所得税费用,而不是计入补贴收入,严格说也是公司的一项非经常性损益。但是,公司在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时,应该先以利润表反映的利润总额为基础,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对利润总额的影响后再结合纳税调整因素计算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扣除按照法定税率计算的所得税后即可得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因此,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的计算方法看,由于所得税返还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在计算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时无需考虑所得税返还的影响。
编辑本段非经常性损益的披露
概述
  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的现行规定,公司在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进行信息披露时,应该在利润表下面以补充资料的形式,同时在披露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财务指标时,应该在主营业务利润、营业利润和净利润的基础上,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披露以上两个指标。《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公司披露的是有关非经常性项目对利润总额的影响,但是我们认为这种披露方式不利于报表使用者对会计报表的分析,不能直观地向报表使用者反映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因此,我们建议公司在反映此项目时,可以参考下列信息披露的方式:
1.披露的形式:
  将《企业会计制度》要求披露的利润表补充资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要求提供的利润表附表合二为一,统一以利润表附表的方式披露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以及非经常性损益的相关内容。具体组成内容包括:   (1)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指标;   (2)非经常性损益。
2.披露的内容:
  (1)公司确定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标准,以及非经常性损益包括的具体项目;   (2)非经常性损益对利润总额的影响;   (3)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
证监会:
  上市公司08年年报要披露非经常性损益   证监会2008.11.16 发布公告,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7修订)进行了修订,并改称“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要求上市公司编制2008年度财务报告时要对非经常性损益进行披露。   根据公告,公司在编报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或发行证券的申报材料时,应对照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综合考虑相关损益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关联程度以及可持续性,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做出合理判断,并做出充分披露;除应披露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外,还应当对重大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内容增加必要的附注说明;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本规定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当在附注中单独做出说明。   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非经常性损益”还原公允价值本质
  想做大资本市场,绝不能重复美国片面追求市值上的证券化率的错误。对公允价值的反思,最直截了当的办法,就是还原其“非经常性损益”之本质。引导上市公司更好地通过集中精力发展主业,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正是“非经常性损益”还原公允价值本质的最重要的意义所在。   对公允价值的反思,最直截了当的办法,就是还原其“非经常性损益”之本质。中国证监会将投资收益之类的公允价值重新界定为非经常性损益,正是如此。
美国
  美国当初首先引入公允价值,标榜的是公平价值,实际上更为注重的其实是泡沫价值,尤其是在金融衍生产品的杠杆作用被过度开发、过度利用、过度发展的情况下。显然没有想到过一旦遇上不活跃的市场又将如何,而偏偏就让它遇上了被格林斯潘称之为百年不遇的金融危机,恰是公允价值计量方法反而使危机更快地暴露出来,让投资者看到了高杠杆率的迷人泡沫破灭之后尴尬不已的真实情况。   美国的银行家认为按市值计价会计准则是导致当前金融危机的原因之一,所以,在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财务会计公告第157号《公允价值计量》和第159号《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选择》还未满一年时,就以救市的名义作了一项颇具争议的修改:企业在为资产确定其公允价值时,如果该类资产缺乏活跃的公开市场交易,则可以通过内部定价,包括合理的主观判断来确定其公允价值。正如美国消费者联盟的负责人所指出:允许企业欺骗投资者又欺骗自己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它本身就是一个问题。
中国
  中国证监会在修订2001年颁布实施的非经常性损益规定时,考虑到上市公司从2007年开始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对于影响较为普遍的项目,如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持有和处置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处置损益是否应界定为非经常性损益等未做出明确规定。不过,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界定上,通过简单对照文件列举项目的方式“对号入座”,实际容易导致对非经常性损益的界定标准不一致,披露的信息缺乏可比性。我国房地产信贷产品没有急于去证券化创新,房地产上市公司也没有急于按照市值计价原则引入公允价值,大多数上市公司在引用公允价值上也相当谨慎,这可以说是我国得以有幸避免美国次贷危机和两房危机的一个重要原因,但发生在金融类上市公司以及某些持有可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成分比例较高的上市公司“成亦公允价值、败亦公允价值”的教训,显然不容忽视。
其他
  对于更多地采用虚拟价值而几乎不涉及成本价格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来说,一年多来股票账面市值的“大忽悠”,不免令相当一些上市公司沦为公允价值的重灾区。根据银监会对2007年上市银行年报的统计分析,2007年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仅占负债总额的0.53%,明显小于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的规模。这种不对称的方式容易增加资产负债表的波动性,中国平安可以说是最为典型的例证。2007年利润大增107.9%的中国平安,2008年三季度仅仅因为计提投资富通的157亿元坏账准备,就产生了高达78亿元的巨亏。   重新将“与公司正常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性质特殊和偶发性”两大类型的公允价值定义为“非经常性损益”,不仅有助于在会计实务处理上澄清误以为“公允性”可以取代“真实性”的错误认识,更好地坚持“真实性”、“可持续性”和“可比性”等基本会计原则,更重要的意义还在于真实还原了公允价值的本质。
新会计准则
  2007年起执行的新会计准则,允许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有关ST公司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扭亏后即可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规定,多家盈利无望、处于退市边缘的*ST公司在2007年底采用这一方式保住了上市地位。但《股票上市规则》也规定,ST公司如要摘帽,不仅要求净利润扭亏,还要求主营业务正常运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在证监会和财政部规范ST公司债务重组收益项目以后,由于跟股票投资相关的损益将可能列入非经常性损益,一些希望通过炒股扭亏摘帽的ST公司愿望落空。这是对资产重组的拨乱反正,应是好事而不是坏事。
来源
  公允价值还原于非经常性损益的新规,也有可能影响到一些准备再融资的上市公司。对那些准备再融资的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是否真正具有可持续性,将是一个不小的考验。不过,这对于纠正目前一些上市公司“重融资、轻回报”的偏向则不无益处。   想做大资本市场,绝不能重复美国扩张金融泡沫片面追求市值上的证券化率的错误。在笔者看来,引导上市公司更好地通过集中精力发展主业,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正是“非经常性损益”还原公允价值本质的最重要的意义所在。

7. 证券交易所有哪些主要职能

证券交易所主要职能:
1、证券交易所应当为组织公平的集中交易提供保障,公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并按交易日制作证券市场行情表,予以公布。未经证券交易所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
2、证券交易所有权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办理股票、公司债券的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者终止上市的事务。
3、因突发性事件而影响证券交易的正常进行时,证券交易所可以采取技术性停牌的措施;因不可抗力的突发性事件或者为维护证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临时停市。
证券交易所采取技术性停牌或者决定临时停市,必须及时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4、证券交易所对证券交易实行实时监控,并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对异常交易的情况提出报告。证券交易所应当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及时、准确地披露信息。
证券交易所根据需要,可以对出现重大异常交易情况的证券账户限制交易,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5、证券交易所应当从其收取的交易费用和会员费、席位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额设立风险基金。风险基金由证券交易所理事会管理。证券交易所应当将收存的风险基金存入开户银行专门账户,不得擅自使用。
6、证券交易所依照证券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上市规则、交易规则、会员管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则,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扩展资料
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从世界各国的情况看,证券交易所有公司制的营利性法人和会员制的非营利性法人,我国的证券交易所属于后一种。
目前,大陆有两家证券交易所,即1990 年11 月26日成立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和1990年12月1日成立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在我国有四个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证券交易所及台湾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的功能:
1、提供证券交易场所。由于这一市场的存在,证券买卖双方有集中的交易场所,可以随时把所持有的证券转移变现,保证证券流通的持续不断进行。
2、形成与公告价格。在交易所内完成的证券交易形成了各种证券的价格,由于证券的买卖是集中、公开进行的。
采用双边竞价的方式达成交易,其价格在理论水平上是近似公平与合理的,这种价格及时向社会公告,并被作为各种相关经济活动的重要依据。
3、集中各类社会资金参与投资。随着交易所上市股票的日趋增多,成交数量日益增大,可以将极为广泛的资金吸引到股票投资上来,为企业发展提供所需资金。
4、引导投资的合理流向。交易所为资金的自由流动提供了方便,并通过每天公布的行情和上市公司信息,反映证券发行公司的获利能力与发展情况。使社会资金向最需要和最有利的方向流动。
5、制定交易规则。有规矩才能成方圆,公平的交易规则才能达成公平的交易结果。交易规则主要包括上市退市规则、报价竞价规则、信息披露规则以及交割结算规则等。
不同交易所的主要区别关键在于交易规则的差异,同一交易所也可能采用多种交易规则,从而形成细分市场,如纳斯达克按照不同的上市条件细分为全球精选市场、全球市场和资本市场。
6、维护交易秩序。任何交易规则都不可能十分完善,并且交易规则也不一定能得到有效执行,因此,交易所的一大核心功能便是监管各种违反公平原则及交易规则的行为,使交易公平有序地进行。
7、提供交易信息。证券交易依靠的是信息,包括上市公司的信息和证券交易信息。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的提供负有督促和适当审查的责任,对交易行情负即时公布的义务。
8、降低交易成本,促进股票的流动性。如果不存在任何正式的经济组织或者有组织的证券集中交易市场,投资者之间就必须相互接触以确定交易价格和交易数量,以完成证券交易。
这样的交易方式由于需要寻找交易对象,并且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交易违约等因素会增加交易的成本,降低交易的速度。因此,集中交易市场的存在可以增加交易机会、提高交易速度、降低信息不对称、增强交易信用,从而可以有效的降低交易成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有哪些主要职能

8. 放假时,股票交易系统为什么进不去

是交易系统休市,包括周末休市、节假日休市、临时休市等几种情况。
1、周末休市:中国证券市场周一至周五为交易日,周六、周日为休市日。
2、春节休市:中国彩票市场春节长假期间停止销售、开奖、兑奖(即开型彩票除外)。
3、节假日休市:在法定假日放假期间(非周六、周日)中国证券市场也为休市日,在黄金周休假节日调整的情况下,如因前面或后面的周末调至与法定假日合并休假,该周末按放假通知为上班时间的话,中国证券市场仍然休市。
4、临时休市:因不可抗力的突发性事件或者为维护证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证券交易决定的临时停市。如2011年9月29日,受台风“纳沙”影响,香港政府机关停止办公,股市休市,学校停课;也有因证券市场剧烈波动引发的临时休市,如在2008年金融危机的影响下,俄罗斯、冰岛等国因股市暴跌而宣布临时休市。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